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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来源: 网
时间:2024-05-09 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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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全面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全面排查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落后设备,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指导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2024年,重点领域淘汰类设备全部更换为达到节能水平的设备。2025-2026年,重点领域超过70%规模以上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成绿色工厂180家,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装置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到2027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用能、输配电设备全部采用高效节能绿色装备。

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行动。畅通废旧产品设备资产交易,推动产品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与规范化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依托有条件、有资质、有规模的资源回收利用集中区,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废旧产品设备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先进技术,推动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2024年,全区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2025-2026年达到50%以上。到2027年达到65%以上。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是稳增长、调结构、扩投资、促消费、强基础的重要举措,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推动全区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目标

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主攻方向,坚持“严格标准、注重实效、有序推进、确保安全”原则,推动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工业设备投资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工业主要行业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均超过7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比例达到70%以上,工业本质安全和环保水平全面提升,新型工业化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领域

聚焦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轻纺、电子8个重点行业,逐步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

(一)依法依规淘汰退出一批老旧设备。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标准,冶金行业重点淘汰老旧矿热炉、空压机、供上料等通用设备1000台套以上;有色行业重点淘汰简易高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等设备;化工行业重点淘汰达到使用年限或实际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成套装置;建材行业重点淘汰干法中空窑、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电力行业重点淘汰不达标常规燃煤火电机组、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机械行业重点淘汰无安全保护装置的冲床、砂型铸造油砂制芯等设备;轻纺行业重点淘汰落后踏盘织机、手动调节、人工指令等设备;电子行业重点淘汰高拉速第二代单晶炉、P型PERC等设备1600台套以上。

(二)因地制宜更新改造一批落后设备。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对标现行各类标准,对接《2024年制修订重点国家标准项目清单》,冶金行业重点更新传统冶炼炉、中频炉、碳化室等装置;有色行业重点更新铸造轧制、电解槽、冶炼破碎等低效设备1000台套以上;化工行业重点更新技术落后的反应釜、精馏塔、冷却塔、空压系统等设备1000台套以上;建材行业重点更新低效水泥窑、混凝土离心桩等核心生产装备;电力行业完成统调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机械行业重点更新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非数控机床、金属切割机等设备4500台套以上;轻纺行业重点更新数控无梭织机、自动穿经机等设备;电子行业重点更新第四代智能化单晶炉2400台套以上,N型TOPCon设备1500台套以上。

(三)适度超前推广应用一批先进设备。推广《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相关标准、分类目录和申报流程指南》,冶金行业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稳定的新型冶炼炉等设备;有色行业重点推广新型高效节能的冶炼炉、精炼炉、精密轧辊磨机等设备;化工行业重点推广高端智能安全的裂化、催化、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等装置;建材行业重点推广高效粉磨、节能风机/电机、立磨/辊压机等设备;电力行业重点推广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循环硫化床锅炉等设备;机械行业重点推广高性能数控机床、加工中心、质量检测仪器等装备;轻纺行业重点推广智能化、连续化、集成化与模块化成套设备;电子行业重点推广第五代低氧N型晶体超导单晶炉等设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节能、安全等法规标准,淘汰一批超期服役的非数控机床、冶炼设备、电子机械等落后低效设备,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适用和实验检测设备,推动企业从使用单一设备向成套设备、智能化生产线转变。2024年,全区20%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设备高端化提升。2025-2026年,重点领域低效设备全部更新,超过70%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设备高端化升级。到2027年,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一轮设备更新改造,先进设备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二)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分行业、分区域、分类型、分阶段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控制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推广智能成套生产线和柔性生产单元。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024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分别达到63%以上、65%以上、55%以上。2025-2026年,分别达到68%以上、69%以上、65%以上;到2027年,3项指标全部达到70%以上。

(三)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全面排查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落后设备,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指导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2024年,重点领域淘汰类设备全部更换为达到节能水平的设备。2025-2026年,重点领域超过70%规模以上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成绿色工厂180家,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装置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到2027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用能、输配电设备全部采用高效节能绿色装备。

(四)实施本质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和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慧化无人”,以先进设备、智能设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每年选取2-3个市(县)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民爆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督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全区民爆生产企业包装炸药生产线淘汰所有0类设备。2025-2026年,现有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机器人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27年,安全生产环节设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以上。

(五)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行动。畅通废旧产品设备资产交易,推动产品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与规范化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依托有条件、有资质、有规模的资源回收利用集中区,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废旧产品设备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先进技术,推动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2024年,全区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2025-2026年达到50%以上。到2027年达到65%以上。

四、保障支持

(一)降低企业更新成本。发布通用设备供应商征集公告,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征集一批品质高、价格优、服务好的优质通用设备供应商。组织开展工程设计、设备供应、工程施工等单位现场谈判竞价,发挥集中采购价格比较优势,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迭代规模效应。自治区定期向全区企业推介优质设计、生产、施工单位和通用设备比价目录清单。

(二)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建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享受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在1.75%利率基础上叠加银行运营成本等的低利率贷款。支持银行开发针对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的金融产品,对国家级单项冠军、小巨人、自治区“链主”、行业领先示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信用贷款支持。加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力度,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对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措施。

(三)优化政策支持结构。积极争取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用好国家资金推动全区技术改造。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贷款,按不超过上年度12月份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最高1000万元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通过融资租赁进行设备更新的,按其实际融资额给予直租3%、回租2%,单户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企业自筹资金实施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5%-20%、最高30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

(四)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用水、用电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手续、减少流程、缩短周期。鼓励高耗能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且符合自治区对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消纳要求的,经认定后,定期调出执行高耗能电价企业名单;鼓励高耗能企业延长产业链,发展生产非“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产品,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经认定后,定期调出执行高耗能电价企业名单。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引导企业抢抓机遇,加快设备更新改造进度,确保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取得实效,助推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相关标准、分类目录和申报流程指南》,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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