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可再生能源市场难消纳发展遇瓶颈
可再生能源市场难消纳发展遇瓶颈4月1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支持的一起环保组织诉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弃风弃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宁夏银川中级法院进行了庭前沟通会。
4月1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支持的一起环保组织诉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弃风弃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宁夏银川中级法院进行了庭前沟通会。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被告提交了相关材料并就案件的诉求及证据等交换了意见。此案的即将开审令电力行业弃风弃光(放弃使用风能和太阳能)现象再度成为舆论的热点。
当前,随着我国清洁能源发展步伐的加快,水电装机持续增加,风电、光伏新增装机量双双位列世界第一,生物质能发电技术平稳发展,垃圾发电装机容量稳步提升。但与此同时,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面临的消纳问题也日益严重,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其产业发展也受阻,这无疑阻碍了我国防治大气污染、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的步伐。
“弃风弃光”形势堪忧
国家电网有关人士表示,一些地方出现弃风弃光是有原因的,如电源结构不合理、跨省跨区通道能力不足等。
据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有关人士透露,宁夏电力因没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对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进行全额收购,导致未被收购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量被燃煤发电所替代,由此增加的污染排放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该案于今年1月11日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电网企业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风机在大风中停摆,光伏电站在烈日下晒太阳,有可再生能源却不用而去烧煤发电。既排放大量污染物,又增加温室效应,违反了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此案不管是胜诉还是败诉,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知名环境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表示。
据悉,有环保组织曾致函国家电网公司称,多地国网电力公司的“弃风弃光”行为使得当地风电、光伏产业的发展受到制约,燃煤发电排放增加,大气环境污染加剧,国家电网公司对此问题应予重视并加以解决。在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2015年弃风比例超过15%的省份有4个、弃光比例超过15%的省份有2个,矛盾主要集中在新疆、甘肃、吉林等地区。
国家电网在回函中表示,一方面,2015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调低了风电上网电价。受该政策影响,部分风电项目在2015年年底前抢装完成。由于抢装所引发的风电消纳矛盾在2016年上半年开始显现。另一方面,2016年西北地区其他电源如火电、光伏发电装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使得新能源消纳形势加剧。
国家电网有关人士还表示,一些地方出现弃风弃光有几大原因,一是全国用电需求放缓,而国家电网各类电源总装机容量持续增长,市场能够消纳的火电和新能源总量不足;二是电源结构不合理,系统调峰能力严重不足。“三北”地区火电占比达到70%,而在这些火电机组中,供热机组占很大比重,每年冬季保供热和新能源消纳的矛盾非常突出;三是电网项目核准滞后于新能源项目,跨省跨区通道能力不足,现有输送新能源的通道能力占“三北”地区新能源装机比重只有15%左右。
化解“消纳”难题刻不容缓
随着西南和三北地区风电、太阳能发电开发规模继续增长,市场消纳空间渐成问题。
有业内专家表示,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不仅反映了我国现行电力发展和运行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新能源的发展,而且也反映出我国电力运行机制、电力市场体制的深层次矛盾。我国电力运行调度很大程度上仍延续的是传统计划模式,各类电厂年运行小时数主要依据年发电计划确定,这种方式已不能适应新能源的波动性特点与需要,无法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
目前,我国水电、风电、光伏主要集中开发投产在西部低负荷地区,在当地消纳的同时,仍需要外送,而在现有电力电网规划、建设和运行的模式下,电源电网统筹协调力不足,电力输送通道在建设进度、输送容量、输送对象上都难以满足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需求。同时,由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市场和机制没有完成落实,未来随着西南和三北地区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开发规模的继续增长,市场消纳空间逐渐成为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最大瓶颈。
根据我国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取得实际成效,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重点地区电网建设,加快推进西南和“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跨省跨区配置的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充分挖掘现有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能力等。
弃风弃光问题虽然在一段时期内仍会存在,但《中国清洁能源行业年度发展报告》显示,随着《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的出台,2018年弃风限电现象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一方面,国家在弃风限电严重地区严格控制风电新增建设规模。受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约束,风电企业和资本对“三北”地区风电投资建设减少,使得这些地区的建设增速明显放缓。另一方面,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风电消纳的政策,增加多条外送通道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未来都将使弃风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此外,近年来,我国用电量增长趋缓也给可再生能源消纳带来了巨大压力。下一步我国将加快实施电能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布局建设的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电动汽车及配套设施等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重点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等四个领域,试点或推广电采暖、各类热泵、工业电锅炉(窑炉)、农业电排灌、船舶岸电、机场桥载设备等电力消纳和利用设施,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国将实现电能替代电量4500亿千瓦时。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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