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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来源: 网
时间:2023-01-18 1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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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未来三年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行动计划》包括12部分120条。

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勇挑重担,积极作为,奋力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走在前、当龙头,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在全球彰显特色,不断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局面。

2.发展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示范先行重大使命,充分发挥青岛特色优势,加快落实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抓好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加快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努力在先行区建设中体现龙头担当。

到2025年,在先行区建设中率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争先进位,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显著增强,“强龙头”战略深入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初见成效,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全面起势,在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展现新担当,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山海城湾一体美丽青岛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引领作用更好发挥,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一流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共同富裕扎实推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全面提升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着力增强创新资源集聚力、产业创新策源力、创新人才吸引力。到2025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

(一)提升基础创新能力

3.高质量建设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支持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实施“透明海洋”等大科学计划,产出一批原创性重大科学发现、重大理论突破和重大科研成果。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争取新布局3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建5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

4.建设国家海洋科学城。依托青岛蓝谷、古镇口核心区“一谷一区”,促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支持国家深海基地、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青岛分院等海洋高端创新平台做大做强,推进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建设。建成国际先进、全面开放的海上综合试验场。市场化运营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

5.积极布局大科学装置。加快建设“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微生物组探测装置等重大科研平台装置。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发起和组织论证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海洋生态系统智能模拟研究设施、智能航运科学实验设施等基础设施预研。

6.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创新药物、康复装备制造、海洋智能装备、氢能与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城市云脑、微系统模组等重点项目加速产业化应用。梳理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和产品清单,每年组织企业实施重点技术创新项目1500项以上。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采取竞争立项、专项组织、“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综合支持,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完善政府首购首用、保险补偿机制,促进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每年新增首台套装备20项以上。

(二)强化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

7.打造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推进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中车大数据中心、装备智能化研究院、材料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加强下一代列车轻量化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建设,加速实现创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首次商业化。推进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青岛)建设,突破近眼显示、感知交互、渲染计算、内容制作等关键技术,打造全球领先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现有省、市级产业创新平台,争创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生命健康、虚拟现实等领域,每年新增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10家以上。

8.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培育发展创新创业共同体,高水平建设山东能源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更好发挥在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加速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创业、培育创新人才等方面独特作用,探索“事业单位+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运行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到2025年,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180家以上。

9.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沃土计划”。推进高企育苗工程,设立包含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企培育库、包含100家企业的高企上市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广“云端研发”模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超过1万家、8000家和60家。聚焦重点产业链及关键细分领域,每年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家以上,新增“瞪羚”企业5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1家以上。

10.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硕果计划”。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树立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重点的评价导向。开展高校服务地方活力绩效评价,引导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和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服务。鼓励高校院所以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创办学科性公司等多种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创业孵化载体,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科技创新券服务,依托青岛产权交易所设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用足用好省级创新产品目录,按规定通过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财政奖补等形式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到2025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0亿元,专业技术转移人才超过2000名。

11.持续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形成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全链条基金群,发挥科创母基金和各类风投创投基金作用,优化科技信贷机制,完善“投(保)贷”联动融资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落地。以成果创新性、先进性、应用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评价为重点,深化市级科技奖励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扩大高质量专利储备。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搭建国际技术转移平台,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境)外机构企业在青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

12.打造青岛高新区一流科技园区。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完善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加快建设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精密仪器仪表等市级专业园区,大力引进龙头项目,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到2025年青岛高新区北部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1200家。强化青岛高新区专委会统筹作用,建立分园区梯次培育体系,优化“一区多园”布局,力争在国家级高新区排名中持续进位。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青计划

13.大力集聚高端人才。积极参与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对“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定制引才方案。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育,支持引进国家及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按规定每年选拔6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每两年遴选300名左右行业拔尖人才,加强卓越工程师引育留用。实施“未来之星”储备计划,遴选有望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后备人才、带领企业加快成长的“新锐”人才、重点高校毕业来青的“金种子”人才,按规定分层次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

14.实施人才基数倍增计划。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条件,对重点项目、创新创业团队实行赋权激励落户。大力招引青年人才,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青落户就业,开展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支持博士后平台建设和博士后青年人才集聚培养,按规定实施青年科技奖。培育优秀技能人才,支持创建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每年引进培育中级以上工程师1.5万人以上,每年选树10至20名“青岛大工匠”和40至80名“青岛工匠”。畅通海外人才来青工作绿色通道,开展外国人来青管理工作试点,用好国家外国高端人才R签证申请确认函权限下放政策。鼓励留学人员来青创新创业。到2025年,人才总量突破300万人。

15.强化人才服务支撑。优化引才育才业务流程,推进人才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才获得感。推动金融赋能人才发展,完善“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等人才金融链条,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支持。建立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一站式”人才服务。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配偶提供编制“蓄水池”和人才子女基础教育学位“蓄水池”服务。优化人才住房供给方式,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对引进符合条件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中介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红娘奖”。

(四)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16.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山东大学(青岛)、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驻青高校加快“双一流”建设,推动4个“双一流”学科向世界一流学科迈进。支持驻青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加快建设康复大学。到2025年,普通高校(含校区)达到32所,在校生规模超过47万人。推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示范学科专业。建设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

17.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推动中职教育提质扩优、高职办学规模扩增,新建中职学校4所、改扩建3所,创建10所国家及省级优质中职学校、30个特色中职专业,高职院校达到13所、在校生超过12万人。支持优质高职院校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进青岛现代职教中心学校、莱西市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等项目建设,支持在青高职院校到现代职教园办学。持续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遴选30个国家及省、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职业院校联合行业领军企业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

三、持续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聚力发展24条重点产业链,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数字青岛,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制造业增加值、“四新”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11%、29%和40%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保持在60%以上。

(一)加快优化产业结构

18.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提升发展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产业,巩固扩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先优势,到2025年七大优势产业规模突破1.1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6%左右,争创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精准补齐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短板。“一业一策”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每年滚动推进500个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实施家电龙头企业倍增发展工程。打造新能源汽车基地。

19.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精密仪器仪表、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快突破发展、跨代赶超,到2025年十大新兴产业规模突破3500亿元。培育发展2个国家级、4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按规定每年评选一批新经济潜力企业、新锐企业和创投机构青睐企业。

20.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前瞻布局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海洋物联网、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深海开发、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支持前沿领域颠覆性创新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建设空天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智慧海洋大数据平台等载体。布局建设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场景应用实验室,开展技术成熟度评价、样品样机试制,促进未来产业应用迭代。培育未来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和培育未来产业领军企业,建设一批未来产业特色园区。

21.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其中生产性服务业比重达到60%以上,金融机构总数达到300家左右,打造国家级服务经济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建设央企和跨国公司总部基地。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升级,分类建设优势引领型、新兴成长型、传统提升型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梯队,到2025年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分别达到12家、70家。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力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达到5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超过30家。

22.壮大现代海洋产业集群。突破发展集装箱船、大型养殖工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推动超大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浮式半潜生产平台等研发建造,打造国内一流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实施蓝色良种工程,筹建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打造全国水产种质研发创新高地。建设“海上粮仓”,建成5艘养殖工船,创建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打造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深海试验区。提升航运保险、船舶租赁、海事仲裁等现代航运业服务能级。高水平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深度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计划。

23.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建设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新建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3家以上。布局高压液驱氢能压缩机、可再生能源制(储)氢等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基地,打造“东方氢岛”。结合新能源开发建设,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智能电网、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大力发展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等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培育绿色认证、碳资产管理等服务业态,建设青岛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每年培育绿色工厂(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0家左右。

24.促进重化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抓住钢铁、石化产能向沿海地区园区集中机遇,支持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优化产能布局,推进中心城区石化企业搬迁转型,推动建设董家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产业园,加快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绿色低碳精品钢产业链智造基地项目。加快存量项目分类处置,新上“两高”项目执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用好“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推进“两高”行业能效升级。

(二)抓实产业促进新举措

25.实施建群强链行动。实行产业链“链长制”,完善由市级领导同志担任“链长”、市直部门牵头主建、重点功能区主战的产业链发展机制,落实各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广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统筹推进产业布局、项目建设、技术突破、要素保障等工作,推进优势产业强链、新兴产业建链、传统产业延链补链。持续开展“链万企”供需对接活动,大力培育“链主”企业,支持其发挥头雁引领和生态主导优势,协同推进产业链发展,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26.建设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完善“5个1”工作机制,强化区(市)领办、一园一策、顶格协调、要素保障,严格项目入园标准审核,建立园区综合评估机制。构建虚拟现实、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专业园区产业生态,建设行业领先的标杆园区。加快推动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精密仪器仪表、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等专业园区做大做强。到2025年,培育产业规模过百亿元市级专业园区6个以上、过千亿元园区1个。支持区(市)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特色产业专业园区。

27.培育新一代“青岛金花”。实施青岛名牌神州行活动和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设立“青岛品牌日”,积极参与“中国品牌日”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制定,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孪生、在线监测、过程控制、质量溯源等现代管理方法和工具,建立质量管控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到2025年,争取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先进团体标准10项以上,新增省、市政府质量奖10个以上,新认定新一代“青岛金花”培育企业100家。

(三)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28.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突破先进制程工艺技术,搭建公共研发中试平台,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推动新型显示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做强显示模组、突破显示面板、拓展显示终端、加快技术攻关,力争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发展虚拟现实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内容制作、内容分发等业态,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虚拟现实产业研发制造基地。突破发展传感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引领性产业,高标准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中国软件名城。

29.实施“工赋青岛”行动。拓展“一超多专”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每年推动100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网络化改造,新认定100个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建设一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引领山东半岛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推广复制“灯塔工厂”建设模式,培育世界级“灯塔工厂”后备军和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

30.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5G、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规模化部署应用,到2025年累计建成5G基站3.4万个,建设“双千兆”城市。发挥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集聚辐射效应,力争开工建设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全面融入“2+5+N”省级一体化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部署海量社会治理神经元节点和感知平台,加快建设“感知青岛”。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山东分中心,推广Handle标识解析全球根节点(青岛)和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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