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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来源: 网
时间:2018-04-11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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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rdqu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工作要求,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以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突破口,不断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垃圾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垃圾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环境整洁、生态宜居的新兰州。详情如下:

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和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把兰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工作目标,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工作要求,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以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突破口,不断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垃圾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垃圾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环境整洁、生态宜居的新兰州。具体要实现以下治理目标:

(一)陈年垃圾得到全面清理,新增垃圾得到规范处理,城乡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视野之内(村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周围)无垃圾。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统筹建设、协调运行,村庄建立起集中或分散的污水处理系统。

(三)农村生产和生活区域尽量分开,抓好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圈等“五改”工作,实现住安全房、喝干净水、走平坦路。城乡建筑材料和生产生活资料有序堆放,实现环境整洁。

(四)切实解决城镇停车难、车辆乱停放及“马路市场”、“小广告”等问题,修整改造老旧失管小区、背街小巷,清理乱搭乱建,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

(五)结合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市容村貌整治,根据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禁砍树、慎挖山、不填湖、少拆房,进行量身定制式的绿化、美化、亮化,做到形神兼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除陈年垃圾。各责任单位要在全面排查陈年垃圾堆弃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职责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清除全市范围内陈年垃圾,达到视野之内无垃圾堆积的要求。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房产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生态局、市卫计委、市文旅局、市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

(二)建设并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垃圾处理设施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速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近郊四区生活垃圾严格落实不落地收集运输要求,密闭运输至中铺子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远郊区县按照垃圾收集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选择无二次污染的垃圾处理工艺,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距离处理设施较近的乡镇、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收集处理垃圾;距离处理设施较远的乡镇、村庄,选择“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模式收集处理垃圾;远离城镇、交通极为不便的村庄,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或“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的模式收集处理垃圾。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审批局

(三)完善垃圾收集运输体系。一是持续推进近郊四区生活垃圾不落地收运工程。不断扩大定时定点、入院入小区收集范围,实现垃圾不落地收运全覆盖。二是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收集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的要求,配备垃圾清扫、分类和集中收集的密闭式容器,对已有收集容器进行密闭化改造。三是完善农村垃圾运输体系。按照距离远近和采用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区域经济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运车辆,做到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全覆盖。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四)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一是深入推进城区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着力实施垃圾分类投放,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加快垃圾分类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处理有害垃圾,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从简单易行的干湿两分法入手,条件较好的村镇也可以选择按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分法”推广。对农村垃圾中的可回收废旧商品,通过集中收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农村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规范贮存场所,依规定及时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对农村垃圾中的有机垃圾,鼓励和引导农户自行堆肥处理,或利用农村沼气池与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实现自然生态循环;灰渣、建筑垃圾等可制作建筑材料或用于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三是制定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四是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着力推动物资回收企业完善业务网络,积极开展可回收废旧商品的收购业务,有条件的区县可以采用设立奖励资金等制度,用于奖励或补助废旧商品回收企业。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五)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着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畜禽养殖模式,引导养殖场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大型沼气池、生物堆肥场和有机肥加工厂等设施,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支持第三方专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和有机肥生产设施,对一定区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后进行专业化处理,沼气用于向农户集中供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农田利用或浓缩生产有机肥、生物农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就近就地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推广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技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可降解地膜应用试验和试点示范,扶持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建设,提升废旧地膜处理加工水平。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农委、市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六)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资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城管委

(七)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对一般村庄重点推荐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厕所;在山区或缺水地区的村庄,使用粪尿分集式厕所;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农村新型社区、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使用下水道水冲式厕所。农村实现雨污分流,村庄能纳入城镇体系的要纳入城镇体系,不能纳入的要建立起集中或分散的污水处理系统。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

(八)推动农村改路、改水和村庄绿化。抓好农村道路建设,加大农村畅通工程实施力度,积极推进通村道路建设和村内道路硬化。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力争做到自来水入户全覆盖。加大森林生态文化宣传力度和城乡植树造林力度,提高绿化覆盖率,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村庄周围、田头地埂开展造林。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生态局

配合部门:市农委、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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