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济源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济源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河南省济源市印发《济源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济源市将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以碳达峰碳中和为
河南省济源市印发《济源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济源市将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将济源打造成“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济源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产业绿色发展转型、推动生态经济发展,根据《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开启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发展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济源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推进美丽济源建设奠定基础。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济源市坚持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着力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经济稳步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绿色转型加快推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步伐明显加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稳步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累计退出煤炭产能261万吨,取缔整治“散乱污”企业289家,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淘汰1台不达标工业炉窑,完成4台高污染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367台工业炉窑深度治理以及57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清洁取暖“电代煤”“气代煤”约10万户,新增风电装机14.2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8.35万千瓦,新增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1.5万千瓦,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查封取缔“黑加油站点”12家,淘汰老旧车1.42万辆和老旧客船15艘,开展多式联运型和铁路干支线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推进沁北物流枢纽园铁路专用线、豫光金铅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运输结构调整积极推进。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进展,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累计分别下降28%、23.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限值。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5个地表水省政府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为100%,其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60%,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完成镇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纳入名录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重点完成108家涉重金属企业调查,16家涉镉企业完成专项整治。完成省定主要污染物、重金属减排任务。
生态经济稳步发展。三产比例由4.1:65.1:30.8,调整为4.2:60.0:35.8,产业层次明显提升。循环经济产业链已具雏形,被列为河南省循环经济试点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先后获得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市等称号,被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达82%。现代服务业扩量提质,全域旅游加快发展,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新建改造市政道路、居民小区、城中村等污水管网85.1公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每日14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1%;完成了35个行政村的污水管网和27个村的污水处理站建设,新增农村污水管网350公里,建制镇所在地污水处理率达100%,农村污水治理率46.8%。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规模每日600吨、污泥处理处置规模每日100吨。
生态保护持续加强。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28%,林木蓄积量达到450万立方米;实施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效提升,重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90.92%;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24.45%,积极推进省级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工作,11个镇全部创成国省级生态镇(国家级9个),荣获省级生态村199个、市级生态村316个,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格局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整体稳定,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良”。
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重点修订《济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源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94%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完成了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53家企业完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安装。开展尾矿库和放射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初步构建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网络体系。建成省级土壤重金属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市区和各镇建成1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3个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135个小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5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站、13个市控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站以及372个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及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动态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配足环境应急物资。强化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52起,下达处罚决定707起。
第二节 面临形势
未来一段时期内,产业结构性、根源性污染尚未根本解决,绿色发展优势尚未建立,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亟待加快,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复合型大气污染逐步显现,挥发性有机污染、秋冬季雾霾天气及夏季臭氧(O3)污染问题突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9个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要求提升,蟒河、济河等主要纳污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压力大,河流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较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任重道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面积较大,土壤安全利用成效有待评估,涉重金属污染源分布较广,地下水污染底数不清。O3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跨界河流污染协同整治等成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需解决的重点难点。
生态环境禀赋与历史遗留问题交错。受自然等因素影响,形成“来得快去得慢”的典型大气污染特征。人均水资源量为334立方米,低于全省人均水资源量(354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相对匮乏,主要依靠过境水(黄河、沁河)满足生产和生活需求。境内河流普遍缺乏天然径流,蟒河市区上游西石露头断面常年断流干涸,济河基本为人工灌溉用渠,现有流量主要来自沁河调拨。作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的镉、铅、砷等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短期内解决难度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仍艰巨。
产业和能源结构限制污染减排空间。第二产业占比高达60%,以有色、钢铁、化工、能源、装备制造等为主的五大支柱产业,集中分布于城市周边,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能源结构对煤炭依赖性大,其中华能沁北电厂年煤炭消费量占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的一半以上,高排放、高耗能企业短期内减排空间有限,碳达峰碳中和任务重、压力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健全,生态红利尚未充分转化成经济红利和富民优势。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任务艰巨。涉危、涉重风险源结构性和布局性风险突出,其中有色金属、化工等环境风险备案企业136家,主要沿河流两岸分布,存在较大的突发环境风险隐患。小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有交通穿越,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能力差,入黄支流众多且管控基础薄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范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环境监管水平与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不匹配。环境监管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先进信息技术方面的创新融合应用处于起步阶段,垂改后政府部门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削弱,环保智慧平台建设滞后,环保产业和环境科研支撑能力不足。基层及农村环境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亟待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尚不完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措施尚不健全。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洛济融合发展、郑州都市圈建设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提高了全市生态环境的战略位置,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转向质变,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机遇,进入新征程。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视察时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以促进洛济深度融合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将济源打造成“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生态惠民。总结、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使规划更加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更加符合人民改善环境的意愿。
坚持绿色引领、生态优先。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统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引领行业绿色发展。
坚持“四个治污”、系统保护。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提高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坚持多元共治、凝聚合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的全民行动格局,坚持群策群力,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问题导向引领、决策科学、执行有序、政策激励、人人参与、良性互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 目标指标
到2025年,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宜居精品城市”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
——绿色发展持续深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实现PM2.5和O3浓度“双控双减”,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黄河干流、沁河、大峪河水质维持在Ⅲ类以上,蟒河、济河稳定改善到Ⅳ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生态经济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取得重大进展,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能力明显增强,重金属和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加大,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到2035年,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经济优势彰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目标基本实现。
第三章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第一节 “双碳”引领绿色发展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全市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碳排放趋势及达峰路径、绿色低碳能源转型、工业结构调整优化、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农业农村领域低碳发展、生态碳汇能力提升等研究,细化碳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围绕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系统碳汇、减污降碳等重点领域,完成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编制。推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力争提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鼓励减排创新行动。
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强化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推动煤电、煤化工、钢铁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示范工程,升级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完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加大零碳建筑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提高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和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等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组织电力企业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做好数据报送与核查、线上交易与清缴履约等工作。逐步推动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行业重点企业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排放核查,逐步参与碳交易市场。探索开展甲烷回收、清洁能源、林业碳汇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开发。
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融合,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动态更新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动气候投融资制度创新,完善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深化济源低碳试点成果应用,坚持把低碳城市建设作为统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在低碳工业、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园区、低碳农业、低碳示范等方面的成果延伸。
增加森林碳汇。加快林业生态建设,重点推进沿黄生态保育带,北部太行生态屏障区、东部农田林网防护区和南部经济林涵养区,以铁路、公路、河流组成的绿色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全面加强山区生态体系、农田防护林体系、生态廊道、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到2025年,森林蓄积量达到500万立方米。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编制实施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积极申报“双达”典范城市。
第二节 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格局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比较优势,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发展区三大空间格局。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强化农产品主产区耕地保护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和农村环境整治,保障农产品安全。推进城市化发展区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优化开发区、工业园区、静脉产业园布局,建设韧性、绿色、低碳、海绵城市。实施济源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
第三节 优化低碳循环工业体系
推进产业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新建“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制度,严把“两高”项目能效、污染物排放准入关,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水泥、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砖瓦窑、耐火材料、铝用炭素、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支持铅锌铜冶炼(含再生铅)企业迁入专业经济开发区进行清洁生产提升改造,严控有色冶炼废渣综合利用过程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及次生危险废物产生。加快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停退出。结合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有序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推动煤炭、电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皮革、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骨干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开展全过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在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减污降碳行动。加快实施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支持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进行产能置换、装备大型化改造、重组整合。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部分生产线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生产线。进一步提高铅锌铜等产业的冶炼技术装备水平,促进金、银、铟、镉、砷等伴生元素的回收率和精炼率的提升,鼓励发展贵金属制品,培育有色金属行业“专、精、特”企业。规范有色金属材料废弃物循环再生产业,推行和开发先进的有色金属材料回收、环境保护利用技术。打造洛济高端石化产业带,主动融入国家级千亿级高端石化产业“一基地四园区”规划布局,持续开展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持续推进静脉园区建设,支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
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实施,增强企业节能节水和减排的内生动力。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在重点行业企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四节 推动绿色高效能源变革
优化能源结构与布局。持续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升清洁能源比重,有序推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建设,构建低碳高效能源支撑体系,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强氢能技术发展,探索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不低于省定目标要求。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行动”。推进用能预算管理,将用能权市场扩大至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提高燃煤项目准入门槛,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控煤炭消费目标,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大力推进工业余热余压、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消费,推动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推进煤炭清洁化治理。深化重点领域节能改造,持续优化电力行业用煤,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进散煤清洁化,巩固提升清洁取暖成果,重点推进烟叶烘烤行业散煤替代,鼓励采用电替代。持续推进民用清洁能源供应和燃煤设施清洁改造。持续开展散煤治理行动,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洁净型煤和散煤行为,确保到2025年,平原区散煤清零。持续推进农村电网保障能力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大力推动清洁供暖建设。加快供热设施建设,提升供暖保障能力。到2025年,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集中供热规划外的区域,持续开展清洁供暖“双替代”“回头看”,全面落实电力、天然气供应保障和电价气价优惠政策,探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与分户式清洁取暖有机融合。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节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
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加强与铁路建设部门沟通,争取将地方铁路改扩建项目列入国家铁路规划,针对大宗物料以及重点地区农产品等运输,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深挖“公转铁”结构调整潜力,解决“公转铁”后大宗货物运输铁路货运站到终端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原531铁路线等的修复工作,延长地方铁路线,加快建设中兴物流和沁北铁路物流转运站。到2025年,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短途以传送带为主的格局;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达到80%以上,铁路货运量提升到20%左右。
推进车(机)结构升级。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开展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继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支持力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应急车辆除外);新增或更新铁路货场等的转运车、叉车、牵引车等作业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加快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设施建设。
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监管体系。强化“天地车人”平台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移动源综合管控平台建设,整合遥感检测、排放检验、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重型柴油车OBD在线监控、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管控以及I/M体系的闭环管理,强化执法衔接,确保超标违法车辆查处到位、治理到位、管控到位。开展机动车监督抽测和执法监管,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及执法监管,全面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严厉打击黑加油站。
专栏2 绿色发展工程重点项目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重点实施济源钢铁产能置换升级、就地对标改造,济源钢铁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国家基地济源市静脉产业园玉川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重点推动建材烧结砖、煤焦化行业整合提升和豫港焦化关闭退出工程。
(二)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按照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相关部署,依法依规并推进燃煤机组落后产能关闭退出,实施沁北电厂集中供热工程等工程项目。推动玉川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建设。实施逢石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推进屋顶资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其他纳入省、市相关能源规划的新能源项目。到2025年,完成新建改造供热管网39公里,新建改造热力站37座,新增集中供热覆盖面积285万平方米。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重点实施公路转铁路运输结构优化项目,推进金利金铅、丰田肥业、豫光铜厂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实施新能源车辆替代项目、重型柴油车OBD在线监控、黑烟车抓拍、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车辆污染防治项目。
第四章 着力协同治污,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聚焦VOCs治理、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夏季O3污染等问题,深化面源治理,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PM2.5和O3“双控双减”。
第一节 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推动城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强化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深入开展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跟踪研究,形成PM2.5与O3“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结合本地产业、能源、交通和各类污染源排放特征,通过系统监测和历史数据的分析,厘清O3污染成因和前体物来源,制定针对性治理管控对策;深入开展秋冬季PM2.5成因分析,开展重污染过程跟踪研判与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
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编制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明确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持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城市7~10天预报,PM2.5、O3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完善PM2.5和O3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健全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办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全力推进企业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整体升级,推动企业“梯度达标”。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减少,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B级企业力争达到80%。建立行政交界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共建共管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健全会商机制,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探索机制和手段创新,在重污染应对、执法督察、环评会商等方面推进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纵向和横向联动。
第二节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深入推进超低排放改造。以钢铁、水泥、焦化、碳素、玻璃行业等为重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对钢铁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有组织排放中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严格实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济源钢铁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现散装物料堆放、输送、转运全密闭。
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梳理工业炉窑清单,分类提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技术路线。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全面禁止使用高硫石油焦。取缔燃煤热风炉,铸造(每小时10吨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燃气炉、电炉;陶瓷、石膏板、耐火材料等行业全面推广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
第三节 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
强化源头结构调控。实施涉VOCs产品的源头替代工程,大力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木质家具制造、钢结构制造、汽修逐步提高使用比例;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平版纸包装印刷逐步提高低VOCs含量油墨使用比例;塑料软包装印刷使用低VOCs含量胶粘剂比例达到75%,家具制造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源头替代,将标杆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提高废气收集和处理技术水平。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确保企业VOCs稳定达标排放。督促企业采用设备和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选择高效适宜治理技术进行集中治理。采用密闭空间作业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针对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光氧、等离子等治理工艺升级替代,鼓励企业采用蓄热式热氧化技术(RTO)、蓄热式催化燃烧法(RCO)等高效处理治理设施。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成汽修企业优化整合。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鼓励城市建成区大中型(3个及以上灶头)餐饮服务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实施在线监管。加强塑料颗粒及制品、喷涂、印刷、树脂复合材料、涂料及胶黏剂、橡胶制品、油(挥发性有机物料)库等涉VOCs行业管控,指导金马能源、海湾实业、联创化工、方升化学、博海化工、金源化工、万洋凯华、富泰华科技等重点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并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
第四节 强化面源污染有效控制
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等制度。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推进渣土车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保持行驶途中全密闭,实行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置砂浆,加快“两个禁止”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动态监管。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国道、省道及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推广湿扫作业模式,科学合理洒水抑尘。对焦克路、丰田路、玉川大道、东二环、金马大道、海航路等重点扬尘路段加大洗扫和整治力度。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的土地绿化、硬化,对国道、省道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汽修和柴油货车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落实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各类堆场、料堆、土堆等苫盖抑尘措施。
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以实施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市设施等3项清洁整治行动为抓手,定期开展全城大清扫,不断提升城市清洁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平均降尘量持续降低。
深化矿山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确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落实绿色矿山激励政策。推动矿石采选和砂石骨料企业全面开展装备升级及深度治理,针对原料运输、贮存、装卸、破碎、转运、筛分、出料等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问题,进行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并同步安装视频监控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优化运输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持“以用促禁、疏堵结合”,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强化秸杆禁烧管控,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等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
第五节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防控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CFCs)环境管理。继续分行业实施含氢氟碳化物淘汰和替代。建立和实施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消费备案管理,继续推动三氟甲烷(HFC—23)销毁和转化。应用先进的技术和产品替代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
加强恶臭防控和大气氨排放控制。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恶臭污染防治。鼓励重点企业和园区开展恶臭气体监测。加强烟气脱硝和氨法脱硫过程中氨逃逸治理。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加强源头防控,开展移动源车用尿素管理及大气氨排放防治。优化饲料、化肥结构,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力争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削减5%。
加大其它涉气污染物治理力度。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于现有废气污染物控制设备,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引进及应用工业废气中汞、铅、砷、镉、二嗯英、苯并芘、氯气、氯化氢、氯乙烯、硫酸雾、硅氟酸雾、硝酸雾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专栏3 蓝天工程重点项目
(一)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重点实施中原特钢工业炉窑低氮燃烧改造项目、中联水泥每天4500吨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深度治理改造项目、济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SCR脱硝工程、济源市金源化工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项目、济源市金宁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每小时5万立方米焦炉煤气脱硫项目等。
深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实施济钢工业炉窑升级、济钢新能源车辆替代项目、金马至济钢焦炭管带机项目。
启动非电非钢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推进济源耀辉玻璃、向前玻璃、济源市金康达实业等全氧燃烧技改项目。
(二)强化VOCs全过程治理
重点实施河南博海化工有限公司洗净塔废气焚烧技改项目、涉VOCs行业清洁生产及规范化治理项目和PVC行业电石吸潮治理。
推进活性炭集中再生、集中喷涂等集中治理中心建设。
(三)开展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对产生无组织扬尘部位,建设密闭收尘设施,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烟气脱硝和氨法脱硫过程中氨逃逸治理、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治理。
第五章 深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控治理,严格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努力实现河湖生态持续向好,“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河湖景象常现常在。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巩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风险防护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小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界标优化和视频监控建设,完成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持续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开展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严防问题反弹。
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梯次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区)划分,持续推进4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健全保护区的警示隔离设施。深入开展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摸底排查,建立并完善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清单,依法整治违法违规问题,逐步推进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排查整治。天坛山水库、王屋山水库和布袋沟水库等湖库型水源地严格落实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生态治理、林带种植、湿地保护和库区生态恢复措施,涵养水量。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评估,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
第二节 深化水污染防控治理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济源第一污水处理厂、坡头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提质增效工程,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要求。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大力实施市政污水主管网向平原区域农村延伸项目,提高梨林、克井、思礼、承留、轵城等市政污水主管网覆盖率,新建沁河南省政污水主管网,收集沿线村镇及企业污水。加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杜绝污水直排。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同步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70%。
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能。开展老旧破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循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排水管网做好雨污分流改造,并与市政管网衔接;改造蟒河、湨河、苇泉河、珠龙河等沿河截污管道截流井、混接的雨水及合流制排水口,避免雨水进入污水管网系统。实施污水管网互通互联工程,建立城市污水收集主管网与济源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的联通,实现污水处理智能化调配,解决污水处理厂收水不均问题,防止污水处理厂事故或管网受损造成的灾害。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每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实施管网“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监督检查。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制定并落实污泥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从源头上坚决杜绝污泥处理处置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和漏洞,确保污泥得到妥善、安全处理处置。强化污泥监测、视频监控管理和运输车辆监管,加大协调力度,成品污泥用于水泥制造、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鼓励生物质综合利用,确保污泥得到安全处置,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深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在钢铁、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原料药制造、化工、电镀、煤炭采选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开展提标治理。加快推进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确保济源第二污水处理厂、玉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要求。补齐污水处理短板,统筹污水水量水质特征和综合利用要求,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加强开发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排查整治开发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组织对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污染物不能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污水集中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持续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进润博盛环保科技每年30万吨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行,逐步建立散养户及养殖小区畜禽养殖粪污定时、定点收集机制。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推广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
强化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完善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加强黄河船舶污染控制,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建设,确保船舶污染物规范处理处置;鼓励使用新能源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推动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衔接和协作。
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分类整治,建立销号制度。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严格入河排污口规范审批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化管理清单,进行不定期巡查,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到2025年,基本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对已完成整治的珠龙河、苇泉河、龙河(解放河)、桑榆河、蟒河、上堰河等6条黑臭水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监控,避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第三节 严格水资源节约利用
持续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高标准建设和改造小浪底北岸灌区、引沁灌区、广利灌区、济河灌区等农业灌区,在平原区和山区丘陵区积极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到2022年,创建1个节水型灌区或1个节水农业示范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工程,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到2025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在火力发电、钢铁、造纸、石化、化工、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到2025年,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持续推进节水城市建设,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重点推动老旧小区等管网高漏损区域的节水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9%以下。
有效利用再生水。因地制宜系统谋划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结合济源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系统规划收水范围和类别,强化城镇污水深度处理,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方向,推动分质、分对象供水,优水优用。推进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华能沁北电厂等火电行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使用再生水,鼓励再生水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推进单体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再生水处理站,再生水主要用于景观绿化和道路喷洒。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30%以上。
保障河流生态流量。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过境水和雨洪水的有效利用,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商工作机制。将保障沁河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科学制定沁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保障沁河生态流量达到目标要求。合理确定蟒河生态流量恢复目标,优化蟒河流域现有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和水系连通建设,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调配,制定流量调度方案并有序实施,力争2025年逐步恢复蟒河西石露头丰水期“有河有水”。
第四节 推动水生态健康修复
强化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根据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支流入干流口水质,因地制宜推进重点河流关键节点人工湿地污水净化工程建设。鼓励黄河支流河口、水生态敏感区上游等区域建设人工湿地工程,确保河流水质达到目标要求。重点推进坡头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对黄河支流青萝河、佛涧河、白道河、大沟河,蟒河支流五指河、桑榆河、盘溪河等开展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小流域生态质量;开展西霞院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沿黄生态廊道建设。选择蟒河、沁河等典型河段,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工作。以沁河为重点,开展水生态专项调查和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估。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试点。落实“美丽河湖”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要求,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措施,确保河流稳定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到2025年,力争建成沁河示范性美丽河湖。
专栏4 碧水工程重点项目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
实施小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污水收集外引工程,优化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完成预警监控断面自动监测建设。王屋山水库、天坛山水库、布袋沟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善预警及监控能力建设。
(二)工业污染防治
开展玉川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管网建设及提标改造,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钢铁、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原料药制造、化工、电镀、煤炭采选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开展提标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开展第一污水处理厂、坡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蟒河、湨河、苇泉河、珠龙河等沿河截污管道雨污分流改造。城市污水收集主管网与第一、第二污水厂管网的联通改造。
(四)水生态保护修复
蟒河、沁河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坡头镇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对黄河支流青萝河、佛涧河、白道河、大沟河,蟒河支流五指河、桑榆河、盘溪河等开展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西霞院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沿黄生态廊道建设。
(五)污水资源化利用
建设济源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加压泵站及管网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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