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青岛市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暂行政策印发!
青岛市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暂行政策印发!固废网获悉,青岛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暂行政策的通知,具体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吨102元,或每桶(容积240升
固废网获悉,青岛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暂行政策的通知,具体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吨102元,或每桶(容积240升)22元。为避免混投,非居民厨余垃圾外的其他垃圾也按此标准计量收费。通知如下: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发展改革局、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91号)的政策要求,经研究,现就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下简称“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实行计量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吨102元,或每桶(容积240升)22元。为避免混投,非居民厨余垃圾外的其他垃圾也按此标准计量收费。
二、执行范围
为稳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政策,上述收费标准先行在三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试行。试行单位以外的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仍按《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青价费〔2006〕7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用途
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的收费主体为现行生活垃圾收运企业。收缴的费用主要用于非居民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1年。试行期满后,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并公布新的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政策。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海港区启动小区临时封闭式管理 社区居民:还是严点儿好,心里也踏实2024-08-19
-
财政部:确保居民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2024-08-19
-
疫情防控期间,湘潭居民用户欠费不停水2024-08-19
-
共防疫情保家园 青岛市振华社区“最美居民”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2024-08-19
-
洋码头从欧美等地直采超500万只口罩将抵沪,保障本地居民2024-08-19
-
多地禁止城区居民户外遛狗,农村只能院内圈养2024-08-19
-
【疫情防控】 桓台县发改局在行动,保障居民消费品价格平稳2024-08-19
-
抗击疫情 居民区“三驾马车”启动“结界”模式2024-08-19
-
学者乡村调研|疫情防控中城乡居民态度差异2024-08-19
-
静安这个由居民自管的小区没有专职物业,如何做好疫情防范2024-08-19
-
黄麻布及时防控疫情 居民捐口罩6000只2024-08-19
-
暖心!小区居民为社区工作人员送口罩 众志成城抗疫情2024-08-19
-
国家移民管理局:暂停办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签注2024-08-19
-
河北省部署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2022-09-13
-
0.33元/kg 铜仁市中心城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拟定价方案征集意见202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