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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

来源: 网
时间:2022-10-11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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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固废网获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要求,到20

固废网获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要求,到2025年,金华市及60%以上县(市、区)通过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有效保障,环境风险有效防范,“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建成,多跨协同、智能闭环的固体废物数字化治理机制初步形成,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无废城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文如下:

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要求,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及金华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聚焦问题短板,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统筹城市发展和固体废物管理,整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打造综合集成、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无废城市”金字招牌,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建共享格局,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金华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金华市及60%以上县(市、区)通过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有效保障,环境风险有效防范,“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建成,多跨协同、智能闭环的固体废物数字化治理机制初步形成,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无废城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源头减量,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推动工业领域减污降碳。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格把好“两高”项目准入关。(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推动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和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和再生原料,鼓励产废单位内部开展循环利用,到2025年,培育20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推动东阳、永康、武义等地“无废特色产业”建设,形成产业全过程绿色发展模式。(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参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修复,减少尾矿贮存量。(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建筑行业绿色管理。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及新型建筑,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推行全装修房交付,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20个,推动东阳市开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市建设局负责)

3.加快农旅产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生态养殖,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到2025年,建成省级低碳生态农场80个、省级美丽牧场240个,创建“肥药两制”综合试点县3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在东阳、武义、磐安等地探索建立固碳增汇基地,发展绿色生态旅游。(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文明就餐”“光盘行动”“光瓶行动”等,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综合利用产品采购力度。(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到2025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推动义乌等地加快实现“绿色物流”,探索开展“无废供应链”建设,到2025年,快递行业废包装产生量实现零增长,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35万个以上。(市邮政管理局、义乌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提能增效,打造专业分类收运体系

5.扎实推进固废精准分类。全面深化拓展生活垃圾“两定四分”体系建设,实施强制精准分类,到2022年底,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全覆盖,90%以上的商业街(沿街商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00个、示范村40个、示范片区8个。(市垃圾分类办、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4年,建筑垃圾“四分四处”“分处同步”模式全面普及,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实现及时有效分类、收集。(市建设局负责)研究制定金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到2024年,基本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存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6.规范建设专业收运体系。提升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回收覆盖面,到2022年底,实现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100%。(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运体系,完善涉疫医废处置工作预案,强化运输能力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运输企业名录,指导推进行业自律,稳定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市建设局负责)健全废旧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物、动物医疗废物等农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供销社参与)

7.合理布局资源收运网点。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到2022年底,各地建成1个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或生活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到2025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匹配、标准规范、装备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体系。在义乌等地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收储运“三网融合”模式。(市垃圾分类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整合、归并、提标改造等工作,到2022年底,完成20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中转站改造全面完成,实现规范、环保、智能、安全运作。(市建设局负责)

(三)资源整合,打通废物循环利用渠道

8.推进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金华市本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和浦江县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通过省级终期验收。拓宽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鼓励开展工业废渣中金、银等稀贵金属回收。推进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车用动力电池等分类利用,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参与)实施危险废物利用攻坚行动,推动铝灰、废盐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试点,到2025年,兰溪、义乌等地至少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3个,全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下。(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推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加强再生产品应用管理,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市建设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参与)

10.推进农业固废循环利用。推进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发展,提升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设备,推广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推广永康市“秸秆换肥”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统筹农业固体废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1.推进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通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建立完整高效、科学合理的大件垃圾利用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技术革新,推动固废处置能力匹配

12.提升固废处置保障能力。聚焦固体废物处置薄弱环节,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各地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产消基本平衡。补齐危险废物处置短板,到2025年,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0万吨/年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改造,迭代升级农村地区易腐垃圾就地化处理设施。配强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装备,提高焚烧处置设施利用率,到2023年底,建成1座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县域焚烧处置能力实现全覆盖、全匹配;到2025年底,完成全市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工艺提升改造,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档升级行动,到2025年,培育打造2家以上具有全省影响力的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非正规填埋场排查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市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执法局参与)

(五)数字赋能,实现智慧智能监管升级

14.迭代升级数字平台应用。通过数据共享、多跨协同、优化场景建设和功能设计,扩大“固废一件事”使用范围和覆盖面。到2022年底,300家以上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企业优化在线视频监控,完成“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省级试点,基本完成“医疗废物”、“涉疫医废”、永康市“一码到底、一码溯源”和金华开发区“小微安全”等应用子场景建设。深度对接“浙固码”、“浙运安”、“浙里净”,积极推进“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到2024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数字化综合集成监管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参与)

15.强化固体废物执法监管。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参与)

(六)集成创新,提升综合支撑保障能力

16.建立健全制度政策体系。强化法规和政策支撑,探索创新固废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法治化水平。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引导政策。对照省低价值再生资源指导目录,因地制宜制定扶持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政策制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

17.强化技术标准平台支撑。推动固体废物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建筑垃圾等方面研制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标准体系,推广信息共享、协调创新、互惠互利的“无废产业联盟”,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打造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样板。(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激发市场主体金融活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到2023年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市发改委、市税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金融工具,形成具有金华特色的绿色金融模式。(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要出台本地“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废物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完善推进机制,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强化政策、资金和技术等要素供给。

(二)严格考核评估。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金华建设年度考核,以及领导述职汇报内容。每年2月底前组织对各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通过评估的县(市、区),向省美丽办提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申请;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积极争取省级“无废城市”奖补资金,鼓励各地出台资金奖励政策,激励企业和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三)营造浓厚氛围。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等一体推进,创新宣传载体,鼓励观光式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深入打造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培育1000个左右“无废工厂”“无废场馆”“无废医院”“无废学校”等“无废细胞”,传播“无废”理念,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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