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广西: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措施
广西: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措施,推出12条措施,加快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积极扩大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措施,推出12条措施,加快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助力重大项目建设;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着力落实惠企纾困政策;推动资金投入机制创新,拓展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来源渠道;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保障安全发展环境。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现就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一)扎实推进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及空气质量全面改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土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核安全与辐射环境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与保护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特别要加快推进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南宁、柳州、桂林等“无废城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广西核应急响应技术中心建设,广西“生态云”平台建设等项目实施。
(二)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科学精准谋划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组织更多更优项目纳入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以及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争取资金支持。
二、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助力重大项目建设
(三)继续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进一步下放部分辐射类和涉海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积极推行区域环评和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审批制,对通过技术评估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加快审批办结。逐步扩大“全链通办”、“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及“微改革”事项范围。
(四)深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主动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做好向海经济、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交通强区等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定期调度进展,指导环评编制。利用自治区“三线一单”系统共享平台引导开发规划和项目科学研判选址选线。建立区域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调剂管理台账,为自治区重大工业项目顺利审批落地提供要素支持。
(五)加强环评质量管理。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和检查、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管理专项整治,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的信用管理。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压实专家技术审查责任。
三、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着力落实惠企纾困政策
(六)主动服务企业参加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加大政策宣贯和培训力度,有序开展2021年度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名录确定等工作,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规范调整碳排放相关参数,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实现降碳收益。
(七)优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积极通过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加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及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缩短办结时限;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专项资金、评优评先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环保诚信企业”支持力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广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中明确的9类轻微违法情形依法减免处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实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精准管控。进一步完善并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并将有关要求及时告知相关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四、推动资金投入机制创新,拓展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来源渠道
(九)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积极推进柳州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入库项目支持力度。
(十)积极推进EOD模式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南宁市宾阳县农村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桂林市经开区罗汉果小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百色市凌云县等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实施。加强国家EOD模式试点项目入库工作,大力推动自治区级EOD模式项目试点。
五、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保障安全发展环境
(十一)筑牢疫情防控末端防线。大力推进全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技改升级及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加快崇左、防城港、贺州、北海等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技改升级和收集转运试点建设;采取“政府补助+企业自筹”模式,合力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医疗废物特别是涉疫废物安全、有效处置。
(十二)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采用传统方式与信息化相结合的手段,指导帮扶企业规范环境安全管理,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理,从源头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助力企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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