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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印发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及配套政策措施 建设中国绿色铝谷

来源: 网
时间:2022-06-17 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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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印发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及配套政策措施 建设中国绿色铝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和《关于支持绿色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和《关于支持绿色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建设中国绿色铝谷。云南省是电解铝产能大省,因水电资源丰富,也是电解铝产能转移的重要目的地之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发改产业〔2022〕55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和《关于支持绿色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8日

云南省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绿色铝产业集群,建设中国绿色铝谷,制定本行动。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以绿色能源、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为依托,以建设中国绿色铝谷为目标,以轻量化、智能化、高端化为方向,以打造绿色低碳、集聚集约、链条高端、创新引领、竞争力强的绿色铝产业集群为重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推进铝材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向园区集群落地、集约发展,推动绿色铝产业从原材料向新材料提升、由材料向装备进军,形成一条价值链趋向高端、产品链趋向终端、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的一流高端铝产业体系。

(二)行动目标。力争到2024年,绿色铝产业链薄弱环节、高附加值环节延链补链强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铝合金化率达到90%左右,中高端铝制品占比大幅提升,规模以上涉铝工业企业实现倍增、突破60家,率先打造2—3个绿色低碳高端铝产业园区,培育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绿色铝先进制造基地,绿色铝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3500亿元左右,成为国家重要的铝产业基地。展望2030年,全面建成中国绿色铝谷,云南绿色铝产业在绿色发展、产业规模、精深加工、创新研发上跻身全球领先水平。

二、优化产业布局

(三)明确“2+4”区域布局。综合考虑相关州、市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依托铝水直供短流程模式,推动铝加工向重点园区集中,加快形成以文山、红河为重点,大理、昭通、曲靖、昆明协同发展的“2+4”绿色铝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其他州、市不再发展绿色铝产业,鼓励依托“2+4”区域内重点绿色铝产业园区,通过合作共建、“飞地经济”等形式实现跨州、市共建共享、互利共赢。

——文山州砚山产业园区、富宁边境贸易加工园区、马塘工业园区。在稳定保持氧化铝、电解铝生产规模的同时,加快向下游延伸产业链,发展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把推动全产业链技术升级、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制造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建设建筑及工业铝型材、交通运输用铝材、电力电子用铝、包装用铝、高端铝基新材料、铝制家具等项目,培育汽车零部件、光伏型材、建筑铝材、终端产品等中高端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将绿色铝创新产业园打造为国内铝产业集群发展标杆。

——红河州泸西产业园区、建水工业园区、个旧特色工业园区。加快推进云南宏合电解铝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产能全部建成,同步实现铝深加工配套。着力发展中高端铝合金材料,把发展铝精深加工作为主攻方向,围绕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建设高端铝产品基地,重点建设轻量化铝挤压材及结构件、光伏及全铝家具铝型材、市政建设用铝型材、高性能泡沫铝构件、高端装备铝部件等项目,打造国内铝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标杆。

——大理州鹤庆产业园区。在保持电解铝生产规模的同时,重点围绕交通运输、建筑结构等领域,建设圆铸锭、铸轧卷、合金棒等铝合金项目,重点建设铝板带箔、建筑型材、新能源汽车用铝制品等深加工项目。

——曲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源产业园区。在保持电解铝生产规模的同时,加快铝加工产品升级,重点围绕交通运输、建筑结构、电力电子等领域,提升A356铸造铝合金、变形合金锭坯等铝合金产能,重点建设汽车轮毂、建筑型材、工业型材、高性能铝粉等精深加工项目。

——昭通市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保持电解铝生产规模的同时,重点围绕交通运输领域,建设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用等铝合金项目,延伸布局精深加工项目,适度发展建筑铝材。

——昆明市呈贡产业园区。用足用好阳宗海铝水资源和周边区域铝合金材料,重点建设高精铝板带箔、高端铝合金焊丝、电力通讯铝合金线材、电子电器用铝、包装用铝等精深加工项目。

三、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四)开展“链主”企业培育行动。引导电解铝企业发挥产业生态主导作用,支持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培育和引进处于价值链顶部、具有产业链号召力的铝加工龙头企业。立足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链条完整的现代企业组织体系,推动铝加工企业与电解铝生产企业的合作,培育壮大“链主”企业,提升绿色铝产业链整体运营效率。

(五)开展延链补链强链行动。省级负责统筹产业链均衡发展,地方政府落实招商主体责任。严控电解铝产能规模,坚持主体集中、区域集聚,聚焦建筑结构、交通轻量化、包装容器、电力电子、耐用消费品等领域,确定产品定位,大力引进铝合金材料设计、加工、制造、应用等领域优势企业,推动绿色铝向精深加工和终端制造延伸,加快形成一批优势产品。

——建筑结构领域。重点发展轻质高强度建筑铝型材和板带材、建筑模板型材、结构用铝型材生产,同时向系统门窗、建筑模板系统、建筑围护板系统、全铝桥梁、全铝房屋、道路灯杆、公交车站防雨棚等终端产品延伸。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发展汽车、轨道车辆等交通轻量化车体型材,钎焊复合板带箔、商用车车身板等板带材,铝合金整体车轮、压铸件等铸件生产,同时向保险杠、行李架、电池托架等汽车零部件模块,以及全铝车身等终端产品延伸。

——包装容器领域。重点发展包装领域用铝板带箔,同时向烟草包装材料、易拉盖、药品包装、家用包装等终端产品延伸。

——电力电子领域。重点发展光伏型材、电力导线、管材生产,电子产品外壳用挤压材和板带材生产,新能源动力电池箔等铝箔产品生产,同时向电子产品深加工延伸。

——耐用消费品领域。重点发展家具用铝型材和板带材生产、空调箔生产等,同时向铝制家具等终端产品延伸。

各有关州、市在推动签约拟建铝加工项目加快落地的同时,继续围绕产业链主攻方向和产品定位,细化招商清单,开展精准招商。鼓励和支持绿色铝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牵头主导产业链合作,吸收重点铝加工企业、配套企业和研发、基金、人才、工业互联网等关键节点服务机构参与绿色铝产业链发展。创新招商机制,调动各地招商积极性,鼓励各地围绕绿色铝产业园区,采用合作共建等方式打造绿色铝产业集群,加强关键配套产品的供需对接,支持企业间组建联合体,通过产业协同构建自主可控的生态体系。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六)推动节能降碳减排协同增效。提升绿色铝产业能效水平,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新建电解铝项目必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分类推动存量电解铝项目提效达标,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力争全省电解铝项目全面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推进节能信息化建设,稳定运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鼓励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加强工业节能诊断,强化绿色铝产业节能监察和管理服务。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动电解铝企业达到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推进清洁生产。谋划绿色铝碳排放管理和控制,加强绿色铝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研究。培育低碳发展示范标杆企业和园区,引导企业实施低碳发展战略,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低碳园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引导绿色铝产业链上中下游共建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科学有序发展再生铝,完善废铝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鼓励铝加工龙头企业以保级利用、闭环利用为方向,提升废铝再生回收和利用水平。提升绿色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五、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七)开展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造产学研用一体的绿色铝协同创新生态,打造国家级绿色铝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绿色铝龙头企业加大投入,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工艺、装备、产品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重点围绕原铝低碳冶炼创新技术,铝电解槽余热回收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等,加快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铝合金材料生产、应用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围绕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铝基新材料、铝精深加工产品等方面协同攻关。围绕铝冶炼、铝材精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智能工厂等方向,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应用、产业公共服务等分类建立项目库,加快推动绿色铝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绿色铝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强绿色铝标准技术体系建设,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

(八)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行动。鼓励铝企业结合生产工艺条件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快智能传感器、处理器、网关、仪器仪表等数字化工具和设备部署,提升电解、合金、压延、挤压等铝冶炼加工生产的实时感知和数据采集能力。支持铝企业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建设,建设泛在感知互联的工厂运行环境。围绕绿色铝产业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流程,支持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凝练一批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争创国家级试点示范。支持优势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与分级贯标评定,将配套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协同、质量管控、合作研发等管理体系中,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智能化水平提升。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鼓励打造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探索铝产业与基建、城建、交通、物流等行业的跨领域融通,实现从大规模批量生产向大规模定制化生产转变。

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九)开展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快提升绿色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水平,相关州、市人民政府要扎实做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和推进,省级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行政审批、专项资金、要素配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围绕绿色铝产业链完善物流体系,加强物流基础设施与绿色铝产业园区统筹布局、联动发展,探索以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方式推进物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文山、红河等地区铁路网络及专用线建设。推动绿色铝产业布局、能源发展、电网建设协同规划,加快建设“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基地,完善配套能源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天星、柳井、圭山、耀州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网架加强工程等电网配套供电工程建设。规划建设连接云桂两省、川滇两省的天然气主干管道,完善天然气管道网络,保障绿色铝产业园区天然气供应。

七、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十)开展物流保障专项行动。推动绿色铝产业与物流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降低绿色铝产业物流成本。支持铝企业与物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创新供应链协同共建模式,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围绕绿色铝产业园区建设物流枢纽,吸引第三方物流企业进驻并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推动铝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密切合作,在生产基地规划、厂内设施布局、销售渠道建设等方面引入专业化物流解决方案。鼓励铝企业提高中长期运输合同比例,推动铝企业与物流企业实现量价互保、运价下降。加快畅通跨境物流通道,支持铝企业利用中老铁路等拓展南亚东南亚市场。促进工业互联网在绿色铝物流领域的应用,支持引入专业铝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参与绿色铝产业发展,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的积极性,通过整合全产业链的生产企业、贸易商、终端用户、仓储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资源,打造绿色铝产业互联网平台。

八、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十一)健全实施机制。省绿色铝产业链发展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政策协同效力,推动绿色铝产业链引领性、标杆性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建立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协调解决我省绿色铝产业及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行动目标任务。相关州、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本行动要求制定本地区推动绿色铝产业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省绿色铝产业链发展工作专班加强与州、市人民政府联动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动实施情况,全程跟踪服务,动态评估成效,逐一协调解决好涉及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十二)完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行动引领作用,加强财税、金融、投资、进出口、能源、生态环境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严控电解铝产能规模,利用发挥好现有电解铝产能,聚焦推动绿色铝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研究出台综合性配套政策。开展绿色铝产业质量提升行动,推广普及卓越绩效、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联合打造中国绿色铝谷品牌,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铝产品品牌中心、研发中心。引导高校根据绿色铝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强铝产业人才培养,支持相关职业院校等开展产教融合培养产业技能人才。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保、质量、能耗、安全等标准。

(十三)增强服务能力。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大对绿色铝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前期各项手续,推动新建、扩建项目加快实施,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将绿色铝产业发展纳入我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增强绿色铝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企业切实加强法制建设,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推动建立云南铝业领域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公平竞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加强绿色铝产业宣传引导,切实增强行业自信,为绿色铝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绿色铝产业链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关于支持绿色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加快建设中国绿色铝谷,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一)支持建设绿色低碳园区。坚持按照技术装备先进、节能环保领先的标准推动项目入园,推动入园企业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支持产能规模优势突出、延链补链强链迅速、项目能效水平领先、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高、运行管理智慧化水平高的园区率先打造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绿电需求。支持园区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推动电解铝项目实现超低排放。

(二)支持争创能效“领跑者”。严格执行电解铝总量控制要求,严管严控新增电解铝产能,建立电解铝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强化能效标准引领。力争电解铝项目全面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争创行业能效“领跑者”,能效低于电解铝行业标杆水平的产能限期实施改造升级,推动电解铝企业能效、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先进水平。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省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三)支持建设绿色供应链。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循环的理念,围绕绿色铝产业链建设绿色供应链体系。密切跟踪国家统一建设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工作进展,积极推进绿色铝产品绿色认证。大力推进园区低碳生产,积极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创新集群低碳管理,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铝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对列入改造清单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二、支持延链补链强链

(四)支持铝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对全省绿色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通过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铝加工项目按标准给予补助。对特别重大的绿色铝产业链标志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综合奖补。

(五)支持招引高端铝加工企业。对带动性强、投资规模大、成长性好的重点铝加工招商项目,州、市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落实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对引进铝深加工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省财政对招商实施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予以累进奖补,最高可达1000万元。

(六)支持发挥龙头引领作用。鼓励电解铝龙头企业牵头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链条完整的现代企业组织体系,以合理分配利润为核心打造产业联合体,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同时具备电解铝和铝合金生产能力的企业成立合金化专业公司,适时将铝材业务从电解铝企业剥离,实行独立核算,完善合作机制,主动推动产业链延伸。

(七)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实施绿色铝重点企业融资清单制度,加大财政、金融、发改、工信等部门间横向沟通协调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有效性和便捷性。以绿色铝产业链主导企业为依托,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为重点项目、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等提供金融支持。

(八)落实国家支持政策。用好用足国家将绿色铝产业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云南省新增鼓励类产业的政策红利,落实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避免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铝项目拒贷、抽贷、断贷。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及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创新能力提升

(九)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科研院校及下游应用产业等创新资源,创建省级、国家级铝产业(技术)创新中心,3年内进入国家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进入省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十)支持设立研发机构。鼓励规模以上铝工业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含)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经费30万元。符合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扶持政策的研发机构,可给予经费补助,年度最高800万元。

(十一)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聚焦培育壮大绿色铝产业链市场主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强化资金要素保障。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绿色铝产业园区用地、用林、生态环境准入的指导,切实保障园区用地。在防控债务风险和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支持绿色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导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参股州、市产业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铝产业园区建设。

(十三)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动绿色铝产业园区配套供电保障工程建设,确保绿色铝项目和供电保障工程协同推进。鼓励州、市按照引进铝加工企业的需求,配套建设高标准厂房。支持园区根据绿色铝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建设大宗物资运输场站、智能立体仓库、货物配载中心、铁路专用线等,完善现代物流设施。支持园区数字化改造,统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基础设施方面资金对园区企业数字化改造予以奖补。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明确的“2+4”区域内绿色铝产业园区,参照省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予以支持。

五、强化电力电量保障

(十四)科学合理安排用电。推动现有电解铝产能高效利用,努力保障电解铝企业合理用电需求,提高产能利用率。每年初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云南电网公司等对当年度电力供需形势进行分析预判,确定当年电解铝行业可用电量,按可运行产能平均后按月预分配到各电解铝生产企业。在预分配基础上,滚动优化电解铝项目用电安排,统筹研判和加强水电发电不确定性和电解铝项目用电特性的匹配,提高工作的精准性、灵活性,稳定企业生产预期。

(十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需在高峰负荷采取需求侧管理措施时,原则上先行压减技术水平低、能效水平低、污染排放高、产业链条短的电解铝项目用电负荷。加快实现电解铝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强对电解铝项目能效水平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加大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对能效水平低于国家公布的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电解铝项目,扰乱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企业,在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不按要求压减负荷的企业,进一步强化用能管理。

(十六)优化电量保障措施。深入研究推动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的能源保障措施,对绿色铝产业园区铝产业链度电产值进行考核排序,在存在电力缺口情况下,有序用电规模与园区铝产业链度电产值挂钩。对铝产业链度电产值排名靠前或铝加工发展势头良好、项目落地迅速、可以快速投产见效的园区,优先保障园区内电解铝项目用电。采取合理措施仍然无法解决电解铝项目电力供需缺口时,对铝产业链度电产值排名末位的园区内的电解铝项目先行压减用电负荷,对铝产业链度电产值排名靠后、铝合金化率不高、铝加工项目落地不足的园区内的电解铝项目,采取一段时期内相对均衡降低用电负荷的方式轮停,切实增加可调节电力规模。

本政策措施根据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和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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