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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来源: 网
时间:2022-06-16 1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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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环保网获悉,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管控和能

环保网获悉,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得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发展全方位融入生产和生活,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显著提升。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淮南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录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第一节主要进展

第二节存在问题

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重点聚焦

第四节总体目标

第五节指标体系

第三章主要任务和举措

第一节推进转型升级,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

第二节应对气候变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第三节强化生态修复,切实维护好生态安全屏障

第四节实施高水平保护,守护好环境安全底线

第五节促进乡村振兴,打造生态美新时代新农村

第六节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第四章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起点,也是淮南市厚植优势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依据《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是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对加大绿色发展转型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谱写“美好安徽”淮南篇章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第一节主要进展

“十三五”期间,淮南市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进展,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完成了省下达的“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一)合力推进综合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淮南市坚持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聚焦短板,立足治本,紧盯重点环节,注重源头治理,推进综合防治,通过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措施和各项重点工程,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持续凸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20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2017年下降14.7%,PM2.5浓度下降17.8%,PM10浓度下降22.8%,优良天数比例增长9.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率分别为18.96%、19.13%,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

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为0%,地下水考核点位达标比例100%;“十三五”期间,氨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率分别为14.3%、11.04%,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强力开展专项攻坚,蓝天绿水改善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淮南市以重点工程项目为抓手,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清新的美丽淮南建设进程。

精准推进蓝天保卫战。实施《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南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淮南市2019年度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以细颗粒物治理为重点,聚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坚持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并重,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十三五”期间,淮南市完成22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三线三边”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项目673个,农村燃煤小锅炉淘汰项目535个;拆除40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经营性小煤炉9060个。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市辖区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先后印发《淮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淮南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淮南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等重要任务;实现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自动站全覆盖,关闭拆除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码头50余家、清理物料堆场60多座,一级保护区内已无船舶违规停靠;清理东部城区水源地保护区内围网养殖2000多亩;完成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瓦埠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涉及淮南市的68个项目全部完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污水管网346.28公里,完成老旧管网改造26.8公里,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81.17公里,毛集实验区、潘集二期、第一污水厂二期等污水处理厂陆续投运;全市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5个市级工业园区全部配套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强力推进联防联控,同蚌埠市、阜阳市分别签订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定期开展断面水质联合监测。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实施《淮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动态更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控制,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存量、源头、运输、处置全过程排查,建立固体废物排查整改问题清单并全部完成整改。实施《淮南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整治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等堆存场所。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三)全力推进整改整治,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十三五”期间,制定实施《淮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累计完成29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主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规范运营东、西部两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淮南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坚决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截至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28项,完成整改23项,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交办401个信访件,完成整改400件;2016年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94个突出问题,完成整改93件;2019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423件,完成整改422件;“23+N”87个问题,完成整改80个。

(四)着力加强保护修复,生态安全得到持续稳固

加强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加快综合治理步伐,实施《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成功申报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探索创新采煤沉陷区治理模式,实施生态重建、观光休闲、光伏发电等多种形式的修复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项目,形成“创大模式”、“后湖模式”,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力度大,生态修复治理效果良好。

加强生态敏感区域保护。认真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用地关。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本底资源数据调查和勘界立标工作,完成八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上窑国家森林公园边界矢量数据的编制。

(五)致力顶层推动机制,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健全组织责任保障体系。出台《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淮南样板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淮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淮南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切实将生态环保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健全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南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完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印发《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淮南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淮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整治活动,构建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市级、县区、乡镇、村(社区)4级网格。强力推进“三个全覆盖”工作,重点企业均完成污染源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102家联网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32%。对全市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源地、黑臭水体、农村环境、村镇式生态污水处理站、涉重企业、VOCs重点排污单位和入河排污口等各类污染源进行监测。对放射性同位素利用单位放射源进行了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检查,对中高危放射源进行实时监控。

第二节存在问题

(一)结构上的短板。淮南市是国家十四个亿吨级重点煤炭能源工业基地之一。产业结构偏重,煤电产业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近70%。能源结构偏煤,规上企业煤炭消费量占全省五分之一,火电占全市煤炭消耗总量的75%以上。运输结构偏公路,未充分发挥铁路和水运在煤炭等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上的优势,铁路、水路运输承担的运输量远低于公路。淮南市缺少绕城环线,4万多台重型柴油车穿城而过,近3000万吨煤、煤矸石、粉煤灰和炉渣全部采用汽车运输,尾气和超限超载带来的抛洒扬尘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以煤电化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导致的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

(二)基础上的短板。环保设施欠账较多,老旧城区市政雨污管网存在错接混接现象,城镇污水厂存在进水水质浓度低、处理规模超负荷、不良运行等问题。垃圾中转站站房及设备老化,压缩效率低,维修费用高;垃圾中转站建设标准不符合规范要求;垃圾中转站布局不合理,缺少大中型中转站。部分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存在外溢、混流现象;部分工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滞后;部分企业使用自备锅炉供热。

(三)监管上的短板。从监管方式上看,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从监管能力上看,生态环境队伍相对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环境监管人员力量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不匹配,基层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较为普遍。

(四)治理上的短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精细化管理亟待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需要加强,道路扬尘污染较为严重。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够彻底,时有超标排放现象发生,部分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不够彻底。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农村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大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因收不到水而不能正常运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化肥、农药随地表径流汇入周边河湖,造成水体污染。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依然存在,煤矿企业管理粗放,煤系固废处置不够规范。

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2035“美丽中国”目标提上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因此“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需要以实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为指导,提前谋划质量根本改善攻坚,为“十五五”、“十六五”奠定基础。“三个新”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谋划,“三个新”是目标引领、用力方向和着力重点。长三角一体化“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国家先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等,汇聚起长三角联防联控强大合力。《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开展淮河、江淮运河等4条生态廊道全线两岸植绿复绿,共同谋划实施一批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在生态环保领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率先探路,形成了许多新机制和新制度,高质量发展动能显著增强,长三角一体化“新发展格局”基本构建。合肥都市圈、合淮同城对接格局基本形成。2019年5月,合肥市人民政府联合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合淮产业走廊发展规划(2018—2025年)》,提出到2025年,合淮走廊一体化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同城化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建成具有较强活力和竞争力的国际性大都市新区,实现基础设施同城通达。淮河生态经济带全面建设。2018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淮河经济带发展规划》,建设包括淮南、蚌埠等多个城市的中西部内陆崛起区,建设济宁—枣庄—徐州—淮北—宿州—蚌埠—淮南—滁州发展轴,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流域、区域管理体制,建设内外联动、陆海协同的开放格局。

(二)挑战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较为艰巨

2020年9月22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国家主席习近平郑重宣布“2030碳达峰和2060碳中和”的“双碳目标”。

“资源型城市”“综合能源基地”的淮南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高碳特征明显,淮南市产业结构偏煤电化,火电占全市煤炭消耗总量的75%以上,煤电化产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淮南市单位GDP能耗(0.637吨标准煤/万元)明显高于周边城市以及安徽省平均水平(0.468吨标准煤/万元)。随着“皖电东送”发电量的增长、煤化工基地的建设以及潘集电厂的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高淮南市煤炭消费量,淮南市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压力不言而喻。

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压力

大气结构性污染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十三五”期间PM2.5、PM10、O3浓度超标情况出现反复,优良天数比例出现起伏。2020年,淮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16个地市中排名第15名。随着煤化工基地建设,淮南市减煤幅度偏小,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难度较大。

图1 2016-2020年淮南市空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其中CO单位:mg/m3)

图2 2016-2020年淮南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变化情况

水环境质量改善存有难点。“十三五”期间,瓦埠湖、焦岗湖等2个湖泊国控断面不能稳定达到Ⅲ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受内源释放和入湖支流影响,断面稳定达标难度仍然较大。

3.农村生态改善形势严峻

农村日产生污水量约16万吨,处理能力仅有5万吨/日,不能满足需求。东淝河白洋淀渡口和焦岗湖断面汇水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存在问题。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淮南市耕地化肥亩均施用量约45kg,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22kg/亩),未能利用的化肥、农药随地表径流汇入周边河湖,造成水体污染。

4.生态环境修复压力较大

煤炭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三废”排放量大,废弃矿山、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任务艰巨。煤系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依然存在,综合利用率不高,整治无法标本兼治。目前淮南市共形成采煤沉陷区22处,沉陷总面积39.37万亩,占全市面积的4.75%;影响人口约22.1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6.36%。淮南市有张集矿、顾桥矿等共10座大中型煤矿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采煤沉陷区范围还将持续扩大。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对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提出严格管控计划和规划要求。

5.“三生空间”布局管控有待提升

淮南依矿建市、市矿交错,生产生活设施交错,厂居混合问题较为严重。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淮南市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问题,尤其是工业企业布局不尽合理的问题也逐步浮现,当前部分区域工居混杂,总体工业入园进区率不高,不仅可能产生废气、噪声扰民问题,甚至会影响人体健康。淮南市生态保护红线占比6.76%,横向比较位居皖北6市首位,如何协同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启资源型城市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新阶段,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淮南美好家园,奋力谱写“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淮南篇章,为淮南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聚焦重点、标本兼治。

立足淮南市突出问题,重点聚焦大气结构性污染、双碳目标、沉陷区综合治理及生态经济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谋划实施重点项目,有效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标本兼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绿色发展、低碳结构。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环境增量管理与环境存量治理并重,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低碳发展。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和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和制度改革,源头严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区域协同,精细管理。充分考虑各县区的发展定位、产业结构、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差异,实施分类管理,坚持“三个治污”,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带动全市环境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坚持群策群力,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重点聚焦

(一)重点聚焦大气结构性污染

聚焦大气结构性污染,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最严格的能源双控制度,改善货物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持续提升优良天数,较少PM2.5、PM10、O3浓度超标现象,大幅提升淮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的排名,持续推进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美丽淮南的建设进程。

(二)重点聚焦碳达峰碳中和艰巨任务

减缓全球升温的全球性问题,是中国国际责任担当,聚焦碳达峰碳中和艰巨任务,为全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淮南贡献。编制全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市全行业达峰;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探索推动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实施碳捕集和封存,积极推进碳交易,落实碳中和,实现淮南市绿色低碳发展,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

(三)重点聚焦沉陷区综合治理及生态经济发展

聚焦沉陷区综合治理与生态经济发展,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立沉陷区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创新沉陷区治理“淮南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绿色产业,完成沉陷区治理与经济发展相结合,解决沉陷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实现沉陷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聚焦煤电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聚焦煤电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做大做强国家级大宗煤电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省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基地,守护好环境安全底线。培育支持煤电化大宗工业固废高值化新技术研发,持续推进大宗煤电化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有效改善淮南市大宗固废存量现状。

(五)重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联防联控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联防联控,统筹解决区域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和水环境问题。推进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中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加强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协作,着力解决地方环境污染和环境法规规章相互冲突的问题,增强解决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的共性和关联性。

第四节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得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发展全方位融入生产和生活,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显著提升。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和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考核要求;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断面比例、城市黑臭水体比例、地下水质量Ⅴ类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考核要求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生态保护修复持续稳固:生态质量指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完成省下达目标。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完成省下达目标。

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第五节指标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结合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为主,规划指标共四大类十七项主要考核指标。

注:[1]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主要任务和举措

第一节推进转型升级,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优化调整空间结构

1.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

依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明确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树立“三生”协调发展理念。实施“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三区三线”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联动。

2.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突出分区管控,强化生态保护。落实淮南市“三线一单”成果,以县区、工业园区、乡镇等单位为区块单元,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实施动态管理,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类,精确划分各区块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服务空间规划,形成制度合力。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将“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加强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二)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打造国家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基地。推动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绿色转型发展,促进煤炭生产集约化、组织管理专业化、产业园区集群化发展,建设安全、高效、智能、绿色“四型”矿井,发展现代化矿井集群。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推进煤炭产、洗、用各环节协同发展,持续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低阶煤提质等深加工技术,提升煤炭附加值。打造煤炭清洁开发利用价值链,加大科研投入,结合煤种特点,以煤基多联产、系列化为目标,打通煤、电、化、气全产业链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传统产业布局优化,突出龙头引领、专业配套、区域联动、产供销一体,做优产业链,畅通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与跨界重构,引导关联产业集中布局,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行动,建设绿色工厂,推广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和产业链接等技术,增强企业绿色制造能力。

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百亿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壮大生物和大健康产业,构建富有淮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环保产品与装备、资源循环再利用等重点领域应用示范。

(三)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推进煤电企业通过资产整合、股权投资等方式深度融合,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提高煤电联营规模,推动电力、煤炭产业一体化协调发展。推进传统电力能源和电力新能源协调发展,建设智慧电厂,全面推行热电联产、冷热电联供模式,利用国际领先水平的清洁高效煤电成套设备,升级改造现役电厂发电设备和配套设施,全面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优化电力新能源项目布局,支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建设。严格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煤炭、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与污染减排“双挂钩”制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煤炭在能源总消费中比例。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发挥清洁能源市场规模优势和已有的能源产业基础优势,促进传统能源要素和新兴清洁能源要素的有机融合。

(四)全力调优运输结构

推动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持续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积极参与江淮城际铁路网建设,完成合肥—新桥—淮南城际铁路前期研究工作,启动沿淮高铁、淮南——定远城际铁路、淮南—宿州城际铁路前期研究工作。形成“干支联动、通江达海”水运网,完成淮河干流航道整治,打通江淮运河,淮河支流航道,全面实现等级化;港口物流和集散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港口吞吐量和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将淮南港建设成为千里淮河能源运输第一港、江淮水运枢纽港。完善铁路、公路集疏运设施,建立多种运输方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五)推进用地结构优化

继续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强化临时用地管理,合理划定功能留白地块,加大力度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及园区规划,优化工业企业布局,推进工业用地园区化集中安排,推进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区。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县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严格保护森林、湿地(沼泽、滩涂、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不断扩大蓝绿生态空间。

第二节应对气候变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积极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开展碳排放清单核算。编制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碳排放达峰行动规划,明确各县(市、区)、行业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细化总量控制措施,从“源头节能减碳”、“管理节能减碳”、“技术节能减碳”、“社会节能减碳”等角度开展碳排放控制措施,并对各县区碳达峰行动的进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进一步完善二氧化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制度。推动碳资产核定。组织开展面向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年度碳源、碳汇调查,针对淮南市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灌木林、草地等多类生态系统开展碳汇核算研究,结合生态样地调查和监测,监测全市土地利用类型、分布与变化情况,支撑全市碳汇量的核定。

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紧扣绿色低碳发展,科学研判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的碳达峰目标,编制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政策措施实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全市煤电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省下达指标,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二)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化利用。推进煤电化企业绿色转型,淘汰落后产能,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项目互生、产业共生和资源再生为原则,实现工业园区固废闭环利用。

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园区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机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为根本,推进全市所有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通过循环化改造,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明晰稳健,主要资源产出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循环化水平显著提升。长效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措施,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开展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示范建设。

(三)探索推动碳中和

探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控制工业和农业温室气体排放途径。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严格环境准入,持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信贷投放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市场;鼓励发展低碳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降碳环保服务公司。发展低碳农业。进一步减少化肥、农药、农膜、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改良剂、饲料添加剂等各种农用化学品的投入,发展低碳农业。

探索推动碳捕集。以二氧化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的规模化、高值化和产业化为方向,鼓励开展二氧化碳的矿物、化学、生物转化利用技术试点示范。探索推动发电行业碳捕集。引导以气化炉为基础的发电厂实施燃烧前脱碳,从源头捕获二氧化碳作为资源再次利用,建立电厂燃烧前脱碳示范工程;燃料直接发电电厂开展烟气脱碳项目,从末端捕获二氧化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动纯氧燃烧技术。窑炉和锅炉燃料燃烧有序推行纯氧燃烧技术,提高烟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减少杂质气体,提高下游二氧化碳捕集能效。

探索推动碳封存。通过生态系统推动碳封存。增加林业系统碳汇。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植树增林相结合,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增加森林碳汇;充分挖掘森林经营和森林城市碳中和潜力,编制实施森林碳增汇经营规划,制定林业碳中和的工作考核体系,实现森林蓄积量、森林碳密度、总碳储量的全面增长。增加湿地系统碳汇。加强湿地的总量管控和用途管制,落实自然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将全市湿地划分为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并定期更新;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退耕还湿、退渔还湿、清淤疏浚、湿地植被恢复、生态移民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储碳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碳平衡。

(四)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准确梳理全市电力、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年排放量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大型企业,纳入全国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实施初始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登记。敦促重点排放单位高质量完成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申报年度碳排放总量。鼓励各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利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压减碳排放总量,投入碳排放交易市场。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碳排放交易市场稳步推进。

第三节强化生态修复,切实维护好生态安全屏障

(一)深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坚持协调推进,健全组织、实施、共享、共建机制。认真落实《安徽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0-2025年)》和《安徽省淮南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强化机构协调管控能力,完善沉陷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建立沉陷区“一张图、一张表、一个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沉陷区长期、系统、动态监测,为复垦、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等工作提供依据。健全综合治理功能,统筹政策规范制定、综合规划编制、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工作形势预测等指导、协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产业类型、人口规模、区域位置等,编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编制。

坚持统筹推进,整合乡村振兴、农业环境整治等资源。落实《淮南市采煤塌陷地治理条例》,因地制宜推进采煤沉陷区耕地保护和复垦,在稳沉后及时治理恢复到可利用状态。优化煤炭开采方案,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恢复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把塌陷区新村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结合起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塌陷区失地农民就业和居民生活条件。

坚持分类推进,探索富含淮南特色的综合治理案例。创新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淮南模式”。按“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引入市场化机制,提升治理成效。在复制推广“创大模式”、“后湖模式”等基础上,高效益整合政策资源,高标准配置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产业转型,将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与城镇化、生态家园、生态(湿地)公园、社会主义新农村、森

第三章主要任务和举措

第一节推进转型升级,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优化调整空间结构

1.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

依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明确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树立“三生”协调发展理念。实施“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三区三线”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联动。

2.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突出分区管控,强化生态保护。落实淮南市“三线一单”成果,以县区、工业园区、乡镇等单位为区块单元,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实施动态管理,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类,精确划分各区块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服务空间规划,形成制度合力。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将“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加强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二)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打造国家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基地。推动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绿色转型发展,促进煤炭生产集约化、组织管理专业化、产业园区集群化发展,建设安全、高效、智能、绿色“四型”矿井,发展现代化矿井集群。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推进煤炭产、洗、用各环节协同发展,持续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低阶煤提质等深加工技术,提升煤炭附加值。打造煤炭清洁开发利用价值链,加大科研投入,结合煤种特点,以煤基多联产、系列化为目标,打通煤、电、化、气全产业链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传统产业布局优化,突出龙头引领、专业配套、区域联动、产供销一体,做优产业链,畅通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与跨界重构,引导关联产业集中布局,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行动,建设绿色工厂,推广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和产业链接等技术,增强企业绿色制造能力。

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百亿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壮大生物和大健康产业,构建富有淮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环保产品与装备、资源循环再利用等重点领域应用示范。

(三)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推进煤电企业通过资产整合、股权投资等方式深度融合,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提高煤电联营规模,推动电力、煤炭产业一体化协调发展。推进传统电力能源和电力新能源协调发展,建设智慧电厂,全面推行热电联产、冷热电联供模式,利用国际领先水平的清洁高效煤电成套设备,升级改造现役电厂发电设备和配套设施,全面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优化电力新能源项目布局,支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建设。严格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煤炭、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与污染减排“双挂钩”制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煤炭在能源总消费中比例。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发挥清洁能源市场规模优势和已有的能源产业基础优势,促进传统能源要素和新兴清洁能源要素的有机融合。

(四)全力调优运输结构

推动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持续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积极参与江淮城际铁路网建设,完成合肥—新桥—淮南城际铁路前期研究工作,启动沿淮高铁、淮南——定远城际铁路、淮南—宿州城际铁路前期研究工作。形成“干支联动、通江达海”水运网,完成淮河干流航道整治,打通江淮运河,淮河支流航道,全面实现等级化;港口物流和集散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港口吞吐量和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将淮南港建设成为千里淮河能源运输第一港、江淮水运枢纽港。完善铁路、公路集疏运设施,建立多种运输方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五)推进用地结构优化

继续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强化临时用地管理,合理划定功能留白地块,加大力度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及园区规划,优化工业企业布局,推进工业用地园区化集中安排,推进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区。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县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严格保护森林、湿地(沼泽、滩涂、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不断扩大蓝绿生态空间。

第二节应对气候变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积极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开展碳排放清单核算。编制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碳排放达峰行动规划,明确各县(市、区)、行业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细化总量控制措施,从“源头节能减碳”、“管理节能减碳”、“技术节能减碳”、“社会节能减碳”等角度开展碳排放控制措施,并对各县区碳达峰行动的进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进一步完善二氧化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制度。推动碳资产核定。组织开展面向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年度碳源、碳汇调查,针对淮南市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灌木林、草地等多类生态系统开展碳汇核算研究,结合生态样地调查和监测,监测全市土地利用类型、分布与变化情况,支撑全市碳汇量的核定。

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紧扣绿色低碳发展,科学研判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的碳达峰目标,编制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政策措施实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全市煤电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省下达指标,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二)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化利用。推进煤电化企业绿色转型,淘汰落后产能,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项目互生、产业共生和资源再生为原则,实现工业园区固废闭环利用。

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园区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机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为根本,推进全市所有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通过循环化改造,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明晰稳健,主要资源产出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循环化水平显著提升。长效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措施,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开展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示范建设。

(三)探索推动碳中和

探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控制工业和农业温室气体排放途径。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严格环境准入,持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信贷投放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市场;鼓励发展低碳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降碳环保服务公司。发展低碳农业。进一步减少化肥、农药、农膜、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改良剂、饲料添加剂等各种农用化学品的投入,发展低碳农业。

探索推动碳捕集。以二氧化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的规模化、高值化和产业化为方向,鼓励开展二氧化碳的矿物、化学、生物转化利用技术试点示范。探索推动发电行业碳捕集。引导以气化炉为基础的发电厂实施燃烧前脱碳,从源头捕获二氧化碳作为资源再次利用,建立电厂燃烧前脱碳示范工程;燃料直接发电电厂开展烟气脱碳项目,从末端捕获二氧化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动纯氧燃烧技术。窑炉和锅炉燃料燃烧有序推行纯氧燃烧技术,提高烟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减少杂质气体,提高下游二氧化碳捕集能效。

探索推动碳封存。通过生态系统推动碳封存。增加林业系统碳汇。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植树增林相结合,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增加森林碳汇;充分挖掘森林经营和森林城市碳中和潜力,编制实施森林碳增汇经营规划,制定林业碳中和的工作考核体系,实现森林蓄积量、森林碳密度、总碳储量的全面增长。增加湿地系统碳汇。加强湿地的总量管控和用途管制,落实自然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将全市湿地划分为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并定期更新;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退耕还湿、退渔还湿、清淤疏浚、湿地植被恢复、生态移民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储碳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碳平衡。

(四)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准确梳理全市电力、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年排放量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大型企业,纳入全国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实施初始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登记。敦促重点排放单位高质量完成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申报年度碳排放总量。鼓励各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利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压减碳排放总量,投入碳排放交易市场。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碳排放交易市场稳步推进。

第三节强化生态修复,切实维护好生态安全屏障

(一)深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坚持协调推进,健全组织、实施、共享、共建机制。认真落实《安徽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0-2025年)》和《安徽省淮南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强化机构协调管控能力,完善沉陷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建立沉陷区“一张图、一张表、一个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沉陷区长期、系统、动态监测,为复垦、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等工作提供依据。健全综合治理功能,统筹政策规范制定、综合规划编制、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工作形势预测等指导、协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产业类型、人口规模、区域位置等,编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编制。

坚持统筹推进,整合乡村振兴、农业环境整治等资源。落实《淮南市采煤塌陷地治理条例》,因地制宜推进采煤沉陷区耕地保护和复垦,在稳沉后及时治理恢复到可利用状态。优化煤炭开采方案,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恢复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把塌陷区新村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结合起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塌陷区失地农民就业和居民生活条件。

坚持分类推进,探索富含淮南特色的综合治理案例。创新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淮南模式”。按“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引入市场化机制,提升治理成效。在复制推广“创大模式”、“后湖模式”等基础上,高效益整合政策资源,高标准配置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产业转型,将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与城镇化、生态家园、生态(湿地)公园、社会主义新农村、林公园、生态旅游、市民广场、文化教育、新能源等建设相结合。注重城市山水自然景观特色风貌研究,重塑城市生态景观,构建山水环抱的城市景观空间格局。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在沉陷区治理中的运用和推广。推进采煤沉陷区蓄滞综合利用,加快建设淮西湖沉陷区综合治理等项目,谋划实施凤台、潘集等沉陷区水系连通工(二)引导沉陷区生态经济发展

推进沉陷区产业空间配置。依托淮南市产业园区和已有产业布局,构建九龙岗-大通矿区、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谢家集-八公山“五区”沉陷区产业发展板块,其中九龙岗-大通矿区、谢家集-八公山重点发展旅游和文化,其他发展低碳经济。在凤凰湖、潘集平圩、谢家集沙里岗等居民搬迁安置集中地规划建设湿地农民就业园或者创业园,推进接续替代产业组团式空间布局,重点打造生态经济、旅游、文化及创意、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等多个产业示范区、产业基地,形成“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的空间发展模式,构建“五区多点、两横双翼”的空间格局。依托优势资源,以沿淮河生态经济带和合(肥)淮(南)同城产业走廊为“两轴”,分别构建“互联网+智慧”能源体系和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新型建材、轻纺工业新能源、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打造“双翼”发展带,淮河以北的北翼沉陷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示范与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带,淮河以南的南翼沉陷区重点发展旅游与文化综合发展带。

探索沉陷区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探索多样化治理模式,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原则,对沉陷区进行分类改造,延伸产业链,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文化旅游业,推动沉陷区产业结构升级,走资源型转型发展之路。对稳沉区进行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区域内煤矿文化、历史文化资源,将沉陷区建设成为及休闲娱乐、生态旅游、煤矿文化主题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以潘集“创大模式”东辰生态园为切入点,将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修复建设与农林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发展特色养殖,在沉陷区建成集苗木、花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广形成淮南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与产业发展的“淮南模式”。

(三)深入实施矿山修复

提升矿山环境保护水平。依法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矿山开采准入条件,禁止在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内、城建规划区周边以及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固体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禁止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开展不符合其功能定位的矿山勘查开发活动。对具有历史意义、科学价值的矿业遗迹要做好保护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落实采矿权人责任与义务。

实施矿山修复与治理。明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按照“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统一规划”的策略,实施舜耕山南坡采石迹地等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强化矿山宕口整治和修复,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宕口生态复绿工作。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

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认真贯彻《安徽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5年)》,总结推广省内“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建设经验,进一步探索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引导激励矿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逐步形成我市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绿色达标、小型生产矿山步入绿色发展正轨的良好格局,到2025年,全市所有矿山实现应创尽创。

专栏1环境修复恢复工程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采煤沉陷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利用、生态修复等沉陷区治理重大工程。

矿山修复工程。强化矿山宕口整治和修复,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宕口生态复绿工作,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程。

(四)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努力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和分级管理体制。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不减少。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采伐、码头、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一区一策”整改方案。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推动划定落实湿地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加强全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强化面积小破碎化的湿地保护,加快推进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设置界桩、标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珍稀植物繁育基地、鸟类监测定位站点。强化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境以及越冬候鸟的越冬地和栖息地,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以营造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具体活动,增加区域内森林数量和质量, 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区域及周边生物多样性质量,增加生物种群数量。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调查评估,摸清本底,进一步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对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构建现代生态林业治理体系。打造“林长制”改革建设样板区,围绕林长制责任、经营、保障三大体系,创新完善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体制机制,形成党政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探索总结出一整套完善的林业保护和发展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目标体系更加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林长+检察长”改革深入推进,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着力建设绿色家园,通过城市建设用地外围的生态山林、农田等多种形式进行大环境绿化,构建区域生态背景,并在城市与郊野之间,形成良好的城乡空间景观梯度。在城市外围水系两侧种植防护林,形成以水系为核心的生态廊道,利用道路红线内外不同类型绿地形成绿脉,打造城市林荫道体系,沟通内外环境,沿铁路、公路建设生态防护林,构筑城区间景观通廊,实现“绿廊相连”的网络格局。根据城市现有公园绿地分布状况,增设综合性公园,满足市民休闲娱乐活动需求;建设社区公园,确保社

区层面公园绿地分布均匀;注重公园品质的提高,建设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的专类公园,突出淮南特色文化。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专栏2生态建设样板工程

湿地建设工程。推进焦岗湖、凤凰湖湿地建设,完成湿地修复面积100公顷。

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重点打造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强化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林网和堤岸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全线两岸植绿复绿,确保宜林地段绿化率90%以上。

生态屏障提升工程。增强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打造森林生态安全屏障;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四节实施高水平保护,守护好环境安全底线

(一)强化精准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推进煤炭、电力、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全市能源环境战略立足煤炭,围绕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鼓励燃煤机组超净排放改造。新建工业园区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优先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现有经济开发区等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核准审批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要求关停的燃煤锅炉必须按期淘汰。

深入治理移动车船尾气。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码头、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开展燃料油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扎实推进油品储运销和移动源排放达标工作,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推进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

全面控制城乡扬尘污染。加强城市建成区扬尘网格化管理,开展降尘量监测,实施降尘考核;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继续提升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推广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推广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技术,检测评定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深入开展禁燃区散煤禁烧及煤场清理专项行动。

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推行基于反应活性的VOCs减排策略,实施“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精细化治理,逐步推进全市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修等涉VOCs重点企业实施源头低VOCs替代。强化设备密闭化改造,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进一步深化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实行分区管理、协同减排,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更为严格减排比例要求。到2025年,臭氧上升趋势等到遏制,PM2.5浓度持续下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2.持续推进“三水统筹”

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以加强水环境治理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体系,建立河长办与污染防治办公室联动工作机制,压实河长水环境监管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责任,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深入开展河湖“五清”(清理非法排污口、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物、河湖障碍物、涉河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优化巡河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选优配强民间河长和河湖“生态管家”,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模式。

持续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实施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方案,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勘查,应查尽查,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按照“一口一策”推进整治,强化执法监管,对造成入河排污口超标且经整治仍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关停搬迁;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污口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排污口在线监测能力,加快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统筹推进城乡污水收处。推进各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制订管网改造方案并逐步实施,推进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控源截污,加快推进箱涵截污改造。强化航运污染控制,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接受转运处置体系,持续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全市水体实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零排放”。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鼓励企业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减少源头水污染物产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强化对涉水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全收集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对安徽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安徽寿县经济开发区(安徽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以及其他工业集聚区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排查,做到“三明确”,即明确各企业废水预处理、集聚区污水与垃圾集中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等设施是否达到要求。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需满足“两必须”要求,即企业废水排放及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排放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不得超标、超许可量排放;工业废水必须经过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严格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环境准入条件,完善乡镇集中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划定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制定水源地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区域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确保“十四五”期间饮用水源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加快区域供水一体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水质预警系统,构建水源地应急体系和供水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整体应急能力。围绕“划、立、治”,深入推进“千吨万人”及以下的乡镇农村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注重“人水和谐”,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要求,重点围绕水环境存在恶化趋势、生态脆弱的河湖,以断面汇水范围为控制单元,通过“治”、“保”、“还”、“减”、“护”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过载和污染河湖治理与修复。实施一批入河(湖)湿地恢复与建设、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项目,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施护坡生态化改造,建设氮磷拦截、曝气充氧等生态工程,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按照美丽长江经济带的标准,继续做好淮河干流岸线1公里、5公里、15公里范围内“十清”“四控”“四优”工作。全面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建设一批“五好河道”、“生态河道”,积极争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

系统推进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实施城市内河综合整治,推进常态化补水活水工程,杜绝水体返黑返臭现象,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大农村生态塘库、生态沟渠建设,促进农村河湖塘渠天然生态恢复。

控制用水总量。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在省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建立市、区、重点用水户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确保全市用水量不突破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严格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目录及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水平衡测试,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鼓励电力、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企业深度处理回用。加强城镇节水,实施差别化水价、超计划

加价收费,加大重点户监督力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通滴灌机械设备,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

做好调水配置。积极推进引江济淮工程,提升瓦埠湖补水规模,缓解淮南市农业灌溉水资源短缺的现状,持续改善瓦埠湖水质,调节区域小气候,维持区域生态系统平衡,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加强全市二级以上支流地表水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科学调蓄江河湖泊水位,开展闸坝生态调度、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统筹生态流量(水位)底线及闸坝、水库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制定生态流量底线保障方案,初步建立生态流量监测、评价与保障机制。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坚持源头防控防治。加强源头控制,涉及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五个一律”从严准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进一步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清单。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督促重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备案等制度,制定并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落实长效管护责任,严格控制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未利用地、荒地、废弃矿井、滩涂等非法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省、市统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点,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以及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污染地块的风险等级,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更新。根据土壤污染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完善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机制,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改造企业搬迁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严格农用地监管。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实施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品、包装物以及灌溉用水等质量控制,积极提升农田土壤环境质量。

加强污染土壤修复。加强同高水平科研院所合作,强化“治土”科技支撑,持续推进异地污染土壤异地修复中心建设,推行“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探索建立拟再开发利用工矿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提前调查制度。进一步拓宽土壤修复融资渠道,试行建立高风险企业土壤修复准备金制度,鼓励PPP等模式参与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工作。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按照国家、省要求,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继续推进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加强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的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确保“十四五”期间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二)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1.促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采取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准入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培育和扶持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业化现代企业,建立技术先进、模式先进、清洁安全的现代煤电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新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及资源综合利用关联企业集群,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建设煤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加强对矿山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监管,重点对煤矸石-粉煤灰-物料堆场、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和部分矿山迹地、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以物质流分析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和一般工业污泥综合处置能力,推进一批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落地。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积极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实施淮南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项目,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模式。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鼓励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积极发展生物处理技术,合理统筹填埋处理技术。全面实施“新版限塑令”,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监管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推广装备式建造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2.强化危险废物管控

筑牢源头防线。围绕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重点涉危企业环保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在涉危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智能地磅、电子液位计等设备,集成视频、称重、贮存、工况和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流向,数据实时同步上传至安徽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提升监管水平。组织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精准掌控涉危单位产生、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台帐。强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以煤化工、精细化工、医药等为重点行业,以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废铅蓄电池、精(蒸)馏残渣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类别,以贮存处置量大、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和管理力量薄弱的县区、园区为重点区域,创新采用大数据分析和产废数量核查等措施,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3.强化医疗废物监管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网络,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划布设县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体系。积极推行医疗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和电子转移联单,提升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艺,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等一般医疗垃圾的回收利用的管理。到2025年,医疗废物申报登记率达到100%,执行电子转移联单率达到100%,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三)强化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

1.加强危化品及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

严防危化品环境风险。强化重大环境风险源排查,加强化学品风险源、风险区域和污染场地环境管控,以港口、码头、物流仓库、化工园区等为重点,强化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结合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淮南市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绘制环境风险地图;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做到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

提升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强化工业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提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预警、评估研判和协调处置能力,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科学高效的环境风险化解体系,有效管控工业园区环境安全隐患。重点围绕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结合2020年全省开展的“化工园区大排查”活动的成果,定期开展化工园区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加强对化工园区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督促园区及相关企业更新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建立建成风险防范平台;畅通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络机制。

2.加强重金属污染风险防范

严控行业新增产能。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强化土壤环境调查,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明确防范土壤污染具体措施,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排放重点重金属的重点行业,要严控增量、减少存量,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替代,对区域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落实重金属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项目,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建设项目。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土地。

持续开展行业排查整治。组织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企业,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和工程。针对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和涉重金属工矿企业,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煤化工、有色金属、电镀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对整改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关闭。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依法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色金属、电镀等行业生产项目。

3.加强水源地风险防控

全面深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护工作,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加大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对县级以上水源地每年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按比例开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对“千吨万人”水源地完成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完善水源地保护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保障,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

4.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健全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淮南市境内变电站、输变电、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医疗机构放射设备等核与辐射利用行业企业清单、设备清单,参考省级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建设情况,建立淮南市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积极参与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的指导性文件和地方标准、放射性药品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等文件的制定。

提升辐射安全管理队伍能力。积极参与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的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专业实务、案例分析等科目培训,分门别类编制行政审批、监督执法、辐射环境监测人员的应知应会‘一张图’工作;更新现有辐射安全网络教育资源,建立短视频教学库;更新现有辐射安全监督执法、环境监测实操培训的形式与内容,将集中培训、网络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全方位推进管理队伍能力提升。积极建立辐射安全监管、监测人员春季培训,年度行政审批办件、执法监督案卷夏季交叉评查和辐射安全管理秋冬季研讨制度与考核。

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核技术应用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安全监管,保持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优良。加强对变电站、输变电、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磁辐射监测,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重点加强对辐照装置、移动工业探伤设备和Ⅲ类以上放射源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全市放射性废物完全受控、安全处置。

5.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健全指挥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县区(市职能部门)、乡镇(县区职能部门)三级环境应急响应机制。修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应对保障等方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不断完善网状环境应急指挥体系。

提升应对能力。结合综合执法改革,配足配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在乡镇、街道配备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网格化管理。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统筹共享。

完善应急队伍。积极拓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监测等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水处理、危废利用处置、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一批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支持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建设淮南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健全环境应急救援体系。

优化预警平台。加快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建设,建设涵盖自然保护地、地表水断面、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预警平台,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及响应、处置能力。

(四)持续加强城乡噪声监管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商业区、科教文卫区、居住区、工业区分离,优化调整现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布局,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加强道路规划,强化道路建设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城区高速公路以及人口密集区噪声敏感区(点)声屏障设施建设,安装隔声降噪装置,减轻交通噪声污染影响。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战略,持续推进工业企业逐步搬离居民集中区,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区之间有效隔离,避免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

强化区域噪声管理。一方面,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于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另一方面,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严格控制交通噪声。一方面,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加强机动车量管理,在噪声敏感区域内继续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限制大型货车行驶。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另一方面,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在现有城市快速化交通干道、高铁两侧等群众投诉频率较高的地段,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削减交通噪声对敏感区的影响。

专栏3环境治理提升工程

大气治理工程。立足煤电、煤化工等重点企业,深度实施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工程;推动老旧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工程。

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建设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工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江济淮沿线生态保护工程。立足水质保障,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分区管理,实施分类管控;有效治理点源、面源污染,强化支流水质保护;突出岸线资源管控,加强生态敏感区保护和修复;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加强生态监测,防范环境风险。

地下水保护管理工程。严格机电井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提高地下水资源储备和应急抗旱能力,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能增效,满足应急状态下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每个县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及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化处置。

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统筹布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设置回收交投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合理布局中转站,建设功能健全、设施完备、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综合型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合理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支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利用销售和维修服务渠道,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引导并规范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电商平台共享信息,推动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自主确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目标任务;规范回收主体交售行为,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入规范化拆解企业。保障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全过程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清洁处理能力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逐步健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行动。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高,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第五节促进乡村振兴,打造生态美新时代新农村

(一)强化农业污染治理

编制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从基底保护、监测预警、投入品控制、回收利用等方面实施链条式污染防治,突出制度约束、政策引导和试点推广。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提高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加强农药、化肥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推广力度,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防治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绿肥种植,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推广高标准加厚农膜,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探索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因地制宜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点,支持建设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逐步形成“农户收集、网点回收、企业加工”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力争到2025年,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强化秸秆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和扶持农机服务合作社,实施秸秆粉碎还田,鼓励引导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充分运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巡查暗访,对发现火点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责任。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养殖业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在畜禽养殖区全面建设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大幅降低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强度。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废弃物进入农田。全面推进水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进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鱼菜共生、农林牧渔融合循环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025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

(二)全面整治农村环境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结合城乡一体化环境建设,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村镇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整治规划布点村,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疏浚河道沟塘,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绿化美化水平、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村庄环境管理水平。按照“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整治非规划布点村,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美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等相结合。

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要求,以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环保设施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积极鼓励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实施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多方式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做好向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延伸覆盖;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

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完善黑臭水体治理体系,协同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水系沟通、堤坝护理、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等措施,部署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计划,逐步消除区域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启动,形成可复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三)开展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环境管理。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多级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运行管护制度、监督制度,促进农村环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加强农村基层环保队伍建设,适应环境网格化监管需求。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方式支持农村环境整治。

打造美丽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

出问题,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垃圾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清洁化、集约化处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重建重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与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深入开展“五清一改”,着力引导农民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庄保洁机制。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一步推深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在中心村建设的基础上,发挥中心村带动自然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美丽乡村片区打造、融合发展。

专栏4环境宜居人居工程

农村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实施农村综合整治。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对乡村进行连片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程。

第六节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一)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压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生态环境责任分担机制,形成“1+1+N”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统筹整合现有的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系统、科学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激励办法。优化考核办法,持续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级和各部门干部考评体系,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强化公众监督,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形成从政策环评、规划环评到项目环评的由上至下、层次分明的环评体系,简化环评程序,强化环保服务,推进环评改革,提高各领域政策制定与环境保护的协同水平;健全环境保护检查、督查机制,禁止环保“一刀切”。完善监管体制,巩固垂管体制改革的成果,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制,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深化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引导企业实施高水平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效率管理,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制度,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举办企业环保开放日活动,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对重点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监督。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严格执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赔偿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启用资源、税收差别化政策,对企业环境行为从倒逼向倒逼+激励并重转变。

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学习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淮南市地理特征、产业结构、城市空间分布、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输送规律,建立淮南市与周边地区的外部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和淮南市各县区之间的内部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与环境风险程度、污染物种类等相匹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水环境协同治理。积极探索水资源保护省际协作机制,实现联勤联动,共同监测,共享信息。推进建立“联合河长制”,推动跨区域河湖的联防联治工作,重点围绕跨界水体污染展开联合执法。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落实国控城市站及省控站等自动监测站点实时监测数据,通过国家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与长三角区域内省(市)实时共享。全面深化固废危废协同管理。健全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控固废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强化跨省、跨市转移监管,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监管。加强相邻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管理资源的共享共用。共享污水处理、固废暂存处置、环境自动监测等环境基础设施;共享高水平环境监测、执法和应急装备;共享专业化环境应急队伍。探索打破政策制度的行政分割束缚。与周边地区加强污染源管理制度对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一体化、一致化,实现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统一,建立社会共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避免产业转移中的简单污染搬迁,逐步推动区域减排从行政主导向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共治转型。

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积极组织实施《淮南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淮府办秘〔2018〕97号),完善森林、湿地和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实现空气、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构建跨区城生态补偿标准体系。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结合企业自主验收、环境保护税、大气强化督查企业库、生态环境投诉、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部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最新排污单位信息,梳理全市固定污染源,对应发证登记而未发证登记的企业进行查遗补漏,深化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确保排污许可制度全面推行,实现“一企一证、按证排污”,实现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提出的全覆盖任务目标。按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依证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进一步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高质量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的法定义务。建立完善重点排污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等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排污企业依托政府网站或其他信息平台等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依法依规披露企业基本信息、环境管理要求、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实行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年度计划。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专栏5生态文明制度工程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程。全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高质量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

碳排放交易制度工程。准确梳理全市重点行业及年排放量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大型企业,纳入全国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实施初始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登记;鼓励各重点行业企业利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压减碳排放总量,投入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1.着力推进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全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切实打通生态环境环保和监管“最后一公里”,全力构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加快形成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以下简称“环长”)为“点”,以河(湖)长、林长等为“线”,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面”,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环境监督格局。按照“一张网、双监督、四层级、全要素”的基础架构,建立四个层级环境监督机制,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分级设立环长,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小区)内设环境监督员,协同共管,四级联动,对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生态环境全要素实行全覆盖监督,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管理需要。到2023年,全市范围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责任体系,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规范高效运行。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综合考虑各县区、乡镇所辖面积、人口、监管企业数量等因素,加强各县区、乡镇环保人员力量,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加大基层环保人才交流培养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科研合作形式培养人才,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培养基层环保人才,并通过建立特聘专家、环保管家、项目合作、兼职等灵活的用人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解决业务难题,承担专项工作,培养工作团队。

2.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优化与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扩大监测站点,合理设置大气、地表水、土壤、生态、污染源、噪声、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布点,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补齐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短板。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淮南市环境监测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科研水平,全面提升组织协调、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能力,开展新型污染物前瞻性研究,系统建立监测分析体系。结合淮南市实际,重点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执法监测能力和市县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分布情况,配备足额的监测人员、相应监测仪器设备、执法监测车辆等设备,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监测与执法监测能力。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专项能力建设。有序实施空气站监测设备更新和站房改造。“十四五”期间,根据空气站设备使用年限,有序推进国控和省控空气站设备更新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构建VOCs组分监测网。

提升环境应急监测网络专项能力建设。按照同时应对两起突发环境事件的总体要求,根据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环境风险特征,结合装备现状和实际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应急监测装备,加强天地空一体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装备水平。

3.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和手段,配齐配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非现场”执法装备设备,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实现生产全过程、排污全时段、时间全天候监控,提高精准执法、精准打击、精准惩戒能力。强化环境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严格制定环境监察岗位培训计划,做好环境监察岗位初任培训和轮训工作安排,确保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力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干部的系统或专项培训,并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开展活动,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4.着力推进机制、模式创新

推行“互联网+”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议事厅”制度,逐步提升“环保议事厅”议事层次,议事内容要从解决市场主体具体困难,向帮扶+政策建议、制度创新、资源及资金支持、专家环境问诊等方面拓展。推动“智慧环保”建设,积极参与“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排污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推进建设“智慧环保”信息化平台,形成全市生态环境一张图,基于时空可视化,宏观展示分析全市生态环境态势,推进“互联网+”生态环境决策和监管。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推行“环保管家”模式。推行淮南市“环保管家”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工业工业园区、环保管理部门等重点区域领域推行“环保管家”模式,提高监管部门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境管理的公开公正。

专栏6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中科院淮南大气物理研究院项目。以环境科学、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先进环境技术产业为主线,实现“环境问题认知-环境技术研发-环境产业发展”多方位全链条融通发展。

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研发项目。重点开展高浓度废水、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淮河流域综合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大政协和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二)强化责任分工

淮南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政府统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是规划的实施或监管主体,2021至2025年,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资金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拓宽投入渠道,逐年加大投入,确保财政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积极争取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环境保护项目,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

(四)强化宣传引导

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制定年度环保宣传计划,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以及微博、微信新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依法推进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问题。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推进公众在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等方面的参与力度。建设公众信息交流互动系统,完善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保事务。积极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环境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化解环境矛盾与纠纷的作用。

(五)强化区域协作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引进国外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探寻国际合作机会,治理淮南本地环境问题。落实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部署,加强区域内协同监管、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共同保障。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共治相结合,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完善与六安、阜阳、蚌埠、合肥等省内城市间协作机制,推进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纵向和横向联动。

(六)强化跟踪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分析和结果应用,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在2023年、2025年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执行情况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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