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全力扩大生态环保投资 贵州省印发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
全力扩大生态环保投资 贵州省印发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贵州省将全力加强生态
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贵州省将全力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实施重点河湖生态环保与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县级以上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整治、畜禽粪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资源循环产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建设。确保生态环保投资上半年完成50亿元,全年完成100亿元。
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稳定经济政策措施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加快产业投资进度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基金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使用,60%投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现代化工、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重点推进宁德时代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中石化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茅台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磷化集团20万吨/年磷酸铁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以上支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投资。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5G+工业互联网等方向技术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确保工业投资上半年完成1600亿元,全年完成3200亿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不再列出)
(二)推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投资项目建设。在国家安排新增规模内核准建设一批火电项目。积极争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资金,推动建设文家坝二期、马家田等煤矿和金沙等露天煤矿,加快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有序释放煤矿优质产能。加快开展贵阳、黔南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鼓励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的项目实行“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加快盘州、关岭、乌撒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册亨、望谟等220千伏变电站建设,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电力的消纳和外送能力。加快天然气管道“县县通”项目建设,天然气管道累计联通71个县。围绕提高成品油供应保障和应急能力,推动成品油管道与油库互联互通。确保能源投资上半年完成330亿元,全年完成760亿元。(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投资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投入规模,加快完成国家下达26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设从江香猪等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威宁马铃薯等制种基地、农作物品种综合测试站和一批规模化育苗中心。推动实施一批烟草行业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烟草大数据中心落户贵阳。编制《气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大气象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多元化水产业,同步发展壮大发电、旅游等涉水产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世界银行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结果导向型贷款支持项目落地。加快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确保完成180万亩建设任务。利用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融资担保等,多渠道支持林下种植养殖、森林康养等林下经济项目。确保农业投资上半年完成400亿元,全年完成700亿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
(四)推进旅游产业化投资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加快省文旅基金投放使用进度,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设。推进长征数字科技艺术馆等15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坚持“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围绕医疗康养、避暑度假、旅游商品制造等谋划推动毕节市百里杜鹃国际旅游度假康养等15个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盘活旅游存量资产,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旅游产业化投资上半年完成500亿元,全年完成1150亿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金控集团)
二、加大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投资
(五)着力推进完善综合交通体系项目建设。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实施一批连接重点产业园区、农业坝区、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旅游景区和资源点的重要干线公路建设,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积极争取国家铁路建设债券支持我省贵南、盘兴等铁路干线和盘江新光瓦窑田等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围绕补短板,加快建设威宁、黔北(德江)机场,尽快开工建设盘州机场。积极围绕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开工建设沪昆国高贵阳至安顺段、安顺至盘州段扩容工程,加快推进兰海国高遵义至重庆段扩容工程等项目建设。建成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00公里左右,完成普通公路安全防护工程4000公里、危桥改造200座。加大“北入长江、南下珠江”水运大通道运输能力建设,推进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提升工程。确保交通投资上半年完成670亿元,全年完成1450亿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加大物流、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紧盯产业项目落地,提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承载能力。积极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推进一批通用集散型、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统筹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银行专项贷等加大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建设一批亟需景区停车场,推进一批园区水电路气讯接入、标准厂房、员工宿舍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七)加快构建“大水网”水利建设。加快推动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大力实施引子渡、洛泽河等引提水工程和红枫湖至花溪水库等连通工程,加快394座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水库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80座,完成投资198亿元。年内新开工25个骨干水源工程及332个其他面上水利项目,完成投资17亿元以上。力争花滩子大型水库2022年11月底前获得可研批复,12月底前开工建设。全年争取中央资金40亿元以上。发挥10亿元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带动作用,力争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20亿元以上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用好《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水利项目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提高水利项目融资能力。确保水利投资上半年完成135亿元,全年完成270亿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八)切实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出台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全年建成5G基站2.5万个,加快建设金融818、建设银行等大数据中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和应用侧投资。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产业链。围绕东数西算、5G等重要项目的中下游产业,谋划和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建设贵州省北斗卫星基准站网基础设施加密和新型时空基准,建设44座重要站点和260座普通加密站点,新增83个省级基准站气象观测设备和雷达卫星角反射器,加快推进贵州省北斗卫星导航位置数据服务中心建设,升级和优化数据中心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时空信息服务中心,实现北斗时空大数据通用。确保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上半年完成80亿元,全年完成170亿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
三、全力扩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保投资
(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基金投放,确保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实施一批以“四改”、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的城市更新、产城融合项目。推进云岩区枣山路贵铁棚户区改造等“四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实施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安顺市、毕节市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确保全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万户、完成12万户,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21.32万户,完成背街小巷改造2304条,新增城市地下管网2100公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7万套(间)。确保城建投资上半年完成900亿元,全年完成1800亿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金控集团)
(十)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积极采取货币化安置+奖励的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带动住房改善和房地产发展。落实降低首付比例政策,创新使用公积金对商业贷款进行贴息,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确保房地产开发投资上半年完成1400亿元,全年完成3300亿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一)全力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实施重点河湖生态环保与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县级以上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整治、畜禽粪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资源循环产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建设。确保生态环保投资上半年完成50亿元,全年完成100亿元。(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加大民生领域投资
(十二)扎实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七大提升工程”。积极推进10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全力加快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理工学院等4所高校建设进度。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的投资。确保教育投资上半年完成200亿元,全年完成400亿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十三)扎实推进卫生健康补短板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七个专项行动”。推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开业,加快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和40个儿童重症监护病房。力争卫生投资上半年完成135亿元,全年完成270亿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十四)扎实推进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短板项目建设。改造提升20所标准化养老院、新增护理型床位4000张,提供更好养老照护服务。加快推进17个体旅融合项目建设。实施森林康养步道提升工程100公里,农体工程更新维护1000个,建设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300个。(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强化要素保障
(十五)积极做好争资争项。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机遇,制定补充完善争资争项清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车购税资金、民航基金等争取力度,力争全年转移支付达3580亿元以上。加大争取项目支持力度,抢抓国家优化重大项目审批的机遇,力争开工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抢抓国家支持煤矿释放产能等政策机遇,推动一批重点煤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六)切实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2022年6月底前力争2022年专项债基本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加大对以往年度未使用资金的清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力争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的资金上半年使用率达50%以上,年内全部使用完毕。确保省预算内投资上半年下达60%,9月底前下达9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七)大力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总部加大对我省资金投放和政策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我省重大工程项目投放更多长期限贷款,支持煤矿、发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发行各种债券、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用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十四五”期间对我省投放1万亿元贷款额度政策,发挥贵州省金融业态发展资金作用,引导和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抢抓国家鼓励保险公司支持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机遇,深入推进《贵州省2022年度“险资入黔”工作方案》,抓紧梳理建立“险资入黔”项目库,推动与保险资管机构协议落地见效。切实发挥长期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优势。(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八)提高产业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强化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驻点招商、金融基金招商,开展开发区产业招商和投资贸易竞赛以及“双增双活”蹲点服务行动,做实开发区产业招商工作,筹办好央企、民企等重大招商活动。落实招商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对已签约农业类2亿元、工业类3亿元、服务业类10亿元以上项目实施“五个一”推进机制,其他项目实行“服务专员”一对一服务。积极支持招引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区,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属于省级重大工程项目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给予支持,其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向省级主管部门申报相关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园区内产业项目,通过“四化”基金、生态环保基金及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给予支持。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66条举措,切实解决项目建设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确保上半年新增产业到位资金2500亿元,全年新增产业到位资金500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52%以上。(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九)强化用地用林保障。科学合理划定我省“三区三线”,统筹协调处置各类矛盾冲突,统一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为各类重大项目合规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级统筹机制、加快建立省级统筹库,主要用于解决跨市域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缺口。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制度,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充分保障辖区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占补平衡”。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规范、取缔市(州)自行出台的林地占用收费规定。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林地定额供给。(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强化用能用工保障。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用能效率。对于重要的补链项目和原料用能项目,在控制数基础上上浮20%控制开展节能审查。省级预留500万吨能源消费增量对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倾斜,纳入能耗单列政策予以保障。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积极引导施工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满足项目用工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达产
(二十一)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做大投资增量,切实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依法合规加快用地用林、规划许可、环评能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全力推进征地拆迁、施工通道、水电接入等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尽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二)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深挖投资存量,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所在地要积极帮助落实建筑砂石、钢材等建材供应,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保障,确保项目施工建设顺利推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三)抓紧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用好5亿元省级前期工作经费,按照系统化思维、市场化观念,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标对表政策支持范围和各类资金来源属性、申报要求,按照“四个一批”要求,抓紧谋划一批投资效益好、拉动效果强、命中率高的项目。全力争取将我省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提前实施计划盘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四)切实提高投资质量效益。开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抓紧出台《贵州省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闲置低效资产大清查,分领域、分地区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通过安排政府投资基金、争取上级补助等,重点支持有资金缺口的“半拉子工程”,推进项目尽快完工投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领衔推进机制。按程序建立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领衔服务推进重大项目机制,分级拟定服务推进项目清单和服务推进计划。针对手续办理、用地用能指标、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加快建设、早日投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六)建立健全“三级”联动和协调推进机制。省、市、县分级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审批管理部门多方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会商和通报机制,从2022年6月开始,每月中旬采取形象进度和财务支出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项目实物工程量调度,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按照“清单管理、派单跟踪、落实销项”原则,建立快速了解、快速反馈和快速解决问题的处置机制,县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级,市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级,集中要素资源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督促各方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七)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依托“三级”联动和协调推进机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督导考核。对综合排名前十的县(市、区、特区),在省级预算内投资中安排5000万元奖励支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投资完成情况差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督导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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