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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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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6 1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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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日前,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

日前,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留原有篇章结构,修改完善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及规划项目。规划近期130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此次规划修订调整后中远期项目由原来的55个调整为65个,总投资由原来的141.45亿元调整为85.83亿元。规划2022年修订进一步指导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辽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打造北方季节性缺水流域治理的典范,为加快生态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

(2022年修订)

规划修订背景

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省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的庄严承诺。2018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随着国家和省内相继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文件,2019年省辽河办组织三市五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对接,对规划重点任务进行完善,对工程项目进行调整,形成《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19年修编)》(以下简称《修编规划》)。《规划》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三市五县和省直有关部门坚持污染减排、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推进“三水共治”,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强监管,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为落实国家“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新目标、新要求,紧密衔接“十四五”规划,更深层次推进辽河治理工作,决定对《修编规划》实施进一步修订。对比“十三五”,“十四五”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不变,内涵更加丰富和亲民。“十三五”关注的重要河湖水体不变,“十四五”任务更加艰巨。水环境治理力度不变,重点工程更加注重生态修复。2021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决定》,生态强省建设对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为全省人民提供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是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任务。

2021年11月,省辽河办启动《修编规划》阶段性评估和修订工作,依据国家“十四五”水生态环境治理总体思路和治理方向,结合辽河流域三市五县实际情况,在科学评估《修编规划》实施情况基础上,以项目调整为重点,夯实、补充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规划可操作性,使规划更加适应“十四五”水环境治理新形势、新要求,完成《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保留原有篇章结构,修改完善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及规划项目。规划近期130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此次规划修订调整后中远期项目由原来的55个调整为65个,总投资由原来的141.45亿元调整为85.83亿元。规划2022年修订进一步指导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辽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打造北方季节性缺水流域治理的典范,为加快生态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章 总论

1.1规划背景

辽河流域是全国七大流域之一,我省辽河流域位于整个辽河流域上游,主要包括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等,涉及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三市五县,流域面积1.58万平方公里,约占吉林省总国土面积的8.2%,是全国重要的优质商品粮基地,也是全省重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肩负着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十三五”以来,吉林省辽河流域已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四平市和辽源市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流域水环境保护水平得以提升,总体目标基本完成。近年来辽河流域治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辽河流域存在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未补齐、长效治理机制还未健全、绿色发展有待于进一步推进等问题。

为了对吉林省辽河流域的水环境问题进行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精准施治,迅速扭转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趋势,省政府分别于2018年9月和2019年12月印发《规划》和《修编规划》。印发后,省级统筹推进、多部门联合推动、流域内各市县积极行动,基本提前一年完成优先实施的工程项目,治理成效不断显现。“十四五”以来,为进一步提高规划可操作性,使规划更加适应“十四五”水环境治理新形势、新要求,本次《2022年修订》以中远期项目调整为重点,夯实、补充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组在科学评估2019年《修编规划》实施以来成效及问题基础上,科学编制完成《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

1.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促进辽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辽河流域治理要以流域分区管理为基础,以重点治污项目为载体,以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为抓手,统筹安排“三区三线”,系统实施“三水共治”,深入落实“三线一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强化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辽河流域绿色发展,打造北方季节性缺水流域治理典范。

1.3基本原则

(一)推进减排,强化扩容

统筹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既要严格控制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又要注重水源涵养、河道整治、退耕还林还湿还河生态保护措施,坚持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标本兼治。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水资源和水环境质量,妥善处理干流和支流、左岸和右岸、上游和下游的关系,兼顾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

(二)优化空间,精准施策

强化城镇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管控,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细化控制单元划分,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水环境空间管控体系,明晰责任考核断面,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行政辖区,突出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务求实效,确保达标。

(三)系统治理,突出重点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以流域内优先控制单元为突破口,统筹地表地下、陆域水域、城市农村、点源与非点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工业、农业和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突出生态流量保障和生态修复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协同作用。

(四)多元共治,形成合力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党政依法施策与市场驱动并举,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多主体共治,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构建多元共治大格局,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突出重点,有限目标

以群众身边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水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衔接2035年美丽中国、生态强省建设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辽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可行的目标。

1.4编制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

(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7)《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9月1日);

(8)《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年1月12日);

(9)《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2018年7月1日)。

(二)相关政策、文件

(1)《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9年9月18日);

(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

(4)《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环生态〔2016〕151号);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环水体〔2017〕142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7)《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环综合〔2019〕74号);

(8)《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9)《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年);

(10)《关于发布“十三五”期间水质需保持控制单元相关信息的公告》(公告〔2016〕54号);

(11)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3号);

(12)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

(13)《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吉政发〔2016〕22号);

(1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10号;

(15)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的意见》(吉办发〔2019〕33号);

(16)《关于在吉林省辽河流域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9〕2号);

(17)《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吉政办发〔2017〕7号);

(18)《吉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吉环函〔2018〕304号);

(19)《吉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政办发〔2017〕37号);

(20)《吉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吉政函〔2017〕103号);

(21)《吉林省辽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18-2035年)》(吉政办函〔2019〕111号);

(22)《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吉建联发〔2019〕14号);

(23)《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建城〔2019〕52号);

(24)《吉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吉环发〔2019〕1号);

(25)《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吉办发〔2018〕16号);

(26)《东辽河流域(辽源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8年8月);

(27)《东辽河(二龙山水库-出省界)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8年8月);

(28)《吉林省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规划》(2018年8月);

(29)国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年1月);

(30)《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年12月);

(31)《吉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2022年1月);

(32)中共吉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决定》(2021年7月28日);

(33)《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2年12月31日)。

1.5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及汇水区域,流域面积1.58万平方公里,辖长春市、四平市和辽源市3个地级市、9个县(市、区)。

表1-1 辽河流域规划范围

1.6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2017年。

规划时限:2018-2035年。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其中,近、中期为规划重点期,远期为规划展望期。

第一阶段(近期):2018-2020年,重点建设阶段;

第二阶段(中期):2021-2025年,全面建设阶段;

第三阶段(远期):2026-2035年,提高完善阶段。

1.7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河流生态流量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达到《吉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中辽河流域相关规划指标,包括水生态环境保护常规指标和亲民指标。

到2035年,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满足水生态功能区要求,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根本保障,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改善。

(2)具体指标

到2025年,吉林省辽河流域12个国考断面辽河源达到Ⅱ类、大寿村、二龙山水库(三)、城子上、周家河口、四双大桥、上三台水库、下三台水库均达到Ⅲ类,河清、林家、金宝屯、六家子断面均达到Ⅳ类水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第二章 现状与问题

2.1自然概况

吉林省辽河流域地处吉林省西南部,低山、丘陵和平原兼备,位于辽河流域上游,地势由东南向西北缓降,海拔高程611-120米。东南部为低山丘陵地带,山高谷宽,山间夹杂小的沟川平地,土质肥沃。中西部为起伏的台地和平缓的平原区。河流穿行其间,沿河两岸地势低平。地质地貌为一阶地和河漫滩,地质表面为冲积层或洪积黄土状粘土,下部为砂砾石,基部为白垩地质。地表质大部分为松散覆盖层,仅有少部分基岩裸露。流域属东部季风区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温湿多雨,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45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020毫米。

2.2经济社会概况

辽河流域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主要流经三市五县,2020年总人口372.2万人,约占全省15.5%,生产总值约1271.24亿元,占全省10.3%。吉林省辽河流域是国家和全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粮食产量约占全省总产量的20.9%。吉林省辽河流域是全省牧业养殖的重点区域,畜牧业规模大,商品率高,生猪、肉牛饲养水平位居东北和内蒙古四省区之首。据2020年统计数据,辽河流域畜禽饲养总量4348.1万头(只),其中猪725万头、牛105.2万头、羊151.6万头、禽3339.3万只。

2.3水资源状况

吉林省辽河流域水资源总量13.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7.9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8.86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3.65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占吉林省水资源总量的3.31%,地表水资源量占吉林省地表水资源总量的2.32%。流域部分地区严重缺水,辽源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615立方米,四平市多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482立方米,流域人均水资源量495立方米,约占全省人均水平的1/3和全国人均水平的1/5-1/4。流域主要河流有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等。

东辽河是辽河干流的主要支流,发源于辽源市东辽县福安屯附近,流经东辽县、辽源市、梨树县、公主岭市、双辽市及辽宁省的西丰县、昌图县等市县,在双辽市出省境,在辽宁省康平县三门郭家村与西辽河汇合,出省境断面为四双大桥。东辽河干流吉林省境内河长321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3.7亿立方米。

西辽河是辽河干流的另一主要支流,分为南北两源,于内蒙古汇合成为西辽河干流,经内蒙古通辽市流入我省双辽市,经双辽市出省境后入内蒙古金宝屯,西辽河干流吉林省境内河长约31公里,此后经内蒙古流入辽宁省,在辽宁省康平县与东辽河汇合,出省境断面为金宝屯。西辽河流域大部分处于干旱、半干旱气候区,通辽市境内修建拦河坝,致使西辽河双辽段长期处于断流状态。

招苏台河是辽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梨树县十家堡镇王相屯土们岭,于梨树县喇嘛乡东围子村入辽宁省昌图县,在辽宁省境内汇入辽河,出省境断面为六家子。招苏台河吉林省境内河长约103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0.455亿立方米。

条子河为招苏台河在我省境内主要支流,发源于梨树县石岭镇兰家沟,于四平市梨树县喇嘛乡进入辽宁省昌图县,在辽宁省境内汇入招苏台河,条子河吉林省境内河长约58公里,出省境断面为林家。条子河由南条子河、仙马泉河、塔子沟河、小红嘴河、老虎沟河五条支流组成,是四平市区污水的最终受纳水体,近几年平均流量为1.3立方米/秒,基本为生活污水。

辽河流域水库包括辽源市杨木水库,四平市二龙山水库、山门水库、下三台水库,公主岭市卡伦水库,均为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4水环境质量状况

2.4.1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

“十四五”期间辽河水系在省内共设置12个国控断面,从2021年水质均值来看,优于Ⅲ类的水质监测断面7个,好水比例为58.3%,与2015年(3个断面)相比,好水断面个数及比例均有较大提升;劣Ⅴ类断面清零。辽河源和金宝屯2个断面超标外,其他监测断面均达到年度水质控制目标,达标率为83.3%,水质达标率有所提升。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从2015-2021年度水质断面达标情况来看,水质类别不断提升改善,但仍然存在个别月份水质不稳定达标情况。

2.4.2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吉林省辽河流域主要湖泊水库5个,分别为二龙山水库、山门水库、下三台水库、杨木水库、卡伦水库,同时也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1年水质状况为优或良好。其中下三台水库2018年7月-11月总磷连续5个月超标,超标倍数0.2-1.2倍,主要是2018年7-8月降水较多,农业面源污染汇入所致,2019-2021年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二龙山水库随着库区流域环境管理力度的加大,各项污染物排放幅度减少,近年来水质均达到Ⅲ类,库区水质保持稳定。

2.4.3黑臭水体现状

吉林省辽河流域共有黑臭水体3条,分别为辽源市东辽河支流仙人河、四平市条子河支流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三处黑臭水体。采取截污控源、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以上三处黑臭水体得到了全面整治。

2.5生态环境状况

吉林省辽河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程度处于一般中等状态,整体生态敏感性较高,普遍存在水资源短缺、土地退化、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公报数据,流域内水土流失面积为5090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32.3%,其中,强烈以上侵蚀面积为1127.43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2.1%。区域侵蚀沟道数量为9035条,水土流失导致土地生产力严重下降,甚至无法耕作,影响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水土流失类型主要包括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其自然成因源于地形多为山地丘陵和漫川漫岗,土壤疏松,抗蚀能力弱,降雨季节分配不均,集中降雨对土壤的冲刷力强,极易产生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

2.6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6.1水资源匮乏,河流生态基流保障不足

由于地处辽河水系上游区,无过境水,且多年持续性降水偏少,导致生态基流不足,河流自净能力低。多年来持续对水资源高强度开发,生产、生活用水不节约、工业用水循环率低,导致工业、农业、生活用水多重超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远高于国际上公认的40%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警戒线。

再生水利用不足。目前,辽河流域存在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开展较慢和中水回用利用率偏低现象,四平市和公主岭市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开展较慢。梨树县和双辽市虽然建成使用了中水回用设施,但是利用率均不足25%。

水资源匮乏、生态流量不足。城子上断面汇水控制区内,生态用水量不足,上游主要补给水源为二龙山水库,受水库下泄流量影响较大,各支流流量较小,补给匮乏。金宝屯断面汇水控制区范围内,多年来降雨偏少,此外上游内蒙古境内修建82个水库,水库闸坝下泄流量不足,致使金宝屯断面长期处于断流状态,生态流量不足。

水资源配置受限,生态用水不足。吉林省辽河流域的水资源配置中,生态用水比例偏小,农田灌溉用水量比例过大,农业灌溉用水挤占生态用水,导致水源涵养和河流净化能力下降。

2.6.2流域水环境不能稳定达标

“十四五”期间,辽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了12个(增加了辽河源、大寿村、上三台水库、下三台水库、周家河口、二龙山水库(三)),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要求,水质巩固提升还有较大难度。另一方面国家扩大了考核领域,在水资源、水生态方面增加了4项约束性指标,同时针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方面增加了3项亲民指标,在新增的考核领域中,我省的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

2.6.3乡镇污水治理存在急需补齐的短板

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目前,辽河流域还有21个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尚未建完,其中双辽市4个乡镇(玻璃山镇、东明镇、服先镇、兴隆镇)、梨树县1个乡镇(蔡家镇)、东辽县6个乡镇(安石镇、云顶镇、甲山乡、足民乡、凌云乡、安恕镇)、公主岭市10个乡镇(朝阳坡镇、桑树台镇、十屋镇、八屋镇、二十家满族镇、龙山乡、玻璃城子镇、双龙镇、毛城子镇、大榆树镇)。“十四五”期间还需完成51个(辽源市4个、公主岭市17个、双辽市12个、梨树县11个、东辽县7个)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健全。辽河流域三市五县乡镇污水管网总建设长度约213公里。从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连接区域来看,管网建设长度与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不匹配,收集率较低,覆盖面不够。伊通县已建设污水处理厂的8个乡镇中,有5个管网长度在4公里以下,东辽县泉太镇污水管网仅为2公里。另外,一些乡镇污水管网仍采用雨污合流,如梨树县的5个乡镇(林海镇、万发镇、东河镇、孟家岭镇、胜利乡)、双辽市的4个乡镇(双山镇、茂林镇、王奔镇、卧虎镇),雨季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冲击较大。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导致污水收集率偏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影响出水水质。

2.6.4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

农业面源污染。辽河流域为国家商品粮主产区,汇水控制区内耕地面积占比较大,而化肥农药中有机肥占比较少,施用总量较大。沿河农村水田种植较为普遍,加之灌渠数量众多,农药化肥可随地表径流冲刷或农田退水进入河流,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畜禽养殖污染。二龙山水库(三)、城子上、四双大桥、金宝屯、六家子、下三台水库和林家断面均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主要原因是规模以下散养户动物粪便集中收集、储运及处理设施不健全,粪污集中收储点不足,未实现区域全覆盖,已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运营率较低。以粪污处理中心为基础建立的收储运体系存在着短板和不足,运营半径过远、运输车辆匹配不够,制约了粪污收集处理的覆盖率。

垃圾收转运体系需进一步规范化管理。虽然辽河流域各县市区垃圾转运体系均已初步建立,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亟待建立完善的收转运监督制度。沿河两岸、道路两侧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村屯设置的垃圾转运池选址不合理,距离河道过近,垃圾清污不及时,存在垃圾堆积、渗滤液入河的情况。

2.6.5生态空间萎缩,生态系统功能下降

耕地侵占生态空间。城子上、四双大桥、金宝屯、上三台水库和六家子断面汇水控制区内均存在流转退耕的土地尚未完全恢复植被,水土流失情况仍较严重的问题。金宝屯、六家子和上三台水库断面汇水控制区范围内,部分河道被耕地侵占,河滨缓冲带受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降低,导致水源涵养和污染阻控能力降低。水生态保护建设不足。河清断面汇水控制区范围内,小流域河道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不完善。下三台水库水质的营养水平逐年升高,北河、南河、仙马泉河的上游河流两岸生态缓冲带建设不足。

2.6.6存在跨界污染问题,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东辽河干流至河清断面约15.3公里河段、小梨树河约28.3公里河段为辽源市与辽宁省西丰县的界河,存在来源于西丰县平岗镇、天德镇和柏榆镇的生活、种植业、养殖业的跨界污染问题。条子河出四平市城区至林家断面约17公里河段为四平市与辽宁省昌图县的界河,存在来源于昌图县八面城镇和平安堡镇的生活、种植业、养殖业的跨界污染问题。

2.6.7治理任务仍然艰巨,水质改善形势仍然严峻

《规划》和《修编规划》印发后,近年来,通过三市五县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对照把辽河打造成北方季节性缺水流域治理典范的要求,辽河治理各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水质改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十四五”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向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具有不同以往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美丽中国对水生态环境的要求不仅是良好的水质状况,而且还包含了充足的生态流量和健康的水生态,这意味着需要保护和恢复能持续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完整的水生态系统。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也为《规划》编制提供了遵循。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机遇。

“十三五”辽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水环境质量呈现上升趋势,但流域水污染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复合型特征依旧明显。水生态保护工作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严重影响治理效果的稳定性、持续性。党的十九大要求,“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老百姓对景观娱乐、文化休闲等生态环境功能的需求与日俱增,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对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纯的水质改善距离“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内涵仍有较大的差距。《规划》需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从整体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用“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艰巨、形势更加严峻。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措施

“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在水环境治理的同时,更加注重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方面,补齐污水治理基础设施短板,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配套管网建设等工程;水资源方面,坚持节水优先,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推进河系连通,合理利用引调水,强化再生水循环利用,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量,重点实施水系连通、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水生态方面,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修复受损河湖水生态系统,增强水生态系统韧性,重点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工程。

3.1严格空间管控

3.1.1统筹安排“三区三线”

科学实施《吉林省辽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18-2035年)》,合理布局流域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严格管控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根据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和东辽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农业生产、城镇建设需要,构建吉林省辽河流域“一带、三屏、两区、双轴”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重点打造沿东辽河生态培育带;建设东部水源涵养生态屏障、中部大黑山脉生态屏障、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发展以大黑山脉为界的东部丘陵生态农林发展区和西部平原现代农牧发展区;做强长平发展轴(长春-公主岭-四平)和辽双发展轴(辽源-四平-双辽)。

3.1.2实施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

(1)控制单元

按“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实施管理,流域层面重点明确水污染防治方向,协调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防治工作;水生态控制区层面重点把握区域水生态保护格局,明确各区域主要生态功能和保护要求;水环境控制单元层面重点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措施、工程项目及总量控制、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措施,以乡镇(街道)为最小行政单位划分控制单元落实精细化管理。控制单元实行分级分类防治,明确地理范围和考核目标,已达标控制单元的水质不能恶化、不能降类;未达标控制单元限期达标。吉林省辽河流域有东辽河辽源市控制单元、东辽河四平市城子上控制单元、东辽河四平市四双大桥控制单元、招苏台河四平市控制单元和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西辽河四平市控制单元等6个控制单元。

表3-1 流域控制单元

(2)控制子单元

吉林省辽河流域控制子单元是在6个控制单元基础上,结合行政区划、地形地貌、污染物排放特征等,坚持以水定陆、全流域覆盖原则,细化为49个控制子单元,落实地方行政责任。综合考虑各控制子单元的水环境问题严重性、水生态环境重要性、水资源禀赋、人口和工业聚集度等因素,在49个控制子单元中筛选出20个优先控制子单元和29个一般控制子单元,实施精细化管理。

(3)优先控制子单元

20个优先控制子单元中,东辽河13个,西辽河1个,招苏台河4个,条子河2个。每个优先控制子单元要及时查找问题,确定污染防治重点,按期完成治理工程项目。

表3-2 优先控制子单元

3.2优化产业结构

3.2.1深入落实“三线一单”

深入开展流域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各级人民政府严格遵守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的主体功能定位,确保流域水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遵守水环境质量底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构建流域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确定流域各控制单元、考核断面的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严格遵守流域水资源利用上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实施流域内市、县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从省级、辽河流域、地市、环境管控单元四个层级,空间布局、总量控制、资源消耗、环境风险四个维度,落实各控制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2.2优化产业布局

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达标排放企业的清理整治力度,压缩不合理产业规模,对生态脆弱区、严重缺水区、地下水超采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限制或禁止发展高耗水产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新建企业原则上建在工业集聚区,新建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要优化选址。

严格环境准入。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禁止高耗水和污水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项目建设,对玉米深加工、化工、纺织印染、屠宰、钢铁、啤酒制造等污染负荷大的行业,综合采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排污许可、环保税收、生态补偿、损害赔偿等措施,倒逼企业加大清洁化改造力度,强化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2.3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要求,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19年)》,推动新动能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跨界融合、技术支撑、产业发展、应用推广等方面,扎实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有机融合。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提升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辽源经济开发区、梨树经济开发区、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为重点,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2.4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按照“禁养区全部关停、限养区严控总量、适养区生态集聚”的原则,防止畜禽养殖禁养区反弹复养。通过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推进养殖产业有序转移等措施,促进畜禽养殖布局调整优化。充分利用饲草资源及丰富的秸秆资源,开发新型饲草饲料,大力发展肉牛、肉羊、奶牛等生态畜牧业。积极推进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推进种植业生产过程生态化。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鼓励增施有机肥和深松整地。改变化肥、农药等使用习惯,变浅施肥为深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尽量减少使用阿特拉津、豆黄龙等封闭除草剂,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稳步增加生物农药的使用。

提高农业环境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循环利用。坚持“农用优先、生态至上、突出重点、多元利用”的原则,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掘玉米产业价值,积极引导玉米芯、玉米秸秆等综合加工循环利用,逐步开发木糖醇、呋喃甲醇等产品生产,利用秸秆、加工废弃物发展食用菌生产。进一步研究豆粕的利用价值,生产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安全高价值产品。积极吸引生物医药企业进驻,对动物骨血脏器、羽绒等进行资源开发。

3.2.5打造创新田园综合体

以科技支撑和生态环保为两翼,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依托湿地公园、有机农业、文化创意等多个相关产业,构建多功能、复合型、创新型的田园综合体。坚持“一体、和谐、共生”( 即“生产旅游一体化、人居田园和谐化以及生态景观共生化”)原则,整合核心产业,按照“一线、一廊、两网”的生态空间格局,运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集中连片打造生态与人文和谐、有机现代农业与辽河流域旅游业联动发展的美丽乡村,尽显辽河流域自然之美、文化之美、生产之美,打造主导产业廊道。(“一线”是指一条河流保护与修复的生态红线,还河流以空间。“一廊”是指东辽河流域生态廊道,打造一条人水和谐支撑生态产业发展的廊道。“两网”是指“外网”和“内网”,形成分工明晰、群建群治的空间管控网络,“外网”以县城和重点镇为节点,“内网”以干支流河口为节点。)

田园综合产业链包括核心产业、支持产业、配套产业、衍生产业四个层次的产业群,核心产业按照水质状况及产业发展状况划分为二龙山水库-城子上段生态廊道、城子上断面-周家河口段生态廊道以及双辽市辽河流域生态廊道。

(1)二龙山水库-城子上段生态廊道-森林产品加工产业

在二龙山水库-城子上段生态廊道推广龙山满族乡黑木耳种植经验。以龙山满族乡、二十家子满族镇旅游度假区为核心,以八大岭、天然水库、民俗风情浓厚的文化遗址等为基础,争创中国森林生态产业示范基地及生态小镇。以公主岭市深厚文化底蕴为依托,建设大型河口湿地、坑塘湿地,建设生态走廊等旅游配套设施,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森林生态产业示范基地。

(2)城子上-周家河口段生态廊道-中药种植产业

在城子上断面-周家河口断面沿线生态廊道建设中药生产基地。在公主岭侧打造吉林特色药材园,主要种植桔梗、党参、板蓝根、黄芪、当归等吉林省特色药材,打造吉林中药品牌;在梨树县侧打造野生中药试验园,开展淫羊藿、刺五加等人工抚育生产(野生GAP),扩大人参、五味子等名贵药材栽培面积;在梨树县小城子镇建立中医药宣传文化园,展示上药药材中医药文化。

(3)双辽市辽河流域生态廊道-优质牧草产业

以建设牧业龙头企业为突破口,以晶美鹅业、三江牧业、永超牧业、兴达牧业等四大禽类加工龙头企业为骨干,组建双辽市禽类加工集团,打造双辽肥羊、双辽白鹅、双辽精肉、双辽填鸭、双辽蚯蚓蛋等品牌,实现生产经营产业化。

以发展牧业合作社为突破口,成立畜牧业合作社联合体,使全市牧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突破200个,让更多的合作社“捆绑起来”,进一步“抱团”闯市场,实现牧业生产组织化。

以建设现代牧业通信网络平台为突破口,建立起全市牧业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展示牧业小区的精神风貌和核心实力,发布供求信息,延伸小区和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实现管理服务信息化。

3.3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

按照《吉林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实施辽河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的严格管控工作。根据重点断面水质强化监测结果,对断面水质恶化的地区,建议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聚集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实施超低排放措施。推动全域实施精准治污,水环境质量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入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3.3.1 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

加快推进部分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完成扩容工程,逐步解决因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造成的城市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污水处理厂下游应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重点推进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新城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应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重点实施城镇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淤积管道清淤等工程,加快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全面提升现有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

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类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厂、网、站一并规划、设计、建设、运维。鼓励以县为单位整县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重点推进21个乡镇(双辽市4个、梨树县1个、东辽县6个、公主岭市10个)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管网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制,有条件的已建城区要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对于暂时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城区,要通过源头雨水减量、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设施调蓄等措施减少合流制排水口溢流次数。对截流与调蓄的合流制污水,有条件的地区要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有设施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性污水处理设施,对合流制污水进行处理后排放。

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推进污泥处理设施能力建设,现有设施能力不足或工艺落后的要进行扩建、改建,保障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达到国家要求。要统筹考虑污泥产生量和泥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适宜的处置技术路线,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3.3.2防治农业农村污染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拓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范围,因地制宜推广化肥深施、机械深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结合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提高肥料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

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节水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推动流域内各市县充分利用现有畜禽粪污收集点和已建的畜禽综合利用设施,做到畜禽粪污应收集全收集、能处置全处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切实完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杜绝粪污外溢现象,确保畜禽粪污处置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专业户)要利用已有收储体系及时收储、清运及处置。已建粪污处理中心要充分发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处置畜禽粪污。通过建立乡规民约等方式解决好养殖户到收集点的畜禽粪污的规范化收集问题。要探索发展有机种植解决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后产品的出路问题。在流域内全面落实垃圾“收、转、运”及处置常态化运营管理,实现垃圾应收尽收、及时清运,因地施治,全面实施无害化填埋及分类处置、焚烧等深度处置,确保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确保全流域无死角、全覆盖。

(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到2025年底,辽河流域三市五县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全覆盖;其他地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覆盖90%左右的行政村;基本完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任务;基本建成一整套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持续建设、持续更新的长效机制。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鼓励城市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大力实施厕所改造,开展厕所粪污治理,重点推进近郊区、水源地保护区、污染较严重流域以及民俗旅游村改厕和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

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等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3.3.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加强工业园区的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以及配套管网、收运储体系建设,加快“一体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供给和规范化水平,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在企业污水预处理达标的基础上实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工业园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规范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实现工业园区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加强对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达标运行考核。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应当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各地政府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依法责令限期退出;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

加强重点行业管控和清洁化改造。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和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分类管理,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企业一律禁止准入。全面推动农副食品加工、化工、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农药、电镀、染料颜料等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

推进“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对存在严重涉水环境问题的“散、乱、污”企业,按照规范改造一批、扶持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予以整改。

3.4强化生态扩容

3.4.1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1)实施生态保护带改造和建设

加强河道保护,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工程护堤地范围,在满足防洪需要前提下,实施护堤林、护岸林建设并加以保护。科学划定河流湖库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范围,实行岸线差异化管理,完善岸线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拆除违法占用湖滨湿地和湖岸线建筑,全面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高秆作物种植,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畜禽养殖、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

科学划定河岸生态保护带范围。在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两侧30-50米宽、一级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外两侧15-30米宽划定保护带,建设河岸植被保护带。着重推进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等河道治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生态修复以自然修复为主,以县(市)为单位,推进美丽河湖创建。

(2)实施湖库生态修复工程

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湖库,应以建设湿地方式,保证入湖库径流经净化后进入,特别是要在支流入水源地河口处,创造条件建设具备“滞、蓄、净、排”功能的人工湿地,重点实施杨木水库、二龙山水库等重要湖库周边生态缓冲带、隔离带建设。

(3)加强湿地修复与建设

加强河口、河滨湿地建设,在支流入干流河口处、河滨带、支流入湖库的湖口处应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工程。重点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等工程建设,在梨树县招苏台河城区段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护岸;在南河湿地至西环桥河段建设生态湿地。

3.4.2调配与节约水资源

加强湖库水量调度,保证生态流量。根据流域水资源条件,统筹现有工程供水任务、能力以及引水、蓄水情况,研究分析最基本需要的生态流量,科学合理制定生态补水和生态基流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综合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辽河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工程在保障生态基流中的作用。合理安排二龙山水库等水库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辽河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还,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

加强水资源节约并合理调配。在供水上,对区域内地表水和地下水、再生水和集雨水、域内水和域外调引水等所有水源进行统筹考虑;在用水上,对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等进行统筹兼顾;在时间上,对中期、远期用水需求统一规划、合理配置水资源。充分发挥二龙山水库和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等控制性工程作用,科学制定生态流量调控方案,保障河流的生态需水。

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调控上三台水库、青石岭等水库闸坝的下泄流量,加强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保障生态用水。加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在主城区新建取水竖井和提升泵,配套再生水管网,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再生水入河,保障生态基流。提高水资源优化调度,实施四平市南北河生态补水,实现二龙山水库为南北河生态补水。

完善节约用水机制。做到“节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建立与水资源短缺相适应的用水价格机制,推进节水型城市(县城)建设,合理分配水资源,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做实“循环”,落实中水回用的各项支持政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雨水回收利用,努力缓解水资源紧张。

3.4.3系统提升生态功能

(1)增强水源涵养能力

重点开展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源头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大退耕还林、还湿、还草、还河力度,提高源头区水源涵养能力。加快造林绿化,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建设河岸带防护林、农田防护林、防风林、道路防护林、城镇森林,提高森林覆盖率,系统提升流域水源涵养功能。实施退化防护林修复、天然林保护,优化树种组成,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

(2)维护生物多样性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调查,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体系、科研监测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管理机构。强化日常管理,实施野生动物、濒危植物保护繁育以及野生动物救护等,加强流域内野生动植物保护。注重水生生物栖息地和河湖生境的保护,修复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加强二龙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修复河道自然形态,拆除具有生态影响的中小型拦水、挡水、蓄水设施,新建水利设施必须预留生态廊道、洄游廊道,促进河道岸线生态化改造,为野生动植物营造良好生境,逐步修复森林、草地、湿地生物多样性。

3.4.4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预防重点区水土流失。建设梨树控制单元生态清洁张豆腐房片区、岫岩侵蚀沟群、前胡家侵蚀沟群3条小流域,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425平方公里。开展杨木水库、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加强封山育林,严格林下资源监督管理,全面预防流域内水土流失。

保障黑土地生态安全。全面推进流域东北黑土区侵蚀综合沟治理工程,科学配置人工和生物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节水灌溉。推广玉米秸秆全覆盖免少耕栽培技术,配套蓄水式沟头防护、石笼沟头防护、石笼谷坊、植物谷坊、沟道防护、柳桩护岸、经济林和水保林营造、田间道路整治,系统维护和提高土壤保育能力,减少入河泥沙。完善黑土地轮作制度,降低土地耕作强度,提升土地肥力,防止黑土层风蚀、黄化、沙化,保障黑土地生态安全。

完善水土流失监测管理体系。建设水土流失监测网络体系,建立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库,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预警,开展水土保持区域化遥感监管,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流域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到2030年,实现重点区域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

(2)加强流域洪涝灾害防治

推进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的水系连通体系,提升行洪能力。建立健全洪水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完善防汛抗涝指挥体系,构建有效抵御防汛抗涝减灾体系,提高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和救灾能力,进一步降低洪涝灾害对流域生态、经济、社会的不良影响。

3.5完善辽河流域治理监管机制

3.5.1形成可持续的辽河流域治理机制

(1)改革环境治理项目投资运行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推进机制,深入分析项目收益对项目投资覆盖能力,采取政府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合法合规方式,引导建立以社会投资为主的投融资机制。适时研究设立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专项基金。建立以第三方服务为主的项目运行管理机制,积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PPP改造等手段,严格合同管理,确保项目高效运行,持续发挥治理效益。

(2)完善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

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环境责任协议制度,使各市县自觉融入辽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流域内重点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季节性提高污水排放标准。建立流域重要生态系统共同保护机制,同步推进流域内水源地、重要湿地、森林、河道两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接。

(3)建立辽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机制

持续开展辽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动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享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惩戒信息。建立辽河流域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协调机制、水资源分配调配协调机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3.5.2强化流域监管手段

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要求,采用暗访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达标排放、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入河排污口管理、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固废及危废管理等情况检查,加强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检查。

3.5.3提高流域监管水平

(1)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汇聚水资源调配、水质环境监测与预警、河长制管理等重要监管平台,建设、整合、升级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平台、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信息平台,打造吉林省辽河流域流量、水质、水生态、河道、水土保持等整体监测、监控网络平台,形成智慧辽河可视化综合信息系统,实现运用信息平台开展监测、考核、预警。 “十四五”期间正式启用,实现辽河流域环境监管全覆盖。

(2)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

将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四章 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4.1东辽河保护方案

4.1.1现状与问题

目前东辽河存在水质监测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生态流量不足、水源涵养功能下降以及河岸滩地生态空间被侵占等水生态问题。河清、二龙山水库(三)、城子上、周家河口及四双大桥断面个别月份出现不同程度超标现象,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超标原因为东辽县6个乡镇(安石镇、云顶镇、甲山乡、足民乡、凌云乡、安恕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及汇水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

东辽河水资源匮乏,生态基流保障不足。东辽河上游杨木水库为辽源市饮用水源地,为辽源市46.5万人供水。汇水范围内森林覆盖率约为38.28%,作为源头区,森林覆盖率较低,水源涵养能力不足。河清断面生态流量不足,来水主要受季节降雨和上游杨木水库下泄流量影响。二龙山水库(三)断面辽源市农业用水占比达63.62%,区域天然径流较小,生态流量不足。城子上断面汇水范围内,生态用水量不足,上游主要补给水源为二龙山水库,受水库下泄流量影响较大,各支流流量较小,补给匮乏。饮用水水源地卡伦水库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水库周边的畜禽养殖历史较长,库区底泥中存在一定的累积型污染源,是卡伦水库水环境的潜在风险源头。

4.1.2重点任务与项目

(1)重点任务

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源污染防治,补齐东辽河源头辽源市市区、东辽县部分乡镇及四平市、公主岭市河流中段基础设施短板,沿河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建成区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和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流域沿岸乡镇实施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建设,建设村屯级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对散养畜禽粪污进行集中收集、转运,推动形成覆盖范围的“分散收集、集中管理、统一转运”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

加强水资源保障。转变高耗水方式,鼓励推广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提高灌溉用水的利用效率及灌区用水户的节水积极性。调度水库闸坝,实施河湖连通。统筹生态流量保障需求、灌溉调水及水库管理等相关要求,采取闸坝联合调度,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东辽河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杨木水库水源涵养能力,对水库进行保护,保障水资源。推动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二龙山水库入库支流实施退田还水、还湿工程。卡伦水库实施库区生态护坡和主要入库河流的生态修复工程,保证水质稳定达标,降低水库存在的环境风险。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东辽河上游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水源涵养区边界,根据实际情况对沿河距离较近的村镇设置护栏等隔离措施,继续推进沿岸生态保护带、涵养林的建设。

推进种植污染管控。周家河口断面汇水范围内分布有公主岭市重要的灌区秦家屯灌区和杨大城子灌区两大灌区,提高灌区灌溉渠道的防渗、灌溉模式以及合理改变高耗水作物的种植比例,减小灌溉用水量,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并且减少灌溉过程导致的化肥和农药的入河率。在区内的农田退水渠系中开展生态渠建设,降低农田退水对区内水生态健康的影响。

(2)重点项目

中远期东辽河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共40个,总投资64.57亿元。其中,水生态恢复类项目12个,投资28.85亿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24个,投资33.67亿元;水资源保护类项目3个,投资1.56亿元;环境监管项目1个,投资0.49亿元。

水环境治理类项目重点实施辽源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公主岭市污水回用(中水)项目、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术改造及岭东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公主岭市乡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公主岭市畜禽粪污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全域推进项目,对东辽河流域进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等。水资源保护类项目重点实施公主岭市区南部河流及卡伦水库库区综合治理项目和东辽河生态基流保障工程,对东辽河流域进行河道清淤和生态护岸建设等。水生态恢复类项目重点实施东辽河干流公主岭段生态缓冲带土地综合利用项目、辽源市辽河流域涵养林建设项目二期和辽源市四山生态修复改造项目,对东辽河流域进行生态修复、种植生态涵养林、建设湿地和修复裸露山体等。环境监管类项目重点实施公主岭市辽河流域全过程智能监控综合平台项目,对公主岭市境内辽河流域开展智慧河湖大脑-基础资源环境建设、智慧河湖大脑-大数据能力建设、智慧河湖大脑-智慧建模、智慧河湖应用。

4.2西辽河保护方案

4.2.1现状与问题

西辽河存在金宝屯断面水质不稳定达标、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规范化不足、河湖水系连通性差、敏感生态空间侵占等问题。金宝屯断面水质考核标准为地表水Ⅳ类,2015-2019年水质分别为Ⅳ类、Ⅴ类、劣Ⅴ类、劣Ⅴ类、Ⅴ类,超标因子化学需氧量(0.62倍)、氟化物(0.44倍)。2020年水质类别为Ⅳ类,断面水质超标部分原因为处于高氟区。金宝屯汇水控制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57亿m3,由于水资源短缺、生态流量不足,西辽河干流金宝屯断面连续多年出现断流。金宝屯断面2015年、2017年、2018年枯水期断流,2016年几乎全年断流,2019年1-8月断流。水资源短缺导致生态流量不足,西辽河双辽段水生态系统受损严重,水体自净能力不足,几乎没有环境容量。

4.2.2重点任务与项目

(1)重点任务

全面提升双辽市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完善污水管网体系,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实施雨污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强西辽河水资源保障,以保障生态流量为根本出发点,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态利用,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2)重点项目

中远期西辽河初步谋划水环境治理类工程项目6个,总投资6.62亿元。重点实施双辽市城区内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双辽市四乡镇雨污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双辽市垃圾再生能源发电等项目,推进西辽河流域污水管线建设和改造,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和加强畜禽粪污收集管理,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等。

4.3招苏台河保护方案

4.3.1现状与问题

目前招苏台河存在水质监测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生态流量不足、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等水生态问题。六家子断面2016-2020年水质类别分别为劣Ⅴ类、劣Ⅴ类、Ⅴ类、Ⅳ类、Ⅳ类,超标因子为氨氮,从年度水质来看,2019年以来水质逐年改善。上三台水库断面2016-2020年水质类别除2019年为Ⅳ类外,其他年份水质类别为Ⅲ类。招苏台河水环境污染原因为主要支流水质较差,支流四台子河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因子氨氮和总磷分别超标4.26、2.19倍;支流梨树城南河为劣Ⅴ类水体,总磷超标0.35倍。

水资源匮乏,河流生态基流保障不足。招苏台河梨树县境内河长约103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0.455亿m3,多年平均供水量1.078亿m3,水资源短缺导致河流生态流量不足。存在畜禽养殖污染,主要原因是规模以下散养户动物粪便集中收集、储运及处理设施不健全,粪污集中收储点不足。六家子和上三台水库断面汇水范围内,部分河道被耕地侵占,河滨缓冲带受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降低,导致水源涵养和污染阻控能力降低,河流水生态系统脆弱,水体自净能力不足。

4.3.2重点任务与项目

(1)重点任务

强化污染减排。加强乡镇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梨树县城区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控制城镇生活污染。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梨树县已经建设完成的721个村屯粪污收集点及7个集中处理中心的投入运行,规范运行管理,保障实施成效。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充分利用现有畜禽粪污收集点和已建的畜禽综合利用设施,做到畜禽粪污应收集全收集、能处置全处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切实完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杜绝粪污外溢现象,确保畜禽粪污处置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保障生态流量。加强招苏台河水资源保障,调控上三台水库、青石岭等水库闸坝的下泄流量,加强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保障生态用水。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在招苏台河流域建设湿地工程、河湖水系连通等工程建设。在梨树县招苏台河城区段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护岸。对招苏台河支流、时令河进行综合治理,修建生态护坡,叠水坝等,保证时令河流量。

(2)重点项目

中远期招苏台河规划实施工程项目6个,总投资3.22亿元。其中,水生态恢复类项目1个,投资0.8亿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3个,投资2.15亿元;水资源保护类项目1个,投资0.12亿元;环境监管类项目1个,投资0.15亿元。

水环境治理类项目重点实施梨树县城区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梨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梨树县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建设项目(四期),推进招苏台河梨树段污水管线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及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能力。水资源保护类项目重点实施梨树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一期),对梨树县233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标识标牌、未建设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施物理隔离和设置保护区监控系统。水生态恢复类项目重点实施梨树县辽河流域(东辽河、招苏台河)一、二级支流及干渠生态保护带及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在梨树县招苏台河一、二级支流及干渠建设生态保护带及水源涵养林。环境监管类项目重点实施梨树县智慧河湖(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在梨树县下辖境内23条河流建设一套具有综合管理功能的水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4.4条子河保护方案

4.4.1现状与问题

目前条子河存在水质不稳定达标,河湖水系连通性差,生物完整性低等水生态环境问题。条子河林家断面2015年-2018年水质均为劣Ⅴ类,超标因子为氨氮(8.8倍)和总磷(3.4倍),2019年水质为Ⅴ类,超标因子为氨氮(0.21倍),2020年水质达到Ⅳ类,较前几年有所改善,总体向好,但仍然存在季节性水质不稳定情况。条子河一级支流小红嘴河、二级支流的大洼子河部分河段存在水体黑臭、垃圾侵占河道现象。下三台水库断面2015年-2017年水质为Ⅲ类,2018年全年水质平均为Ⅳ类,超标因子均为总磷(0.2-1.6倍),2019-2020年水质均为Ⅲ类,整体来看水质不稳定达标。

水资源短缺导致河流生态流量不足。林家断面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约2.7亿m3,水资源平均利用率约63%。下三台水库断面多年平均水资源量0.16亿m3。受上游支流来水补给的影响,条子河自下三台水库大坝至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段存在断流现象。

河流水生态系统脆弱,水体自净能力不足。条子河汇水范围内下三台水库水质的营养水平逐年升高,2019年处于富营养化水平。条子河支流的水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造成水体自净能力不足,生物完整性下降。

4.4.2重点任务与项目

(1)重点任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动铁西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标识标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对下三台水库和山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加强涵养林和生态围栏建设。

强化污染减排。全面提升四平市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能力,完善污水管网体系,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农村畜禽粪污收集转运能力,有效解决农村畜禽粪便污染分散、收集困难的问题,在铁东区和铁西区实施散养畜禽粪污收集转运处理项目。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及时收运村屯生活垃圾,保持村庄清洁,避免污水直排入河。

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在主城区新建取水竖井和提升泵,配套再生水管网,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再生水入河,保障生态基流。提高水资源优化调度,实施四平市南北河生态补水,实现二龙山水库为南北河生态补水。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河道疏浚、底泥清淤工程,对南河(南条子河)、北河(条子河)、仙马泉河以及叶赫河各支流实施综合环境整治工程,清除河道内积存的畜禽粪便、垃圾,扩宽主河槽断面。实施湿地、河岸缓冲带建设,在转山湖库内人工种植沉水植物和挺水植物,湖库上游和叶赫河各支流建设涵养林和生态围栏。

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实施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在铁东区、铁西区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构建智慧巡河系统,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2)重点项目

中远期条子河规划实施工程项目13个,总投资11.43亿元。其中,水生态恢复类项目3个,投资1.08亿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8个,投资9.97亿元;环境监管类项目2个,投资0.38亿元。

水生态恢复类项目实施四平市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四平市南河水环境治理及西湖湿地改造提升工程和四平市南北河生态补水工程,对南北河新建三条补水管线进行生态补水,并对南河建设生态隔离缓冲带和维护配套管理设施,综合整治南河水环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重点实施四平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四平市经开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推进条子河四平段污水管线建设和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加强畜禽粪污收集管理,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监管类项目实施四平市铁西区村屯河道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和四平市城市排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项目,在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设置生态环境、水质水位和秸秆焚烧监测点位,动态监管河道生态环境;在四平市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搭建排水监测感知、内涝应急指挥、管线综合运维于一体的智能化管理平台,为四平市污水提质增效及水环境质量提高提供保障。

第五章 规划项目与投资

5.1总体规划项目及投资估算

规划工程项目包括水生态恢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环境监管4种类型,共195个,投资约198.48亿元。其中,水生态恢复类项目61个,投资78.36亿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120个,投资115.03亿元;水资源保护类项目10个,投资4.07亿元;环境监管项目4个,投资1.01亿元。近期实施130个项目,投资约112.65亿元;中远期实施65个项目,投资约85.83亿元。

表5-1 工程项目投资汇总表

5.2近期规划项目及投资估算

近期(2018-2020年)规划工程项目包括水生态恢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3种类型,共130个,投资约112.65亿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56.76%。其中,水生态恢复类项目45个,投资47.63亿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79个,投资62.63亿元;水资源保护类项目6个,投资2.38亿元。

表5-2 近期工程项目投资汇总表

5.3中远期规划项目及投资估算

中远期规划工程项目包括水生态恢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环境监管4种类型,共65个,投资约85.83亿元。其中水生态恢复类项目16个,投资30.73亿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41个,投资52.4亿元;水资源保护类项目4个,投资1.69亿元;环境监管类项目4个,投资1.01亿元。

表5-3 中远期工程项目投资汇总表

第六章 效益及目标可达性分析

6.1生态环境效益

通过实施工业园区、城镇污水治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实现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新增管网约1313.8千米,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0.34万吨/天,预计削减5.92万吨化学需氧量、0.44万吨氨氮。通过实施重污染河流的河道清淤、生态保护带建设、河口人工湿地、尾水湿地等项目,可实现治理河道长度约1416.9千米,清理淤泥61.23万立方米,建设入河口湿地、尾水湿地及小型农村人工湿地34处,实现水源涵养林建设4.4万公顷,提升水源涵养、河道生态自净及河岸对径流面源污染的缓冲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通过实施农业污染治理项目,对流域内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可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对水质影响。通过实施水资源保护项目,为流域内90余万居民饮水安全提供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2可达性分析

6.2.1总体目标可达性分析

以改善水质目标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为导向,以重污染支流和不达标水源地为重点,以优先控制子单元为载体,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产业宏观调控、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管控,可减少污染物排放。依托生态恢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环境监管等重点项目,可有效削减污染。

在工程技术上,规划项目具有成熟经验和工艺,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均有重点示范工程做支撑,规划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在技术上可行。

在项目资金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不断拓宽筹资渠道,为顺利实施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在管理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制定《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确定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源涵养和水生态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主要任务,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具体责任,为规划任务的具体落实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实施区域限批、污染负荷大的行业执行特别限值等措施,预防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生态补水和调水工程,可以有效增加生态容量。

围绕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目标的实现,从工程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都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6.2.2河流水质可达性分析

6.2.2.1东辽河可达性分析

东辽河设置7个国控断面,涉及长春市、四平市和辽源市三个地市。东辽河上游辽河源、大寿村、河清、二龙山水库(三)断面,中下游城子上、周家河口及四双大桥断面。

东辽河通过实施工业园区、城镇污水治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实现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新增管网约254.16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6.43万吨/天。通过实施重污染河流的河道清淤、生态保护带建设、河口人工湿地、尾水湿地等项目,可实现治理河道长度约793.91公里,清理污染淤泥13万立方米,水源涵养林建设1.2万公顷,提升水源涵养、河道生态自净及河岸对径流面源污染的缓冲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从源头上控污、减污,保障流域水质稳步提升。水环境可实现河清断面稳定达到IV类,城子上、周家河口以及四双大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的水质目标。

6.2.2.2 西辽河可达性分析

西辽河涉及到的国控断面为金宝屯断面,水质断面控制区内汇入西辽河的主要支流有新开河、红旗河等。西辽河以稳定Ⅳ类水质为目标,通过开展双辽市城区内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双辽市乡镇污水处理二期项目、双辽市四乡镇雨污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辽市陈旧垃圾场治理项目、双辽市屯级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建设项目等工程项目,可实现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新增管网约54.1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600吨/天,西辽河双辽段污染物可有效削减,在保证上游内蒙古来水满足水质要求前提下,可确保实现水质目标。

6.2.2.3 条子河可达性分析

条子河是辽河的二级支流,招苏台河的重要支流。条子河设置2个国控断面,分别为林家和下三台水库断面,汇水区范围主要包括四平市铁西区和铁东区部分街道和乡镇。林家断面以稳定达到 Ⅳ类水质,下三台水库断面达到Ⅲ类水质为目标。

林家和下三台水库断面汇水范围,重点实施四平市南北河生态补水工程、四平市南河水环境治理及西湖湿地改造提升工程、四平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四平市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四平市铁东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四平市铁西区村屯河道生态环境监测项目、铁东区叶赫满族镇镇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四平市铁西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四平市经开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通过实施以上项目,可实现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新增管网约26.4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8万吨/天,建设湿地10.3万㎡,建设生态拦水坝4座,实现条子河四平段污染物有效削减,可确保实现水质目标。

6.2.2.4 招苏台河可达性分析

招苏台河设置六家子和上三台水库2个国控断面。汇水区范围主要包括四平市铁西区的2个镇,梨树县5个乡镇、3个街道。六家子和上三台水库断面汇水范围,重点实施梨树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一期)、梨树县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建设项目(四期)、梨树县智慧河湖(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梨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项目。通过实施以上项目,可保障招苏台河污染物有效削减,实现上三台水库断面Ⅲ类、六家子断面Ⅳ类的水质目标。

6.2.3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可达性分析

(1)二龙山水库水源地水质可达性分析

2019-2021年二龙山水库各项指标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是近3年辽河流域治理规划工作的持续推进,水库上游辽源市河道清淤、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库区周边生态修复工程完工,水质持续稳定,并向好的趋势发展。通过实施东辽河生态基流保障工程规划项目和公主岭市二龙山水库水源地涵养林建设等工程,可确保实现水质目标。

(2)卡伦水库水源地水质可达性分析

卡伦水库水源地2018年-2021年水质为Ⅲ类,达到水质规划目标。“十四五”期间卡伦水库水质目标值为Ⅲ类。通过实施规划公主岭市卡伦水库库区水源地水生态保护等项目,可确保实现水质目标。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应将流域保护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相关街道、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干部政绩考核与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挂钩,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联系,共同致力于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和条子河流域综合治理,确保考核断面水质逐年改善,满足考核要求。流域各级河长要履职尽责,当好河湖管理的领队,切实加强河道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各排污单位是落实治污减排的责任主体。各级干部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坚决扛起辽河流域治理的政治责任。

7.2多方筹措资金,拓宽投资渠道

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建立以市县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健全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投入保障机制。对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县区,省级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予以倾斜支持。省直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筛选项目,结合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适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主动与国家对口部委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推进组合开发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水污染综合整治领域,鼓励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厂网一体化模式,开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鼓励以整县为单元推行合同环境服务,对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进行“打包”,选择专业的环保企业投资建设及运营,强化规模效应,降低社会资本运营单个项目的风险,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

7.3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治污水平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强度。实施《关于在吉林省辽河流域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涉辽河流域区域)涉及玉米深加工、化工、纺织印染、屠宰、钢铁、啤酒制造等污染负荷大,水污染物直接排入地表受纳水体的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制定枯水期河流补水方案,分季节、分时段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

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作用,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引进技术人才,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支撑方案,提高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决策与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设置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专项资金,通过横向合作,整合科技资源,加强重点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高综合集成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科技支撑水平。从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农业节水、中水回用、秸秆利用等多方面加大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形成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成果。

7.4加强联防联控,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跨界断面的联防联控。加强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制度,定期开展流域会商、联合执法、预警应急等,联合开展专项督察和专项执法检查,共同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建立跨界断面水质目标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跨界断面水质超标“罚款赔偿”、水质达标“奖励补偿”、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引导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

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谁受益,谁负责”、“以工程养工程”的目标、原则,建立科学的工程管护机制,发挥项目长效利益。项目建成后,落实项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运行效率。明确项目建设设施的所有权,对形成的公益资产由当地政府按照所制定的管理标准,筹集管护经费,确保管护落实到位。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及网络信息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增强群众管护意识,提高项目公众认识和管护自觉性,确保建成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

7.5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考核问责

实行双周一调度、一月一核查、一季一通报、适时预警约谈督办,强化辽河流域治理工作的管理。定期对三市五县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7.6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公众参与

定期公布辽河流域水体水质情况,重点企业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等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建言献策,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流域水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流域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流域水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将水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开展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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