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突出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突出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城市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打造成京津冀绿色协同发展“桥头堡”。详情如下: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时期,通州区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为契机,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严格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副中心控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副中心城市框架有序拉开,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开园、环球主题公园基本建成,副中心站综合枢纽、东六环入地、通州堰建设、北运河通航等多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十三五”时期,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提前超额完成;狠抓清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续净水,全区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土壤、固废、噪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生态环境问题,大气污染物PM2.5与O3尚未达标,且O3污染逐渐显现,农村污水处理问题依然存在短板,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尚存差距。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的关键时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国家和北京市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方面的系列部署为副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了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将通州区提升到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高度,并与雄安新区一起成为北京的新两翼,明确提出了要高水平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功能定位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其城市和功能定位对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十四五”时期,立足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深入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加快推进碳减排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不断增加环境容量,围绕“七有”“五性”需求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民生保障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为2035年。
第一章 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一)预定规划目标全部完成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远优于预设目标60微克/立方米;凤港减河、港沟河、凉水河、北运河、潮白河5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IV类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33.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五项总量减排指标超额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率到达39.5%;全区实现无煤化;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1.4%;所有考核指标达到预定目标。
表1-1 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注:部分指标尚未更新为2020年数据。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十三五”时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城市副中心总体规划,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1.空气质量改善取得历史性突破
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深化“一微克”行动,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治理大气污染。“十三五”时期是迄今为止通州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的五年。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经过全区共同努力、区域协同,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标志性、历史性突破,2020年,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30+”,为37微克/立方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为“十三五”圆满收官增添生态环境底色。
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30+”。2020年,PM2.5年均浓度首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8微克/立方米),为37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并列第十一位,实现历史性“摘帽”;较2015年下降60.0%,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其他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NO2、PM10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分别为68、3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分别下降44.4%、39.0%,创全区有监测数据以来的新低。SO2年均浓度稳定达标并连续五年保持下降趋势,为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80.1%。CO稳定达标并保持在1.4毫克/立方米以下。
优良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天数显著下降。优良天数持续增加,由2015年的158天增加到2020年的261天,增幅达到65.2%。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由2015年的65天减少至2020年的11天,降幅达到83.1%。空气质量“优增劣减”,蓝天“含金量”越来越高,整体改善效果显著,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2.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十三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全区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水质逐年实现改善,2017年-2019年年均浓度改善率分别为37.33%、60.9%、9.03%,2020年改善率达到19.5%,全市排名第一。2020年凤港减河、港沟河、凉水河、北运河、潮白河5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IV类标准;4个水功能区考核断面中3个断面优于目标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1个断面未达到目标水质要求,为劣Ⅴ1类。河流监测断面从2015年的13个考核断面均不达标,其中劣Ⅴ3类水质断面有8个、劣Ⅴ4类有3个,到2020年的9个考核断面中有8个断面达到目标水质要求,其中Ⅲ类水质断面有3个、Ⅳ类有5个,达标率提高到88.9%,仅剩1个断面为劣Ⅴ1类,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图1-3 “十三五”期间副中心考核断面水质类别情况
各乡镇地表水水质整治成效明显。25个乡镇地表水监控断面中,15个断面均达到V类以上水质,5个断面已截污整治,5个断面还未达标。5个不达标断面分别涉及潞城镇、梨园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和于家务乡。
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区域土壤总体状况清洁良好。2019年通州区共监测市控土壤基础点位15个,覆盖了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土壤利用类型。监测与评价结果显示,通州区土壤总体状况良好,属清洁土壤。全区土壤监测点位达标率为100%,各项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标准限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稳定并大于95%。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状况良好。15家乡镇级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总体状况良好,土壤监测点位污染等级评价均为清洁(安全),监测点位达标率为100%。土壤中各单项污染物达标率均为100%。有机农药类均为未检出。
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状况良好。重点监管企业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两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总体状况良好,属清洁土壤。土壤监测点位达标率为100%,各项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状况良好。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土壤总体状况良好,属清洁土壤。土壤监测点位达标率为100%,各项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标准限值。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状况良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总体状况良好,属清洁土壤。土壤监测点位达标率为100%,各项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标准限值。
4.声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区域环境噪声稳定向好。“十三五”期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在 54.0dB(A)至55.4dB(A)之间,平均值为54.8dB(A)。区域环境噪声最高值为55.4dB(A),出现在2016年;最低值为54.0dB(A),出现在2019年;2019年比2015年下降了1.3dB(A),有稳定向好趋势。
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 dB(A),但都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在 68.8dB(A)至69.5dB(A)之间,平均值为69.1dB(A)。道路交通噪声最高值为69.5dB(A),出现在2018年;最低值为68.8dB(A),出现在2019年。2019比2015年下降了0.4dB(A),下降幅度为0.6个百分点。
5.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通州区确立了“一带、一轴、两环、一心”的绿色空间建设格局,为后期绿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实施副中心园林绿化三年行动方案和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绿色空间面积大幅提升,森林覆盖率由2015年的28.4%提高到2019年的3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9.6平方米提高到 19.3平方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从54.0上升到63.19,为“良”等级,改善幅度位居全市前列,随着通州区生态环境状况的改善,差距在逐渐缩小。
图1-4 “十三五”期间副中心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情况
图1-5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各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改善率
(三)打赢蓝天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
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成立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专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全面加强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区各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机制,成立生态环境督查办,将蓝天保卫战纳入绩效考核,有效压实了各部门和各辖区“最后一公里”责任。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努力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治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绿色发展成果丰硕。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累计疏解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企业2121家,完成1193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和动态清零,清理整治工业大院30个(涉及企业335家)。能源结构绿色低碳,始终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对标达标,从电力、工业、供暖、民用等几方面推进能源清洁化替代工作。与河北三河电厂合作实施“热电联供”项目,实施分散燃煤锅炉房整合,累计替代面积1704万平方米,累计拆除燃煤锅炉5379.277蒸吨,取缔茶浴炉、大灶1600余台,并保持动态“清零”。在全市率先完成1021台4900.26蒸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坚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方式开展散煤治理,实现“无煤化”目标。从2015年全面开展“煤改电”工作,利用三年时间累计完成了平房住户“煤改电”农村地区258个村和城区3个街道共计12万余户的改造任务。车辆结构绿色优化,全区电动出租车达969辆、公租自行车31000辆,均居全市前列。区属清洁能源公交达628辆;区域接驳小电车涵盖9条线,达114辆。城市面貌绿色洁净,坚持“平台共享、部门负责、执法规范、环保督察、信息公开”,狠抓施工、道路、裸地扬尘精细化治理,城市洁净度显著提升;2020年,全区降尘量为5.4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1.7%,在周边地区城市中保持前列。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工程减排治理措施力度空前。严格落实市级规定任务措施,出台《通州区2018-2020年清气计划》《通州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意见》《通州区大气治理强化措施(2016-2017年)》和《通州区秋冬大气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纲领性方案措施,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优化提升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五年来,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辖区公交清洁化和老旧机动车淘汰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建成“天空地”一体化、智能化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实现对所有乡镇(街道)颗粒物监测全覆盖;搭建工地扬尘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等环境监管类系统6个;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利用“热点网格”技术,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执法,在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管等方面全面构建“1+X+N”“智慧+环保”监管体系新模式。
加大违法企业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行环保执法人员随时抽查制度,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扩大执法效果。2017年,利用热点网格实施精准执法、全时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五年来,固定源立案处罚3090起,处罚8600余万元。2020年,生态环境、公安开展专项执法,联合办理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查封扣押206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部门4起、移送拘留2起,全市五类重大案件办理综合排名第一;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查处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企业935起,处罚金额1430.41万元,处罚案件数全市第一。
(四)打赢碧水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区级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完成集中式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改。按季度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补充划分“千吨万人”水源地27个。按要求完成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
深化水环境治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新建张家湾、马驹桥等再生水厂9座,升级改造碧水、河东、于家务乡次中心、西集次中心再生水厂4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线374千米,改造雨污水合流管线约48千米。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19座,污水处理规模37.6万立方米/天,污水收集处理率由2015年的65%提高到2020年的91.4%。深化工业污染防治。100%完成排污许可台账内企业核发工作任务。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对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未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完成215个村庄的截污治污工作,累计解决273个村庄污水治理,全区村级污水处理站141座,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2.0万立方米/天。持续推进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和新建工作,累计完成700余座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和新建工作。推动京津冀联保联治。“通武廊”三地围绕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自动监测子站运行情况等进行分析,按月将入境断面水质情况信息共享。
开展黑臭水体整治。53条段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完成全年两次黑臭水体交叉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实行常态化管护机制,PPP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均已开展运营维护。开展小微水体整治,经市河长办现场核查,100处基本达到“五无”标准。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强化工业企业执法。实施流域专项执法检查,涉水处罚共立案11起,责令限改11起,处罚69万元。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56次,巡查河道近2000公里,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劝导桥上垂钓等不文明行为67起。强化市容环境执法。针对餐厨垃圾和污水乱倒、乱堆物料、无照经营等影响市容行为开展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出动车辆345车次,检查点位280处。
创新亮点工作体系建设。一是不断深化水污染防治。谋划实施《通州区入河排口管理及全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动态更新全区入河排口,建立26条主要河流范围,入河排口台账628个,其中有水排口台账60个。初步建立全区所有河道沟渠入河排污口台账5218个;构建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设施—水污染治理等五级水环境监管体系。二是深化流域协作共治。建立北京、通州、三河、香河生态环境、水务四地联动机制,开展潮白河水体分点分段式排查和检测,分析水质污染成因,联合行动处理处置污染源2处,拆除2座共5万吨不达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10万吨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启动水量协调机制,利用各地管控的6座闸坝设施,补充潮白河下段吴村断面生态基流,减少富营养化和污染物滞存现状,保障潮白河全线水质稳定达到V类水质;建立市、区生态环保、水务四方联动机制,实施北运河、凉水河、港沟河、凤港减河生态补水和水质保障工作,按月对流域8个断面进行监测,并实现数据共享。
(五)持续稳定推进净土保卫战
“十三五”期间,完成土壤详查,全区土壤环境总体良好,土壤生态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框架体系搭建完成,相关工作按照“土十条”要求有序开展,持续稳定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完成详查监测等基础调查工作,初步掌握底数。开展全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工业企业地块污染排查,构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通州区农用地土壤环境整体上处于清洁可安全利用水平。完成全区农用地详查工作,全区详查范围内农用地均为优先保护类耕地。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市控网监测工作和全区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试点工作。
重点防治土壤源头污染。严防工业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察执法,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95人次,巡查相关企业685次,查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共计201起,罚款金额199.214万元。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润泰二期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年共计处置医疗废物29076.89吨,其中涉疫情医废1300.91吨,疫情生活垃圾4042.91吨,普通医疗废物23733.07吨。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控制。化肥减量工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8%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全年共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3.3万亩;建立6个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基地;建立20个监测点,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农药减量工作。8家区级植物诊所开具合格处方2517份,合格率达99%;在5个蔬菜生产基地开展非化学防治专业化服务2500亩次。农药包装物及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全区共回收19家合作农资药店代收的废旧农膜等农业投入品87.73吨、农药包装废弃物47.15吨。
持续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完成2017至2019年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工作,共筛查原址用地1445块,无新增疑似污染地块。动态更新通州区疑似污染地块台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污染地块台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原东方化工厂DF-01、DF-02地块,以及周边2个污染地块,均持续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推进完成116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116个村庄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十四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绿色低碳转型面临更高要求
随着“高精尖”产业逐步构建,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2020年全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30家,较“十二五”末增加1.6倍,但仍存在资源环境效率不高的问题,部分行业、企业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偏大。2019年万元GDP能耗(0.29吨标煤)和碳排放(0.51吨)与北京市平均水平有一定差距(北京市分别为0.21吨标煤和0.42吨二氧化碳)。能源消费总量刚性增长,能源结构过度依赖化石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比(8%)低于全国(15%)平均水平,外调电力也主要来源于化石能源,现阶段低碳发展水平难以支撑碳达峰后稳中有降并持续下降的刚性减量目标。实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将成为城市副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向碳中和愿景的必由之路。
(二)空气改善成效不稳固,PM2.5与O3协同治理难度增加
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但PM2.5尚未达到国家标准,且污染来源主体为城市运行、生活源等刚性需求,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减排潜力收窄,空气质量改善速度将明显放缓。PM2.5污染主要集中在冬春季,而臭氧污染主要集中在夏秋季,区域空气污染呈现出交替叠加现象。协同治理PM2.5和臭氧成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的难度加大。
(三)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并存,水生态环境改善难度加大
随着南水北调中线水供水量增加,水资源短缺得到一定缓解,生态用水的补给促进了水环境改善。但城市副中心处于人口、经济快速增长期,生活需水刚性增长,水资源需求量将大幅增加,城市水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均水资源量仍远低于联合国极度缺水线。由于初期雨水污染、汛期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等原因,雨季河湖水质存在一定波动,而且通州区处于九河末梢,部分水体河段的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等指标仍处于劣Ⅴ类,污染类型属于营养盐与有机污染复合型,河流水生态状况相对较差,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尚存一定差距。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能力短板需尽快补齐
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能力得到提升,但城乡区域间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全区污水收集处理率仅为91.4%,远低于2019年全市平均值94.5%和城六区平均值99.3%。城市面源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普遍存在;雨污合流造成雨季污水溢流致使河湖水环境受到污染;乡镇地区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还不完善;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问题较为突出(设施覆盖率仅为63%),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尚未建立长效机制,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五)生态空间管控水平有待提升
健全优化三条控制线并加强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需进一步调整优化,统筹三条控制线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三条控制线的监管水平。绿色空间总量不足、结构体系不完善。“十三五”时期城市副中心开展了大量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林地、河流湿地等生态用地的质量和功能方面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与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景还有较大差距。自然生态保护力度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区内林地、河流湿地的生态质量和功能方面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系列讲话及考察副中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北京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创新绿色低碳为动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主动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探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地方实践,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把握新时期污染排放新特征,突出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着力解决人民身边的环境问题,增加民众生态环境幸福感;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城市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打造成京津冀绿色协同发展“桥头堡”。坚定不移的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要求
生态引领,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新格局。
精细管理,更加注重特色治理。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治理手段更加注重系统治理和协同减排。构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体系。构建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突出重点,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突出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进一步深化污染防治,在稳固水气土三大攻坚战成效的基础上,更加突出生态保护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切身关切,提升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深刻统筹,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分区施策、差异发展,有针对性提出重点任务措施。聚焦城市副中心规划与建设,突出全过程管控,力促区域可持续发展。统筹区域污染治理,深入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副中心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空间结构更加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碳排放总量达峰,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完善。有效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初步形成具有副中心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地方实践,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绿色发展新优势。
国土空间更优化。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系统功能和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控制区面积不断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36.5%。
生态环境更优美。空气质量稳步改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持续下降,力争达到32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市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北运河重要时段重点河段水质达到Ⅳ类,水生态健康持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大于95%;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不断提高,力争达到65。
资源利用更高效。建设绿色低碳城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0.83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满足市控要求,碳排放总量达到市级要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排放强度达到市级要求,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达到20%。
城市治理更精细。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600吨、610吨、5320吨和405吨。生态环境更安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共识,生态文明理念更深入,公众对生态环境更满意,城市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健全。
区域协同更深入。以保障副中心建设为目标,携手津冀实现交通运输结构、产业结构更优化,生态环境联建联保联治更深入,重点地区联合建设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将副中心打造成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的“桥头堡”。
(二)指标体系
结合国家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预期目标,合理设定通州区生态环境领域预期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在类别上分为发展低碳、空气清新、水体清洁、土壤安全、生态宜居、生活文明六个类别,共计研究提出了25项考核指标。详细情况见表2-1。
表2-1 “十四五”时期北京城市副中心生态环境规划目标表
四、远景目标
到2035年,北京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城市副中心美好蓝图基本实现,初步建成具有综合承载力、彰显人文魅力、富有城市活力的国际一流和谐宜居现代化城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碳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碳中和取得明显进展,建成低碳高效的绿色城市、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自然生态的海绵城市、和谐宜居的生态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就,在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有力有效发挥以副辅主、主副共兴的主体作用。
第三章 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新发展
落实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新理念、新目标、新要求、新部署,面向碳中和愿景,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关系,主动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强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坚持生态引领,深入实施绿色低碳战略,探索“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副中心发展新模式,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一、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
(一)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作为产业落地约束条件,鼓励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碳排放少的产业发展。发挥城市副中心带动作用,承接中心城区产业梯度转移,以副中心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三大主导功能为引领,强化“腾笼换鸟”,积极吸纳和集聚高端要素和创新资源。以数字经济为方向,以绿色经济为特征,加快构建与主导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智能制造、高端商务、文化旅游等领域培育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体现“北京智造”“北京服务”的标杆性品牌性产业,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
培育发展科技创新产业。依托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实现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尖端芯片、IT信息软件、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等领域,推动数字赋能传统产业升级,集聚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打造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提升金融产业发展能级,着力发展财富管理、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入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构建具有城市副中心特色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
繁荣发展商务服务产业。以运河商务区为主要载体,积极引进国内、国际智库机构,着力吸纳中心城区疏解的政府智库,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城市设计和智库经济,激发商务商业发展新活力。秉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的开发理念,以交通枢纽功能为主,兼有商务办公、综合服务功能,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建设站城融合的东部商业新中心。着力承接、引进、培育符合城市副中心发展定位的总部企业,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加速吸引国际顶尖设计机构和国际大师、国际新锐设计师汇聚打造城市设计和智库经济新集群。集聚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促进专业服务业高端化发展。
培育发展文创融合产业。依托大运河文化带、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宋庄、台湖等特色地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主题旅游、原创艺术、演艺娱乐等产业,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引进顶尖职业赛事和俱乐部。深度开发运河文化旅游产业,建成水上旅游观光带,大力发展运河主题旅游,办好中国(北京)国际运河文化节等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发展高品质文化和创意产业,依托台湖演艺小镇,大力发展演艺产业生态;依托宋庄艺术小镇发展当代原创艺术品交易;推动工业遗址、老旧厂房等存量空间资源转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支持发展数字传媒、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产业,构建“文化旅游”“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集群。
提升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坚持科技兴农、品牌强农、生态富农,突出农业生态富民、服务与保障的复合功能,发展壮大种业、都市农业、特色农业、智慧农业、观光农业。依托国际种业科技园区建设,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打造一批生态科普拓展基地、森林度假村,构建精品乡村生态旅游示范带。强化城市副中心“米袋子”“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二)着力推进产业绿色升级
持续推进工业生产绿色化。引导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以建材、工业涂装、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培育生产技术工艺先进、治污水平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企业,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机械电子、食品加工、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快一般制造业企业有序疏解,推动马驹桥物流基地等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智能生产力提升工程,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开展智能制造提升。支持企业沿智能制造的价值链突破,以智能化装备,建设智能化工厂,生产智能化的产品,延伸智能化服务。采取“优势产品+标杆工厂”模式落地实施一批“优品智造”项目,打造形成“北京智造”的产业群体。鼓励企业借助工业互联网与京津冀企业开展协同制造、分布制造,拓展城市副中心智能制造发展空间。培育壮大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
持续推进园区生态化建设。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内产业原料互供、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成市级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化循环改造,提升工业园区生态化水平。推进重点行业环保技改。以挥发性有机物防控为重点,全面加强工艺过程源和溶剂使用源VOCs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通过源头管控、工艺升级、末端治理等手段,督促重点行业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并逐年减排。
(三)严格环境准入和退出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落后产能淘汰等政策与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和退出。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替代,实现控增促减。研究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按照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和负面清单,严把新建项目产业政策关,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将碳排放纳入重点行业环评审批指标,严格控制二氧化碳、VOCs排放重点行业的项目准入。深化清洁生产审核,将二氧化碳、VOCs排放量大的行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加大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健全VOCs治理的产业链。
二、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化
全面促进能源节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实现稳中有降,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增能源消费量优先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障。
控制化石能源消耗总量。巩固“无煤化”成果,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适度控制天然气消耗总量,强化外部绿色电力供应,严格限制新增燃气供热系统,加强电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保障,逐步减少供热领域燃气需求,推进燃气壁挂炉升级。推进油品消费稳中有降,加快推进车辆电气化替代,重点行业车辆柴油消耗量进一步降低。大力推进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具备条件的燃油锅炉完成替代。
构建绿色低碳清洁能源体系。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清洁能源使用,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地热能、太阳能等为辅的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加快布局地热泵、太阳能光热和光伏系统在重点领域、区域的规模化开发和高效利用,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有效降低区域碳排放,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到2025年,全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达到100%。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应用,围绕城镇建筑、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农村农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实施阳光惠民、阳光园区等六大阳光工程。加快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大力推动太阳能光伏、热泵在城镇建筑、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等领域的融合和利用;大力推进太阳能利用,加快分布式光伏应用,力争新建建筑全覆盖,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80兆瓦,太阳能集热器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提升绿电比例,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重,外调绿色电力消费量占全区总用电量比例达到36%。到2025年,新建地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20%,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达到市级要求。
多能互补供能体系示范。以城市绿心利用地热能和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为中心构建区域多能互补供能体系,在运河商务区、张家湾设计小镇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形成近零排放试点,推动城市副中心绿色能源示范区建设。
三、促进建筑交通领域低碳化
提高建筑能效水平。落实各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第五步”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长效机制,对公共建筑全面开展节能改造,结合老城“双修”,对老旧小区等存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既有建筑及老旧小区改造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发展绿色农房,推进农村住宅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制度。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所有新建建筑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动装配式建筑应用,新建保障性及政策性住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制定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推广计划,以行政办公区等为重点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研究制定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长效机制,到2025年新增100万平方米。加大太阳能在建筑领域使用力度,实现新建建筑光伏发电全覆盖。强化建筑运行能耗管理,提高低碳能源供热比重,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末端智能化控制。
加强低碳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立体步道网络系统建设,持续完善绿色出行体系,提高公共交通运能和效率,探索设立超低排放区。强化交通枢纽功能,建成站城一体的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推进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区域快线和城市轨道“四网融合”,同步推进城市航站功能建设。新建北京城市副中心轨道线网,建成17号线(北京城市副中心段)和6号线南延,M101线达到通车条件,开工建设M102线,储备M103线、M104线,到2025年初步形成“一环六横四纵”的轨道交通格局。推动机动车结构向节能化、清洁化方向发展,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物流配送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油换电”步伐,鼓励个人存量燃油车更换为新能源车;加快高排放车辆淘汰,基本淘汰国四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完善系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环卫、公交、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增强绿色交通体系稳定保障能力。构建安全、连续、舒适的步行系统,沿河、沿绿、沿路建成1500公里的自行车和人行步道。建设绿荫密集、连续贯通的干线绿道,完善大运河健康绿道系统,全域绿道总长度达到600公里。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80%左右。
四、构建绿色低碳治理体系
落实碳排放控制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双降”的目标考核制度。加强重点单位低碳管理,明确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责任,促进碳排放精细化管理。
构建温室气体排放关键源动态清单。系统调研,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库,精准掌握各类排放源的最新信息并实施跟踪管理;完善企业排放源上报体系;建立污染物协同控制模拟系统,基于空气质量模型探究通州区全区内温室气体排放量与污染物浓度间的相关关系,并研究制定减排措施;建立动态温室气体排放综合展示平台;完善温室气体减排评估指标体系。
完善碳排放总量控制体系。积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体系,以碳排放总量控制为基础,建立新阶段温室气体排控制度,完善相应的监测报告核查体系,促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的绿色转型,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切实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发展低碳能源,控制工业领域碳排放,减少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交通、农业、商业和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碳排放,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熟发展。
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市场。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化调节机制。加大碳排放控制监察执法力度,组织辖区内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完成碳排放报告核查、配额发放、履约等工作。结合全区园林绿化科普基地、园艺驿站等机构,广泛开展碳中和理念宣传,为全民践行碳中和绿色责任提供参与平台。推动北京绿交所提质升级,建设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办好绿色发展论坛,加大对碳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率先打造零碳示范引领
打造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结合街区或区域特点,推动副中心范围内零碳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低碳能源,布局智能高效电网,构建绿色智慧基础设施体系;建立浅层地热能为主、深层地热能为辅,其他清洁能源为补充的能源供应方案,开发利用地热能;积极推广近零碳建筑,实现新建建筑光伏发电全覆盖。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率先建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提倡低碳消费,推行简约的生活方式,传递节能减排理念,全面提高全民低碳发展的意识,逐步扩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范围。
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研究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纲要,积极主动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与任务措施,在镇街、建筑、交通、社区、园区、企业六个领域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试点。鼓励各地区选取不同试点对象,探索不同的建设方法,积极开展尝试。各试点根据自身碳排放特点,制定近零碳排放目标,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减少排放源和增加吸收汇,最终实现零碳排放。
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强化绿色技术示范应用,编制碳中和示范区建设规划。培育壮大环保产业,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的创新及应用;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太阳能、风电、氢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利用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措施抵消碳排放。推进完成一批产业园区碳中和试点,全区试点推广碳中和示范小镇。
提升城市系统碳汇能力。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构建蓝绿交织森林城市,充分挖掘自然碳汇潜力,提高森林碳汇;协同区域生态建设,扩充区域绿色生态空间,大力开展生态绿化工程,推进园林绿地增汇。加强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推广农业生产低碳设施设备,提升低耗高效农业设施比例。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优化农业耕作方式,减少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开展农业系统碳汇能力评估核算,在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森林健康经营等工作,持续提升全区碳汇能力。
六、培育绿色生活新风尚
建设绿色人居环境。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抢抓国家特色小镇发展机遇,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力度。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深度融合生态、特色产业、传统文化、旅游等,打造特色小城镇,全面提升城镇建设品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山水风光、历史文化、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观光休闲旅游,建设绿色低碳田园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健康舒适生活美、和谐淳朴人文美的美丽乡村。
完善生态基础设施。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全面增加城市副中心绿色空间总量。围绕森林城市、特色小镇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及滨水绿带、生态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建设,构建城镇生态绿网。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建设智慧环卫系统,提升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绿色出行,引导公众选择步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制定绿色补贴政策,推广绿色产品,推进绿色消费。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加强绿色产品相关标准认证与常态监管。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引导居民养成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倡导居民使用具有环保标识的绿色产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节水器具和资源再生产品,让节能、低碳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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