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环境保护部2018年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环境保护部2018年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今天上午10点,环境保护部将召开2018年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环境保护部大气环
今天上午10点,环境保护部将召开2018年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向媒体介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并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圆满完成2017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关注。2017年,我部承办人大建议538件、政协提案314件,共852件。我部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强化督办考核,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与实效,圆满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办理沟通率、按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
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内容丰富,涉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开展生态补偿,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强化环保法治保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交办会的部署要求,继续在制度完善、政策转化、代表委员沟通、信息公开等方面下功夫,争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环境影响评价改革持续稳步推进
近期,环保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
一是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强化对区域发展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长江经济带和长江源头青海共12个省(市)全面推开。工作重点就是以地市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编制“三线一单”,划好环保“框子”,通过环境保护硬约束引导地方加快转方式、调结构,避免新的布局性环境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环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部署开展了全国环评改革专项督导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批十个省(区)的现场督导,发现了一批对环评制度认识不到位、重“放”轻“管”、规划环评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项目环评把关、监管中存在的不严不细等问题,环保部正在向地方反馈,要求提高认识、严肃整改。对其他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现场督导工作也已接近尾声,将以此为契机加强环评监管,防范环评制度在改革落实中变形走样。
三是加强环评机构环评质量监管。环评质量是环评工作的基础,直接影响环评效力发挥。环保部通过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抽查了26个省(区、市)200余家环评机构的470多份环评文件,发现了一批质量较差环评文件,将依法依规对相关环评机构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2017年,各级环保部门共对存在问题的162家环评机构进行了处罚和行政处理。下一步,环保部将把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常态化,扎扎实实地把环评质量提上来。
刘炳江: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环境保护部大气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北京空气质量目前已达到重度污染级别,大雾高湿度,是东部传输和本地积累综合作用的结果。气象局已发布大雾预警,北京市启动重污染黄色预警。这个污染过程在预料之中。今天北京市的污染物浓度是自去年10月1日起开展攻坚行动以来,比较高的一天。空气质量好的时候,我们要有忧患意识,不好的时候要有坚定的信念,来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天的气象条件和2017年元旦期间“爆表”那一天比较类似,但目前来看,北京市没有出现爆发性增长,是缓慢的积累过程,峰值明显下降。这充分说明我们当前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本次过程预计在后天凌晨结束。
借此机会,我就《大气十条》实施五年来的情况作一个简要介绍。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十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针对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的首个行动计划。《大气十条》实施5年来,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区域明显好转。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全面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分别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达标,这是难得的一个成果;北京市PM2.5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降至2017年的58微克/立方米;《大气十条》确定的各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得到实现。
第二,支持这些空气质量改善的重大工程和重大措施超额完成,解决了多项大气污染防治难题。
一是从能源结构来看,全国煤炭消费总量这五年持续下降,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由67.4%下降至60%左右。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0余万台,“2+26”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470多万户。全国燃煤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国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任务。1.4亿吨地条钢全部清理完毕,“2+26”城市在去年一年清理整顿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余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是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制修订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排放标准20多项,实施了一轮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1万多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实现24小时实时监管;企业排放达标率大幅度提升。
四是加强“车、油、路”统筹。五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基本实现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车用汽柴油品质5年内连续两级跳,这是其他国家不可想象的一件事,“2+26”城市从国四跃升到国六。环渤海港口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改由铁路运输。
五是大气环境监管明显增强。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2012年之前国家还没有PM2.5的监测站点,完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全部具备PM2.5等六项指标监测能力,形成覆盖区域、省、市三级空气重污染预测预警体系,基本实现3天精准预报和7天潜势预报,实现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科技支撑,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
第三,初步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
一是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初步建立。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并实施年度考核。对31个省(区、市)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开展“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力有效落实。
二是区域联防联控实现重大创新。在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着力破解大气污染长距离传输、区域间相互影响的世界性难题。
三是环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互修订出台,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等执法手段更加丰富。组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环保电价、提高排污收费征收标准等22项配套政策。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528亿元专项资金和100多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
五是全社会环境意识有所增强。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高涨,“同呼吸、共奋斗”已成为全社会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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