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88betway88

超1亿!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公开招标!

来源: 网
时间:2022-02-27 19:00:44
热度:

超1亿!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公开招标!道路保洁 绿化养护 环卫保洁环卫网获悉,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

道路保洁 绿化养护 环卫保洁

环卫网获悉,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3700万元,供应商负责镇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县道及以上公路保洁等内容。

据公告显示,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49.9647万元/年;其中镇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人民币 2868.3155万元/年;县道及以上公路保洁服务:人民币681.6492万元/年;公园绿地二级绿化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元/年/平方米;道路绿地三级绿化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5元/平方米/年;行道树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5元/株/年;树木、灌木球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8元/株/年。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其中县道及以上公路保洁为二年五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详情如下: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高桥镇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曙区高桥镇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T025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

预算金额(元):37000000

最高限价(元):3549964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高桥镇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镇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县道及以上公路保洁等内容;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最高限价:人民币3549.9647万元/年;其中镇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人民币 2868.3155万元/年;县道及以上公路保洁服务:人民币681.6492万元/年;公园绿地二级绿化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元/年/平方米;道路绿地三级绿化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5元/平方米/年;行道树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5元/株/年;树木、灌木球养护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8元/株/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其中县道及以上公路保洁为二年五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县道及以上公路保洁第一年为五个月),后续年度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指完整合同年度,下同)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未列入“信用中国.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3.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5(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5(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本项目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说明: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3.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5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3.6开评标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前款约定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供应商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气象路58号)2楼2008室,快递单上备注项目编号后五位,章老师收,15958847151];请各供应商确保备份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审小组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5.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注: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商会大厦A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813553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58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楚楚、邢翰莉、赵梦洁、史维祺、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65555-9866

质疑联系人:王银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65555-98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