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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纵深推进污水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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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30 15: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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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纵深推进污水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收运 江西水处理网讯:12月29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收运 江西

水处理网讯:12月29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规划要求,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五河流域沿岸建制镇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余未建设施的建制镇制定计划、有序推进。推动制定建制镇生活污水相关技术文件,实施设施(管网)补短板行动。抓好建成设施的运行管理,探索以县为单位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行效率。推动生活污水处理信息化、台账化管理,探索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智慧管控平台,创新城乡污水一体化管理体系。

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持续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县级统一监管、乡镇属地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治理工作。建立有关部门、乡镇、村民自治组织和群众代表共同参加的督查考核制度。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全面提升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评估,统筹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分类收运处置方案,推动农户源头分类投放减量和有机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实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或村庄为单元,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农村废弃物品回收站点和有机垃圾沤肥设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

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赣建计【2021】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具体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系列“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是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战略规划,是阐明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举措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导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深入践行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顺利完成全省“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1、住房发展迈向住有所居

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省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50㎡,比2015年增加8.5㎡;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62.9㎡,比2015年增加11.1㎡。新建住房质量逐步提高,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新建小区绿化率超过30%,智能家居、监控系统、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配套逐渐进入小区。

一是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十三五”期间,全省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116.8万套,其中2019年、2020年任务数分别居全国第1位、第3位。2019年、2020年,上饶市、宜春市被国务院先后作为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城市进行通报表扬,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予以激励支持。“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分配约26.2万套,租赁补贴年均发放约10万户,公租房使用效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大力促进公租房保障规范发展,把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员,全力抓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建立健全申请、轮候、退出机制,试点推行公租房小区智能化改造,扎实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侵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支持南昌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二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发展。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调控总基调,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十三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0600亿元,年均增长8.5%。商品房销售价格平均增长速率保持在7.76%左右,与GDP增长速率基本持平。累计商品房批准销售面积30217万㎡,其中商品住宅批准销售24474万㎡;同期商品房销售29927万㎡,其中商品住宅销售26027万㎡,供销比分别为0.94和1.01,处于合理区间范围。2020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378亿元,同比增长6.2%。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住房租赁服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现缴存1984.13亿元,比“十二五”增长119.15%;提取1238.82亿元,比“十二五”增长188.41%;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01.66亿元,比“十二五”增长71.93%。

三是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顺利完成住建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驻村帮扶工作队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底,全省80.57万户建档立卡户全部确认为住房安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1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7万户),助力25个贫困县顺利脱贫摘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8、2019、2020年连续3年得到国务院表彰激励,安居扶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选派优秀干部赴对口帮扶的泰和县、兴国县进行驻村帮扶,筹资1400余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两个扶贫村全部脱贫摘帽。

四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局良好。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技术导则,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出台《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并与国开行签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2019-2020年,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累计开工改造2192个小区、59.8万户,两年户数总量居全国第五位,其中2019年改造686个小区、26.66万户,已全部改造完成;2020年开工改造1506个小区、33.16万户,已全部开工。2020年,南昌市、上饶市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先后被住建部推荐为典型做法。

2、城乡面貌迎来华丽转身

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为总抓手,加大补短板、治顽疾、强功能、提品质力度,城市功能和品质明显提升,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肯定了江西推进“厕所”革命、打通“断头路”等工作。三年各地谋划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11590个,累计投资近1.6万亿元。2020年全省城市数量达到23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703平方公里,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5年的51.62%提高到2020年的60.44%,年均增长1.7个百分点。

一是顽疾得到有效治理。治“脏”:“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设区市城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到2020年底,全省正在运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50座,设计日处理能力1.25万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29座,设计日处理能力2.61万吨,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7.6%。已投入使用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41座(台),设计日处理能力995吨。2020年99.56%的行政村纳入“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和无害化处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治“污”:新增城镇污水管网6千多公里,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约180万m³,污水处理率提高9个百分点,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上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全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33个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4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建改建公厕2.47万座、农户改厕175万户,提前超额完成“厕所革命”三年攻坚任务。全省488个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覆盖率67.5%,重点镇及鄱阳湖、长江沿岸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治“乱”:深入推进高铁沿线、乡镇所在地、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薄弱区域,扎实开展“线乱拉”、“防盗窗”、清理广告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等专项整治,城乡面貌明显改观。

二是设施得到全面改善。扎实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工作,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到2020年底,全省新增城镇道路5000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提高近4㎡;建成城市轨道交通59.96公里,在建轨道交通39.6公里。新增城镇日供水能力约200万m³,新增供水管网约12000公里;管道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增长,天然气供应量新增19亿m³,新增天然气管道约13000公里;供水普及率达到98.62%、燃气普及率达到97.59%。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7.28万公顷,绿地率达到42.72%,分别比2015年增加了1.96万公顷和1.63百分点。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列全国第2位,城市园林绿化三大指标列中部地区第1位。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设市城市建成海绵城市面积约379平方公里,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经受住暴雨考验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景德镇市地下管廊建设试点得到了国务院、住建部的充分肯定。

三是品质得到不断提升。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全省历史文化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得到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进一步提升赣鄱文化软实力。出台全国首部省级传统村落地方性法规《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首创编制《江西省传统村落整体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和规范化。“十三五”期间,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6个(其中名镇17个、名村99个)、中国传统村落343个、省级传统村落248个,新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新增省级历史文化街区57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量列全国第4位,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列全国第8位。175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抚州市列入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8个地区获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市县村镇。扎实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高。

3、“江西建造”成为靓丽名片

严格落实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4万亿元,年平均增速14.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6.3个百分点,增速长期保持在全国前列。建筑业总产值由2016年的全国第16位前移至第13位。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一直保持在8%左右,年均为全社会提供约160万就业岗位,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

一是建造实力不断增强。全省建筑企业总数从2015年的6千余家增长到2020年底的1.3万余家,特级企业由6家增长至22家,特级企业数量在全国排第13位,一级企业由388家增加到800多家。2020年,江西6家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商250强榜单,全省26家建筑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100强,创历史最佳水平。建筑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全省现有对外工程承包企业160多家,2020年完成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40.64亿美元,在全国排名第9位。4家企业上榜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100强,是地方企业上榜较多的省份之一。

二是建造方式加快转型。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全省范围内共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62个,实现设区市全面覆盖。抚州市、赣州市入选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8个企业1个园区荣获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全省累计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近5000万m²,位居全国前列。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791个,建筑面积近2亿m²,累计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637万m²,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425万m²。

三是建造水平大幅提高。“十三五”期间,全省进入全地域抗震设防,城市新扩改建建筑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18个建设研究项目列入住建部科学技术计划,开展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20项,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31项,基本建成支撑高品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省内获国家建设工程最高奖“鲁班奖”18项;创省优质建设工程奖415项,“杜鹃花奖”工程144项,评选出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454个,省级建筑结构示范工程748个。

4、住建领域改革活力迸放

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关键一招,牢固树立系统思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改革工作,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并联审批、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审批事项由100余项压缩至79项,审批时间由200个工作日缩短至12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8个工作日可办结。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十三五”期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行政权力6项,取消行政权力22项。出台《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改进作风、简政便民、服务发展十项措施》、《江西省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编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行政权力事项88项,逐一明确各权力事项的行使层级。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频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率先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审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无纸化招标投标模式,全面推行招标投标电子化、信息化,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和全过程阳光操作。建成江西住建云,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省内“一网通办”和“一次不跑”。

三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扎实推进。明确消防工作管理模式和设计审查验收流程,出台《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设立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和消防技术研究中心,并明确市县两级队伍保障,切实解决了缺机构、缺编制、缺队伍等现状,有效保障移交职能接得住。

在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改革的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等方面制度机制600余件,深入开展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违规挂靠、暴力抗法等“十类行业乱象”整治,累计摸排线索1500多条,配合政法机关和纪监部门查处案件325起。全省住建领域形象全面提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5、“抗疫抗灾”彰显责任担当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情,全省住建系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统筹推进抗疫情、战洪水、促发展工作,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调度协调南昌大学一附院象湖分院加快施工进度,抢时开放隔离病房;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2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3条等政策措施。延续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资质有效期,调整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推行“不见面审批,不间断服务”,减免国有房产租金、免缴降缴或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住房公积金,城市供水供气“欠费不停供”,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适时出台支持政策,规范发展“地摊经济”“夜间经济”,有序助推经济复苏。统筹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建材供应、疫情防控等工作,争分夺秒推进复工复产,全省房地产建筑业复工复产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住建部通报表扬。全省广大环卫、保洁、城管、物业等行业工作者始终抗战在疫情一线,全力以赴保供水、保供气、保清洁、保安全,成为城乡运行的“最美逆行者”。全力抓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紧急抢修市政设施,全面调查城市内涝和农房安全,开展灾后农村住房安全排查鉴定,全省市政设施和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总体来看,《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7大类38项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主要指标完成度达到预期。但其中4项指标低于预期目标,主要为受国家经济宏观政策调整影响建筑业发展未达到预期目标。

(二)机遇与挑战

从国内外形势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来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目前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了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从江西发展新机遇看,江西是全国唯一同时毗邻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海西经济区的省份。近年来,江西省高铁、高速公路、航空、水运建设快速推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速集聚,“连南接北、承东启西、通江达海”的区位格局进一步形成。同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在江西叠加,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区域战略在江西集成,对江西的发展起到快速助推作用。随着大南昌都市圈的推进、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及沪昆、京九两大城镇发展轴线的产业集聚,“一圈两轴多群”的城镇开发格局初步显现,城市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当前,江西进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江西视察,明确提出江西要“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为江西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江西省委、省政府围绕落实《意见》各项要求,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迈上3万亿元台阶、向4万亿元迈进,实现生态环境、营商环境、人居环境、社会环境、发展态势和成效‘五个全国一流’”的发展目标。

从住建事业发展新态势看,“十四五”时期,住建系统必须主动适应发展新格局,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担当起新的角色和责任。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省将致力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既有利于拉动投资和消费,为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又有利于消化库存,补齐城镇发展短板,增强建设领域结构性改革新动能,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 出,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提出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我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性任务来抓,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深入拓展“两山”转化通道,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使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时代主旋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准确研判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着力在加快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精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方面作出示范,创造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江西经验、江西方案,努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将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纵观发展新形势和新机遇,当前全省住建事业发展正面临三大转变,这既是机遇,更是挑战,需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推进住建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1、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带来的压力巨大

随着房地产的快速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加速推进,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住房矛盾已从总量短缺转向结构性供给不足,从粗放满足面积的数量要求转向对品质和环境的质量要求。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中的社会效率和公平问题社会普遍关注,如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上仍有短板,部分地区实物住房保障供应存在缺口,轮候家庭还较多,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保障还比较薄弱。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化解,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任务仍然艰巨。

2、从“大不大”转向“优不优”带来的任务艰巨

过去城市发展更多关注拉框架、扩规模、增总量,但城市基础设施滞后于城市发展,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和包容性不够,“城市病”未得到有效解决。设施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供给不足,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老旧小区环境和设施不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投入缺口较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任务艰巨。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的任务仍然较重。

3、从“快不快”转向“高不高”带来的挑战诸多

快速度是跨越发展的前提,高质量是持续发展的关键。无论是房地产、建筑业的发展,还是城市建设、住房保障等工作,既要凭高效率争先,更要以高质量创优,把着力点统一到更高端的产业、更高新的动能、更高质的服务、更高效的管理上来。全省建筑业快速发展,但建筑业全产业链还未有效整合,规模化效应尚未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亟待提高,“走出去”能力有待突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建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等。对我们推动住建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仍是巨大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是江西住房城乡建设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西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大力推进省部合作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全过程,认识尊重顺应城乡发展规律,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和管理方式。用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激发住建系统发展活力,赢得长远发展优势和战略主动权。

2、协调发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统筹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各个方面,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同发展、行业联动发展,实现城乡建设事业共赢发展。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补齐城乡设施短板,系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

3、绿色发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生态文明,尊重自然格局,提高行业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引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

4、开放发展,助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挖掘区域合作潜力,推动资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动,积极引导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方位高水平开放,以开放促创新、促改革、促发展,培育开放型城乡建设新优势。

5、共享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民生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城市体检为抓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施民生工程,让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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