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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 网
时间:2021-12-29 11: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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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 污染防治攻坚战 济南大气网讯:日前,济南发布《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

生态环境保护 污染防治攻坚战 济南

大气网讯:日前,济南发布《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科学谋划了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济南”,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共12章、53节,约4.2万字,分为三大部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城,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夯实生态本底。

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基本建成“生态济南”。

其中,《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9项重点任务。深化结构调整,引领重点区域绿色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稳定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确保“两清零一提标”,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重视新污染物治理,严守环境安全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开展全民行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大环保格局。

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明确今后五年生态济南建设目标任务,擘画到2035年美丽泉城建设目标。

第一章站在生态济南建设新起点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我省开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谱写美丽山东建设新篇章的五年;是我市在新起点上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实现美丽泉城取得新跨越的五年。

第一节“十三五”主要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主方针,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强化环境监管。“十三五”九项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有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满足感不断提高。

扎实推进“四减四增”。“十三五”期间,我市制定实施了《济南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达到6248.5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1.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5.2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大幅下降,2019年与2015年相比,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已达到21.79%,提前完成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20%目标。能源结构明显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五年累计达到35.8%,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18.8个百分点,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32%,完成下降20.5%的目标要求。交通运输结构加速调整,铁路货运能力大幅提升,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5798万吨,与2017年相比,增加836万吨;加快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2020年全市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6814辆,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淘汰5906辆目标任务。农业投入结构显著提升,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5.78万吨、0.1万吨,分别下降22%、24.3%;商品有机肥施用量超过24万吨,超额完成23万吨的目标要求。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污染攻坚战强势推进,以“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为抓手,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十三五”末,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较2015年增加13.8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47微克/立方米,为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优于“十三五”任务目标16.1个百分点,是全省第一个完成消除劣Ⅴ类水体任务的城市,其中小清河水质从常年劣Ⅴ类改善至Ⅳ类,取得了40多年来的历史性突破。完成1247个农用地点位、345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调查,建立110个土壤例行监测点位,摸清各类点位土壤环境和动态变化。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0.2%、27.4%、14.9%、16.6%,均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步伐稳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和评估调整以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市自然保护区自查和遥感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完成《济南市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明确的任务。首次建立自然保护区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出台《济南市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加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力度。济阳区、商河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数量居全省第一。市南部山区、莱芜雪野街道房干村获得全省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切实发挥“三线一单”对综合决策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环评和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将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全国率先规定减轻和免除环境行政处罚的16种具体情形,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环保服务。建立了覆盖市、区县和镇街三级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实现环保网格员专职化。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我市获得全国、山东省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数量均位列全省第一名,普查技术报告获得全国优秀技术报告一等奖。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我市2017年起在全省率先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制度,核发了全省第一张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首创性地为所有持证单位建立了排放口二维码应用系统。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建成监测预警、综合分析、决策支持、环境监管、应急响应、公众参与六大应用体系。在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出租车走航监测微站、环保电量智能监控、水质在线监测微站、空气质量微站布设、颗粒物在线溯源解析移动监测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诸多创新工作,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监测、分析、监管的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第二节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时期,与美丽济南、生态济南建设要求相比,生态环境保护还有较大差距,仍需长期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继续推进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结构性污染仍客观存在,统筹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难度较大。我市结构性、根源性环保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产业结构偏重,钢铁、化工、建材、电力和热力等高耗能、高耗煤产业煤炭消费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比重达98.7%;能源结构偏煤,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含市外购入焦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69.4%,比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分别高12.5、2.1个百分点;运输结构偏公路,原有铁路货源大幅减少,铁路运输占比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增长。

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巨大进步,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社会共识。但是,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公众对环境质量高诉求与环境质量持续性改善高难度的矛盾仍比较突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依然面临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和防止反弹的双重压力,部分水质断面时有超标现象,再生水有效利用率偏低,水生态系统亟需加强保护与恢复。环境风险防范的形势依旧严峻,新基建、新化学物质等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生态安全体系不健全,生态保护监管仍需完善。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基础薄弱,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手段尚不成熟,国家已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但仍处于试点阶段。生态安全体系不健全,生态破坏现象在部分地区还比较普遍,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依然突出,新冠肺炎疫情也给生物安全敲响了警钟。沿黄河流域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湿地面积减少,湿地功能退化,森林火灾、病虫害等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生态安全。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仍需优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提升。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仍需完善,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需要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环境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求仍为突出短板。生态环境监管力量与繁重的监管任务还不匹配,监管监测信息化建设现代化水平仍需提升,“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监察执法—督察问责”六位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仍需加强。

第三节“十四五”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高水平建设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对标美丽中国远景目标打造美丽泉城极为关键的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定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深入推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机遇。国务院批复设立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为我市走上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了重要突破口。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实施“强省会”战略,为我市跨区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平台。各级各部门应抢抓当前重大发展机遇,牢固树立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意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美丽泉城建设起好步、开好局。

第二章擘画新时代美丽泉城新蓝图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守底线、提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城,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夯实生态本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坚决打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做到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三节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城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基本建成生态济南。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更加合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新动能成为引领经济发展主引擎,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恢复,重污染天气、省控以上劣Ⅴ类断面、城市(县城)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加强。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专栏1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指标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一)环境治理1.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47完成省分解任务约束性2.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62完成省分解任务约束性3.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6070约束性4.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全面消除约束性5.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比例(%)—全面消除预期性6.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18.2完成省分解任务预期性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0预期性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14.9〕9.氨氮排放总量减少(%)〔16.6〕1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1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27.4〕完成省分解任务约束性约束性约束性约束性(二)应对气候变化1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2〕完成省分解任务约束性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35.8〕完成省分解任务约束性1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97预期性(三)环境风险防控1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完成省分解任务预期性16.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预期性(四)生态保护17.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预期性18.森林覆盖率(%)25.626.1约束性19.化肥施用量(折纯量)(万吨)20.5完成省分解任务预期性20.农药使用量(商品量)(万吨)0.32完成省分解任务预期性21.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公里)—完成省分解任务约束性注:①加“〔〕”指标为五年累计数。

②带*的指标“十四五”统计口径较“十三五”有调整。

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指标2020年完成数值暂为预计数。

第三章深化结构调整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为重点,实施新一轮以绿色复苏为统领,推进产业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的“四减四增”行动,推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第一节夯实绿色发展根基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生活空间,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格局。

强化农产品主产区耕地保护,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进入农产品主产区,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的农业开发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农产品安全。将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区域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和价值。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

强化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服务功能。加强南部山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和中心村有序转移,强化入侵生物监控和预防、泉域重点渗漏带保护。加强黄河生态风貌带建设,强化小清河及其支流、大汶河、玉符河、浪溪河等生态廊道管控。构建以泰山生态屏障区和黄河生态风貌带为主要生态控制区,以沿河绿化带为生态廊道,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湖库、水源地为支撑的“南山北水多廊多点”生态格局。

转变城市化地区开发建设方式,以集约绿色为导向,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与结构。强化城镇建设集中布局引导,推行集约紧凑式发展,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的区域优化布局。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加强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推动韧性、绿色、低碳发展。

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新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实施,作为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范国土空间开发行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优化调整我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形成生态功能区、环境空气功能区、水功能区和声环境功能区,建立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的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完善绿色发展环境政策。强化绿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保障,完善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政策体系。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落地,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与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碳中和金融债,推动绿色企业通过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碳中和债券以及上市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环境与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开展绿色绩效评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及压力测试。支持发展绿色信贷。积极探索环境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合作(PPP)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组合实施试点。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

第二节引领重点区域绿色发展

建设黄河下游标志性绿色生态走廊。加强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黄河风貌带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流域内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四水”(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澜)统筹治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促进流域内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和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在保护母亲河、打造幸福河伟大事业中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专栏2建设黄河下游标志性绿色生态走廊打造北部黄河生态风貌带。突出生态本底特色,立足差异化禀赋,按照长平段、城区段、济章段分区优化沿黄生态空间功能,构建功能多元、有机融合、协调联动的沿黄生态风貌格局。实施黄河沿岸防护林带提升行动,丰富植物种类,优化群落结构,打造一批沿黄郊野公园。实施滩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滩区退地还湿,打造滩河林草综合生态系统。

推进生态廊道与节点建设。建设滨水生态廊道,推进大汶河、小清河、徒骇河、北大沙河等骨干河道美丽示范河湖工程建设,有机串联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湖库等多样生态节点,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游的河湖景观。围绕北部沿黄湿地群、中部山前湿地群和南部山地溪源湿地群,开展玫瑰湖、济西、白云湖、雪野湖等湿地保护行动,打造体系完善、格局良好的湿地体系。系统治理生态环境。实施以总氮控制为主要目标的入黄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分阶段、分类型对锦水河等11条入黄支流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并自2021年年底起将其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增加总氮管理指标。加强长清、平阴等沿黄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滩区内畜禽和水产养殖有效监管。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路面、停放地、施工场地、靠港船舶等区域的执法力度,杜绝超标排放车辆运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高水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黄河两岸生态治理与保护、节水降耗等方面走在前列,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碳中和绿色发展展示区,着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示范,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创新发展,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专栏3高水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携河发展空间新格局。坚持生态优先、均衡发展、宜居宜业,打造“一纵一横两核五组团”的总体空间布局。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按照“控红、增绿、扩蓝、留白”的理念,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持生态优先,加强对黄河两岸地区分级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打造空间占比不少于70%的蓝绿空间。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对鹊山龙湖湿地、崔寨湿地、太平湿地等重要生态节点保护修复,稳步推进退塘还河、退田还滩。大力实施滩区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治理、黄河堤顶路改造提升、近河绿道建设,加快小清河、大寺河河道治理和生态景观建设,打造人河城相协调的生态风貌廊道。加强生态防护林建设,加快实施桑梓店—大桥—崔寨—回河生态森林带建设,构建成长型森林公园体系,发挥护蓝增绿通风降尘作用,建设集中连片、相互贯通、林城相融的大型城市森林带,打造天然城市绿芯和休闲生态氧吧。

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环境污染系统治理,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立细化到镇(街道)、园区的准入清单。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规划,保护清风廊道、清水通道,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科学规划垃圾回收利用和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充分运用“城市美学”理念,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高标准建设起步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转运中心项目,优先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垃圾转运作业系统等,全力建设“无废城市”示范区。

大力促进城区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起步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优先开发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全面深化低碳试点工作。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严禁新建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加快供热系统改造升级,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形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南部山区生态保护。深入贯彻落实“南美”城市发展战略,统筹南部绵延山体,突出区域生态功能,与泰安市携手打造“大美泰山”生态共同体。以“三川”和玉符河流域为重点,推进库区周边、主要河道和小流域的水系生态建设,增强南部山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加强生态管控,保护径流通道,开展重点渗透带生态修复,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推进荒山绿化、低效林改造及森林抚育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濒危稀有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栖息地环境。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路径。建立南部山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探索价值核算评估应用机制,创新生态农业、森林碳汇、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多样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健全南部山区生态补偿制度和补偿方式,提高林地生态补偿标准,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调节基金,争创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打造莱芜—钢城绿色发展转型示范。加快区域融合联动发展,支持莱芜高新区提升规模实力,合力建设黄河流域先进制造业中心。突出抓好山东重工绿色智造产业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壮大绿色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氢能等产业,提升钢城经济开发区综合实力。在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区域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第三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严把环境准入门槛。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在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前提下,统筹使用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严禁新增钢铁、铁合金、焦化、铸造、水泥等产能。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强化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必须满足规划环评要求。新建工业项目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稳妥推进园区外工业项目入园。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采取鼓励措施对限制类生产工艺设备提前淘汰,减少高污染、高能耗产业比重。开展全市工业产能排查,制定低效落后产能压减实施方案,重点对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落实山东省“两高”项目相关政策。推进化肥行业能源清洁利用,2022年年底前,尿素行业全部淘汰固定床气化炉。2022年年底前,完成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10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退出。鼓励焦化企业通过“上大压小”方式完成产能置换。加快推动10座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行业冲天炉改造。制定砖瓦窑淘汰政策,鼓励提前淘汰限制类生产工艺设备。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建材、石化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加快建材、化工、铸造、印染、电镀、加工制造等产业集群绿色化改造。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重点推进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实现向产品优质型、资源节约型、绿色环保型、持续发展型的精品钢铁强企迈进。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发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零售商及电商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管理。

着力提高工业园区绿色化水平。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实施建材、化工、铸造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园区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予以政策支持,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2025年年底前,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项目建设和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论证原辅料使用、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厂内外运输方式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对使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说明,相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在产品和包装物设计时充分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

创新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模式。依法在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探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研究将碳排放绩效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对碳达峰、碳中和的促进作用。

第四节深化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实施煤炭消费压减方案。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全面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促进能源体系的低碳化。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有序开发地热资源,打造氢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深入推进清洁采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支持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等清洁采暖方式,支持有资源条件的地区开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加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对可再生能源优先安排购电,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力装机的比重提高到23%,完成省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任务。

第五节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重点铁路建设项目和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动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变。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实施小清河通航及沿线港口建设。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力、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实施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探索开展燃油机动车号牌总量控制。加快治理城市拥堵,研究制定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采取综合措施有效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加快推进长途客运总站、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搬迁工作。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优化。加大老旧车报废更新力度,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禁行、强制注销等疏堵结合措施,逐步淘汰国二标准及以下老旧汽油车。按照国家、省要求研究推进逐步淘汰国四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的政策措施。加快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对柴油公交车、国五及以下燃气公交车实施替代,小清河复航水运优先应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动力船舶。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加快推进区域物流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积极引导物流业集聚发展,全力做好二环北路片区物流运输企业搬迁工作,积极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加快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完善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智能云仓,鼓励生产企业商贸流通共享共用仓储基础设施。

第六节推进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体系,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在粮食主产区、果菜茶优势产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大力推广缓控释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深耕、种肥同播等施肥技术。推广生态治理、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施药机械。大力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引导农民积造施用有机肥,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通过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委托协议处理、堆积发酵就地就近还田等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提升有机肥规模化生产能力,在用地、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有机肥企业。着力构建“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商河、章丘等畜牧大县(区)整县(区)争取国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大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促进行动,加快形成多种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模式。深化落实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制度,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探索符合区域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绿色发展模式,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

第七节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建立高效有力的环保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加快培育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带动地区整体经济及环保产业链的发展。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环境治理综合托管服务等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创新引领环保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与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大环保科技创新投入,推动实施环保科研项目。2022年年底前,新增2家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培育2家生态环保产业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2023年年底前新增2家新型研发机构及2家省级环保制造业创新中心。

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快环保特色集群园区建设,建立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服务的环保装备制造业、环保综合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特色产业集群,在济南经济开发区建设国舜绿建低碳和钢智能科技示范产业园、宏达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氢谷产业园和生态环保产业总部经济园,在济南高新区打造集大气污染防治、高浓度污水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环境监测为发展方向的环保优势领域高新技术服务集群,在商河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健全完善产业链条,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健产业链、优化价值链、提升创新链。加快推进产业“引进来、走出去”,鼓励全国性环保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基地、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支持环保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合作。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激发市场活力,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生态环保产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享受金融政策。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驻济高校与科研院所、环保企业联合创建研究生培养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级生态环保产业管理与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山东国辰实业与山东省齐鲁工业大学联合建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山东省生态环境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山东省绿色产业与环境安全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一批为环保产业提供技术信息、人力资源、绿色金融、管理咨询等服务的专业机构。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的制订,加大对现行环保惠企税收政策的宣传,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落地。规范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形成有序的环保市场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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