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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8-2020年)》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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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1 1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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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8-2020年)》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进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升全市重金属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提高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7〕189号)要求,东莞市环境环保局委托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编制了《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8-2020年)》(原名《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方案已征求市相关部门及各镇街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来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地点: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15号)

公示网站:东莞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dgepb.dg.gov.cn/)

联系电话:23391992,邮箱:shuiqike@163.com

一、“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一)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市涉重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污染源综合防治水平显著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重金属环境风险防范水平明显提高。从环境质量状况来看,“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全市水环境监测断面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电镀重点防控区大气环境监测点位主要防控重点污染物达标率100%。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方面,2015年全市铬的排放量分别比2007年比下降了19.3%,铅、镉和砷下降了23.3%、47.6%、58.7%,汞排放量不增加,完成了省下达的重金属污染减排任务。

(二)主要经验与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控制的方针政策,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建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政府统一协调、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紧密合作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机制。市环保局大气科设置专门岗位,协助推进全市重金属的有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为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产业布局引导,推动四大环保基地建设

全力推进长安镇、虎门镇、沙田镇、麻涌镇的4大电镀、印染环保专业基地的综合整治建设,按照了“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统一运营、统一治污、统一监管”的管理模式,优化了电镀等涉重行业的布局。出台了《东莞市环保局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方案》,按照“关闭一批、提升一批、进园一批”的原则,倒逼现有电镀等涉重金属企业加快工艺改造升级,推动电镀等涉重金属企业入园搬迁,实现电镀等涉重行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底, 4个环保专业基地共接纳金属表面处理与热处理加工企业144家,全市共217家电镀企业实施污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3.加大淘汰落后产能,依法推动清洁生产

十二五期间,我市通过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推动涉重金属企业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分行业分期分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工艺技术改造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鼓励涉重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减少含重金属原材料的应用,减少生产工艺过程中的重金属副产物或污染物产生,从源头降低环境风险,提升行业整体污染防治水平。截至2016年,全市共完成128家涉重金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十二五”期间,东莞市共淘汰19家涉重金属企业的含氰电镀工艺(除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外)。

4.强化执法监管,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市印发实施《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重金属污染源综合防治工作抓手,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督促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落实整改,严肃查处涉重金属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长安镇、虎门镇、沙田镇、麻涌镇四大环保基地集中治污设施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深入推进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共增扩包括水、气、土壤在内的23个重金属监测项目,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监测水平。推动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重金属污染防治,督促企业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档案,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存在问题与挑战。

1.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负荷大,环境风险防范压力大

据统计,虎门镇和麻涌镇涉重企业的数量约占了全市涉重企业数量的一半,铅汞镉铬(包括总铬和六价铬)砷镍银锌铜10项重金属污染物中,除镍的排放量虎门是排第二外,其他9项重金属污染物都是虎门的排放量最大;虎门、麻涌、长安以及茶山等镇街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占比都很高,区域性重金属污染严重态势,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隐患大。

2.行业工艺水平有待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工作中,总共开展3项重金属污染示范性技术项目,10项综合污染防治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环保产业和高科技企业发展缓慢,无法满足当前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总体需求。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的研发大多数处于实验室研究和小试阶段,试点示范及技术推广工作尚不多;重金属污染减排量化和循环利用技术、重金属污染与人体健康等领域科技研发相对较少,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的条件尚不成熟。以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环保产业的市场化运作为核心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科技支撑体系亟待发展与完善。

目前,一方面由于企业自身治理资金不足,部分企业环保欠账较多,致使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重金属污染源不能做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使重金属污染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治理技术上不成熟,虽然部分企业上了治理设备,但仍然不能保证该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达标,不能完全消除重金属污染物的逐步累积效应,久而久之,加大了发生重金属污染事故的环境风险。

3.综合防控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的需要

近年来,我市在重金属污染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监管缺乏系统性,尚未建立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风险管理体系,对重金属污染监管存在漏洞。二是对重点重金属污染源的执法力度和执法能力建设不够,执法相对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三是监督执法人员相对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我市涉及重金属企业较多,影响范围较广,执法人员顾及面有限。

此外,我市重金属监测能力仍显不足,截至2015年底,在大气重金属监测方面,市监测站未能实现铅、汞、镉等主要重金属的全覆盖;在土壤监测方面,市监测站尚未具备土壤银、钒、锰、钴、铊和锑监测能力。同时,我市尚未建立完善的重金属污染监测网络及重金属污染预警和应急体系,上级部门尚未出台重金属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验收和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过程防控的技术支撑不足,难以对重金属污染全过程进行管控。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东莞“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总体目标要求,把握国家和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方向和要求,按照“减总量,保质量,防风险,强监管”的思路,以保障重金属环境安全和保护群众健康为目的,全面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体系现代化,有效管控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民生保障,大力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保障环境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重点防控污染物”为主线,全面规划重点任务,统筹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治旧控新,综合防治。以污染源的监管防控为重点,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实施污染源综合整治,保安全、防风险。坚持源头预防,严格准入,优化产业结构,降低重金属排放强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排放。

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政府主导作用,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建立部门、区域之间联合防治与协作联动机制,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社会责任,强化信息公开,鼓励全社会参与和监督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创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重金属污染防控新格局。

(二)规划范围和规划时限。

规划范围为东莞辖区32镇街以及松山湖(生态园)。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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