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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项目 陕西水处理网讯:10月18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项目招
水处理网讯:10月18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提标改造总规模为12万立方米/天,出水标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
工程主要内容:
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改造AAO生物池(4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双层平流沉淀池1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磁混凝沉淀池1座(总规模70000立方米/天)、改造接触消毒池(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巴氏计量槽1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鼓风机房1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消毒间1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改造加药间(增加设备)、改造调节池、新建在线监测用房(1座分2间)、改造污脱机房(新增设备)、新建储泥池1座;新建生物除臭滤池1座;配套供配电系统、自控系统、附属工程、绿化、道路、管线、照明等。
项目合作期:12年(含建设期12个月),建设期以具备开工条件并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通过竣工验收后进入投资回收期。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1300.53万元,工程费9934.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1.05万元,预备费533.78万元,建设期利息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1.18万元。
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审服投发【2021】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自筹,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鸡市十里铺;
2.2工程规模:提标改造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
2.3出水标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
2.4厂址:宝鸡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工程位于厂区内,现状周边已被住宅及商业建筑包围,厂区内及厂区周边均无预留用地,因此不再单独新增征地,在原厂区内进行改造。本次新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356.00平方米。
2.5、工艺方案:
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现状) +细格栅(现状) +旋流沉砂池(现状) +AAO生物池(改造)+二沉池 (新建) +调节池(改造) +高效沉淀池(现状降产至50000立方米/天)/磁混凝沉淀池(新建70000立方米/天) +接触消毒池(改造) +巴氏计量槽(新建)后外排。
污泥处理工艺:污泥深度脱水一体机(含水率≤60%)外运水泥窑协同焚烧,本次新增一套污泥深度脱水设备及附属设施,不对主体土建进行改造。
除臭工艺:生物除臭。
2.6、工程主要内容:
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改造AAO生物池(4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双层平流沉淀池1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磁混凝沉淀池1座(总规模70000立方米/天)、改造接触消毒池(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巴氏计量槽1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鼓风机房1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新建消毒间1座(总规模120000立方米/天);改造加药间(增加设备)、改造调节池、新建在线监测用房(1座分2间)、改造污脱机房(新增设备)、新建储泥池1座;新建生物除臭滤池1座;配套供配电系统、自控系统、附属工程、绿化、道路、管线、照明等。
2.7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项目;标段编号:001。
2.8招标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改造建设、投资回收和移交;本项目属于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准Ⅳ提标改造项目,现运营单位(特许经营权为26年,2009年7月27日签约),截止2021年7月26日,还剩余14年特许经营权,故本次社会资本方不参与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改造后运营维护工作。
项目合作期:12年(含建设期12个月),建设期以具备开工条件并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通过竣工验收后进入投资回收期。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1300.53万元,工程费9934.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1.05万元,预备费533.78万元,建设期利息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1.18万元。
2.9投资回报机制:投标方不参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服务,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其建设投资从项目提标改造后现运营单位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中获得回报(投资成本及社会投资人的合理利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简称“独立投标人”),或由不同法人实体或合伙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简称“联合体投标人”),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营异常单位。投标人信息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查询。
3.2资质要求:
①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的成员必须具有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能力,包括:
a.承担施工的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及上资质;
b.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c.承担施工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承担施工的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e.承担设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之一)类似投融资业绩:近5年内(自2016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投融资项目。
3.3财务状况要求:
①2020年年末的净资产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②近三年(2018~2020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③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上述①、②条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①、②条要求。
④上述要求的所有数据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4投融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入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5商业信誉要求:
①承揽施工的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②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为准);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上述①、②、③、④条要求。
3.6联合体投标的约定: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注明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来进行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1年10 月13日至2021 年10 月19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含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的②③,3.5中的②③④项规定的网页截图)到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前期可研资料)每套售价2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baoji.gov.cn/)、三秦都市报同时发布。
2.其他说明
2.1投标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2.2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2.3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等相关信息)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行政中心 1 号楼
联 系 人:柴鹏辉
电 话 :0917-32611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海棠风尚 1602 室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 0917-8889985
电子邮件: sxhxbaoj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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