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7〕31号),加快推进南宁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推进“城市双修”决策部署,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治水、建城、为民”为主线,将“城市双修”工作作为城市发展建设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以完善城市治理举措、改善并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城市设施、城市空间环境、城市景观风貌为重要目标,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治理“城市病”,打造生态宜居、富有活力、具有山水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二、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工作内容。
生态修复包括:完善生态修复相关规划;推进邕江城市段综合整治和城市内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城市建成区及与城市近郊紧密相连的破损山体、废弃地、湖泊、湿地,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完善城市绿化等。
城市修补包括:在城市建成区内,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广告牌匾,强化规划管控,加强城市设计,推进城市建筑风貌改造和塑造,推进“三街两巷”的保护修缮和整治改造,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旧城更新改造,推进城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路网、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和市政污水管网、供水、雨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建设,开展建成区排水管网专项普查和整治,推进公交线网建设和优化调整,提升地面公交运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开展“城市双修”基础数据系统普查与评估工作,摸清底数,明确“城市双修”重点区域,建立“城市双修”项目库,结合城建计划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按计划推进拟纳入本方案的新建、续建项目。
2018年,继续推进2017年未完成项目,启动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城市双修”试点、示范项目并开工建设,至少每个工作组完成1个试点或示范项目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结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意见选取。
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城市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功能和景观风貌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南宁市“城市双修”工作,成立南宁市“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红波 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文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刘为民 副市长
朱会东 副市长
李建文 五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黄宗成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梁明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办主任
田家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 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尚武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丁 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芝萌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边作新 市财政局局长
赵志萍 市国土局局长
韦好鹏 市环保局局长
韦杰鹏 市城乡建委主任
郭维宁 市规划局局长
梁 勇 市城管局局长
黄敏丽 市住房局局长
蔡友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伟进 市水利局局长
蓝 岚 市林园局局长
魏永泉 市文新广局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尹士申 市“两重两问”办主任
卢志勇 市绩效办主任
钱 冰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冯步广 市海绵水城办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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