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海南印发《关于规范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通知》
海南印发《关于规范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通知》固体废物跨省转移 固体废物污染 海南固废网讯: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规范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通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依
固废网讯: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规范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通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依法开展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详情如下: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我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相关事宜,防治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根据固废法关于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规范我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相关事宜,防治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根据固废法关于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坚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各市县生态环境局要督促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固体废物的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产生拆岛废料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对拆岛产生的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环境监管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 依法开展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或集中收集单位(以下简称转移单位)委托他人跨省进行运输、利用固体废物的(以下称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固废法要求,依法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备案相关材料,完成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程序。由省生态环境厅将备案信息通报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一)备案材料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材料包括备案表(见附件),转移单位与接受单位的营业执照,转移单位与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还需提交转移单位、接受单位相关环评批复等材料。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运输单位、接受单位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保证运输单位、接受单位具备相应的固体废物运输、利用能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二)备案程序
固体废物转移单位拟转移固体废物至省外利用时,应当先报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再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固体废物涉及其他部门的,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做好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
(三)其他要求
固体废物转移单位应确保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固体废物来源和属性清晰,利用去向合理,应根据合同期限确定备案期限,备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管,督促转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后续国家和省出台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
温州延迟上班、复工和开学时间:机关单位2月9日起上班2024-08-19
-
接种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2024-08-19
-
(聚焦疫情防控)内蒙古行政事业单位将实行弹性工作制2024-08-19
-
山东省捐赠的寿光蔬菜已交付给武汉市发改委、商务局等单位2024-08-19
-
中国环境报社等4单位发起禁食野生动物立法建议2024-08-19
-
格林美:拟签署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投资合作协议2021-09-20
-
警惕!四被告人非法收购处置废机油被判刑 一被告单位被判罚金2021-09-17
-
《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暂行办法》2021-09-17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宣传手册(法律法规基础篇)》2021-09-15
-
四川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按计划有条不紊推进中2021-09-09
-
生态环境部:关于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有关问题的复函2021-09-09
-
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的通知2021-09-08
-
太原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系统》2021-09-08
-
河南: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09-08
-
6671家!广东省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