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淮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议稿简本)
淮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议稿简本)大气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保护 淮安大气网讯:日前,淮安发布《淮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议稿简本)》。《规划》围绕“聚焦一个定位
大气网讯:日前,淮安发布《淮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议稿简本)》。《规划》围绕“聚焦一个定位、明确两个目标、把握五项原则,推动七大任务”的总体思路,聚焦“绿色高地”的战略定位,明确2035年远景和“十四五”近景目标,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可观可感;系统谋划、彰显特色;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原则,持续推动“全面加强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环境管控,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深化改革创新”等七大任务。详情如下:
淮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审议稿简本)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六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淮安市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打造长三角北部重要中心城市,开启“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建设新篇章的五年。为推动“绿色高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淮安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新进步,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突出“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原则,编制《淮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围绕“聚焦一个定位、明确两个目标、把握五项原则,推动七大任务”的总体思路,聚焦“绿色高地”的战略定位,明确2035年远景和“十四五”近景目标,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可观可感;系统谋划、彰显特色;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原则,持续推动“全面加强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环境管控,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深化改革创新”等七大任务。《规划》范围为淮安全部行政辖区,规划期为2021~2025年,是指导全市今后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淮安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第一节 “十三五”工作回顾及成效
坚持生态引领,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倒逼引领作用,完成水泥产能(粉磨)120万吨、印染产能120万米、钢管加工产能10万吨等15个行业低端低效产能化解任务,化工园区压减至1家,完成933家“散乱污”企业的关停、搬迁或升级改造工作。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建设苏北第一座天然气发电厂--国信燃气发电厂,实施农光互补、工业园区太阳能屋顶发电、国和新能源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十三五”以来,淮安市单位GDP能耗降低21.9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32.21%。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2018年度获评“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淮安区通过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区验收;培植紫山和淮香食用菌、国信和光大生物质发电等多家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金湖县、洪泽区被列为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淮阴区、淮安区被列为重点县。
加强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方面,积极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燃煤电厂、钢铁厂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全市36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累计完成227家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清江石化、金湖油田试采二厂、恒邦石化等4个原油成品油码头的油气回收改造任务。推进车船结构升级,强化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实现规模以上港口岸电全覆盖。按照“全天候、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扬尘管控。建立“市-县-镇-村-组”五级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网络,实现全境秸秆零焚烧。修订印发《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2020年,淮安市PM2.5达42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率达80.3%,圆满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任务。碧水保卫战方面,完成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调查,完成乡镇水源地安全评估和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和审查。大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示范项目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51条黑臭河流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创新河、湖、断面“三长一体”管护机制,省考以上断面历史性消除劣Ⅴ类,优Ⅲ比例达90%。净土保卫战方面,印发淮安“土十条”等土壤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形成“全市一张图”;建立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严格源头控制;推进淮阴区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有序修复淮阴区城中花园东等污染地块。
强化空间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成效显著。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划定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11类56块,总面积2139.6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1.34%。大力实施白马湖“四湖工程”,湖区净水面积比2010年翻一番,恢复湖滨带约34公里,增加生态涵养林约8000亩。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12个,总面积84475.76公顷;坚持绿化造林,累计成片造林面积18.4万亩,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4.17%,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强化湿地资源保护,扎实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湿地保护小区17个,全市湿地保有量30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9.7%,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9.2%;推进矿山复垦复绿,10个矿山入选国家绿色矿山名录,11个矿山入选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在苏北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金湖县建成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保持在全省前列,盱眙县、洪泽区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累计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68个、村(社区)40个。全市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5.4%,保持全省前列(第二)。
完善基础设施,城乡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完成城镇雨污分流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1341公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2座,总设计能力20万吨/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11座,总设计能力34.9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76.39万立方米/日,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均已执行一级A及以上排放标准,2019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全市县(区)级以上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处理能力达4925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餐厨废弃物处理率达72.74%;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公共区域分类垃圾桶覆盖率达100%。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建成各类污水处理设施275座、大小垃圾房12310座,各种垃圾清运车451辆投入使用,“组保洁、村收集、县(区)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覆盖;截至2020年,全市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接入城镇管网的涉农行政村895个,覆盖率达61.9%。积极控制农村面源污染,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32%;通过大力推进稻虾综合种养、测土配方等措施,2020年淮安市农药用量较2015年下降19.42%。金湖黄庄成功命名“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龟山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蒋坝入选省特色小城镇优秀案例,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正逐步形成。
严守安全底线,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面开展行政区域、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及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危废处置能力,2020年,焚烧处置能力从2015年的1.5万吨/年增加至6.8万吨/年,并新增危废填埋能力2万吨/年;开展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行动,2016年前的危废库存全部清零;淮安工业园区于全省率先建成危险废物指挥监管平台,实现对企业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到转移、利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先后开展电镀企业环保整治、涉汞企业汞污染防治、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等专项行动,重点加大盱眙经济开发区和洪泽经济开发区两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整治力度。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核辐射利用企业和射线装置的全面检查和年度评估,确保100%安全收贮放射性废源,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
加强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实现有效监管。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网规模空前,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站、PM2.5网格化自动监测设备、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重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等逐步建设完善;污染源监测监控网络不断完善,推动重点排污单位用电、工况监控系统建设,建立涵盖监测、监控、执法、执纪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监测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全要素网格化建设加强,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划分5546个网格,落实5611个网格人员,对工业污染源、水源地及河道、养殖、餐饮污染等进行重点巡查。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坚持突击检查、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查办大要案五个“常态化”,依法查处了盱眙北控污水处理厂、洪泽特能生物等大案要案。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签订《南京—淮安环境安全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突出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国家和省长江办交办问题均已基本完成整改。
聚焦改革创新,环境保护制度逐步健全。“十三五”期间,完成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制定出台《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等多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完成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大力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工作;制定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定办法,评出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21家,着力构建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施生态文明考核机制,持续完善以制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十三五”期间,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但存在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稳固、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生态安全格局面临威胁、能力现代化建设亟需加强等问题。
第三节 优势与机遇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经济社会持续向好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淮安市“生态家底”殷实,为全面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构筑绿色本底,三是淮安确立“绿色高地”发展定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位更高、举措更实、力度更大,四是多重国家和区域战略在淮安交汇叠加,激发绿色合力。
第四节 劣势与挑战
一是生态环境治理的边际成本不断上升,二是生态环境新增压力仍在高位,三是外部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统领,以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发挥淮安生态资源、区位空间两大优势,着力打造生态优良、宜居宜业的“绿色高地”,建设成为江苏“美丽中轴”和“绿心地带”的明星城市和美丽中国版图上“和合南北、贯通东西”的大运河文化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标志性城市,为美丽江苏、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淮安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绿色生态作为最宝贵财富,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制度,统筹推进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以人为本,可观可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补短板强特色,形成一批民生亮点、打造一批生态品牌,既塑造可观的“外在美”,又提升可感的“内在美”,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碧水蓝天净土,不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系统谋划,彰显特色。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考虑“十四五”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处理好扬长和补短的关系,注重以探索性思路、创新性实践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充分发挥淮安生态资源优势,以特取胜。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发展制约因素,满足公众宜居生活要求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保持在较高水平,实现生活品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协同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发展、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价值认同,凝聚整体合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推行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全民新风尚。
第三节 目标指标
远景目标: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淮安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总体目标:到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的格局总体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单位GDP能源消耗量持续下降,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比例达82%以上,PM2.5年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下降,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99%以上,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在87.7%以上,建成区已整治黑臭水体水质稳定达标,乡镇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现“河清湖晏、淮水安澜、生态水城、美丽淮安”的现代化愿景。
——土壤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低于25%。
——山水林湖田草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生态产品供应能力全面增强,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0%,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生态空间保护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生物多样性稳定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巩固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实现增量、提质、增效,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70%,涉农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不低于80%,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主要有7类24项,包括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保护修复生态空间、强化环境治理能力、满意度等7个方面。
第三章 全面加强源头治理,聚力打造“绿色高地”
解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和源头,也是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纲领,科学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与源头治理并重转变,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第一节 科学优化空间格局
全面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规范和加强水域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布局,保护生态屏障。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突出主导功能、强化边界管控、严把准入门槛。明确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贯通淮河区域生态廊道,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在淮安市域形成“四湖拥山田、一山多廊道”的“苏北大水乡”生态空间格局。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促进盐化新材料行业、钢铁行业、煤电行业、印制电路板行业、建材行业等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贯彻“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发展理念,做好淮安特色文章,激发后发优势,以绿色引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绿色产业高地。围绕“333”产业新布局,着力构建以“3+N”为主导的绿色制造体系和智能制造体系,培育形成环境友好、高效集聚、优势互补、具有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地标型产业集群。
第三节 优化能源结构体系
严格控制煤炭消耗,鼓励区域热电联产整合优化,不断减少民用散煤使用,支持金湖开展“无煤县”实施路径研究与方法探索,树立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新样板。科学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电力,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进一步扩大淮安市外来电。优化储能技术发展方式,统筹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推进储能聚合、储能共享等新兴业态,最大化利用储能资源。
第四节 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持续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构建“1+4+9+N”达峰方案体系,组织编制全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发改、工信、交通、住建4个部门编制专项达峰方案,指导9个县区分别制定县区达峰方案,推动钢铁、石化、建材、化工、纺织印染等N个重点行业分别制定达峰方案。实施能源领域、工业领域、交通领域、建筑领域等关键碳减排政策举措,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建设。
第五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引导和推动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在理念、政策、教育、行为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形成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机制,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变革,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 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升清新城市气质
加强区域统筹、协同治理,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重点深化VOCs的治理,加强移动源和面源污染防控,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共治相结合,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提升气候治理综合能力,展现淮安清新、疏朗城市气质。
第一节 突出做好PM2.5与O3污染协同治理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一是方案协同,二是目标协同,三是重点协同。补齐O3治理短板,综合评估O3污染的健康、生态及经济影响,筛选优先措施、制定规划方案和减排措施。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调度机制,科学、精准、依法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环境协同监管和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共同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第二节 推进多种污染物系统治理
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按相关要求开展LDAR工作。推进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深化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整治和改造。探索推动氨排放控制,编制农业源氨排放清单,实施种植业等主要污染源或污染环节氨排放水平监测监控,加强农业源氨排放监管,分区域实施氨污染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和强化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
第三节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统筹“油、路、车、船”治理,实施机动车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完善一车一档、建立在用车达标监管技术和体系,逐步实现在用车可溯源,推进机动车清洁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及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工作,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力度,以京杭大运河淮安段为重点,探索启动船舶氮氧化物控制区研究,在船舶排放控制区同步管控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
第四节 完善面源污染防控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餐饮油烟智慧监管新模式,开展“绿岛”项目,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提倡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现代祭祀活动,破除在大街小巷、主次干道、景区广场及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
第五节 提升气候治理综合能力
加强温室气体监管,整合现有与温室气体监测有关的业务观测网,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逐步纳入环境统计体系,推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报送、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等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统一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同时,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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