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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碳达峰行动方案的思考之二:关于框架内容

来源: 网
时间:2021-08-23 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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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碳达峰行动方案的思考之二:关于框架内容碳达峰 碳中和 能源结构大气网讯:上次随笔讨论了顶层设计,本次随笔主要讨论“1+N”政策中的“1”的框架内容。这里的讨论纯粹是“费尔巴哈

碳达峰 碳中和 能源结构

大气网讯:上次随笔讨论了顶层设计,本次随笔主要讨论“1+N”政策中的“1”的框架内容。

这里的讨论纯粹是“费尔巴哈”猜想。有人会问:你看到文件了吗?

我说看到了,有人信吗?国家还没有发布,我是专门在家的人(有人称为专家),怎么能看到?

我说没有看过,你信吗?媒体上那么多关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以及相关领域大专家的解读、研究文章或论坛上的言论,我也是上过初中、认识几个字的人,怎么能一点不看呢。

一、关于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名称问题

中国有句古话:名不正言不顺;也就是说,起一个好的“文件名”十分重要。

我能想到的碳达峰行动方案的文件名称,主要基于参与文件研究和起草的经验,只是猜想。

一是直接使用“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名称。这个名称“直截了当”,地方和行业可以“依葫芦画瓢”,在前面加上X地或X行业就行了。

如果是这种形式,作为国家顶层设计的文件,容易给人一种“太直截了当”的感觉。因此,在发文时可能要加上一个XXX XXX关于下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之类的“帽子”,而将“行动方案”作为附件下发到各地方各部门。

这里的XXX,是发文单位。这么重要的战略决策应当由党中央 国务院发文,这样既符合中央历次会议的精神,也是党政同责的必然要求。

二是用“指导意见”的名称。具体用什么名称的指导意见,有多种可能。诸如,高质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推进、高质量做好、统筹有序做好等词汇,可以作为“高质量推进”的备选词。

这样做的好处,可以省略一个“通知”性质的“文件”。

当然,发文的单位也是多种可能的,就不去猜想了。

二、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设想的依据

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也是地方和行业需要尊照执行的。因此,这部分内容对于看(读)文件的人来说尤为重要。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我们已经获得不少信息,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21年八项任务安排中的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工作会议精神等。

一是国家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就是处长也可能是文件起草的领导)讲话,诸如气候特使解振华先生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1北京峰会提到的“党中央国务院成立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编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谋划金融、价格、财税、土地、政府采购、标准等保障方案,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将陆续发布顶层设计指导意见。”

解振华先生提到的10个方面任务包括: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控制和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

二是推动产业和工业优化升级。

三是推进节能低碳建筑和低碳设施。

四是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五是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六是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七是发展绿色金融。

八是出台配套经济政策和改革措施。完善财政、税收、价格等鼓励性经济政策,明确我们鼓励什么、限制什么,引导资金、技术流向绿色、低碳领域。这些在1+N政策体系当中都会陆续出台。

九是建立完善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

十是实施基于自然解决方案。

相信解振华先生的发言,不仅代表个人,也代表了官方的部分看法。之所以把个人意见放在前面,毕竟这样的讲话之前没有说明代表那个部门。

二是媒体公布的相关信息。公众号“泛能源大数据知识服务”在官方 | “双碳”“1+N”政策体系(2021年3月22日~8月17日)中,收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或领导的讲话,主要包括:

2021年3月5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结束后的首场“部长通道”采访活动

2021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主持召开的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座谈会,提及:

加快出台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政策文件,推动形成“1+N”政策体系,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021年4月22日,国家发改委苏伟副秘书长/气候峰会中外媒体吹风会,提出要:

坚持系统思维,形成各领域、各行业、各地方、各层级政策措施各有侧重、相互补充、有机衔接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2021年5月18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在5月份新闻发布会提出: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按照整体部署、系统推进、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2021年6月9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主持召开部分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座谈会,要求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要参照国家“1+N”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2021年6月16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主持召开部分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座谈会

要求各地区要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完善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2021年7月13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赵鹏高参加中欧合作伙伴对话首场活动

抓紧编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谋划金融、价格、财税、土地、政府采购、标准等保障方案,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2021年8月17日,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2021年8月新闻发布会上提出:

国家发改委承担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跑偏、不走样。

有了这些领导讲话和媒体上的信息,会写文件的人在一起集思广益,肯定会起草出高质量的碳达峰行动方案。

三、对重点行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进一步讨论

关于碳达峰行动方案的“七个要”,我已经多次讨论,本次随笔不再重复了。仅讨论一些原则思考。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的问题。

已经多次提及重点行业领域内容,这次主要讨论如何在行动方案中排列的问题。

如果将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金融、碳汇、国际合作等领域罗列出来,可能会给人一个逻辑不通的感觉。

因为上面的罗列,有纵向的(如行业),有的是渗透性(跨行业),横一下竖一下,有条有块,好像非常全面,但却显得混乱,给人逻辑不清的感觉。

记得在30年前博士没有毕业的时候听过一个段子。段子的大意是这样的:

有个小学生的家长找到学校班主任,说老师骂人。

老师纳闷,就问家长,我哪里骂人了,请告诉我。如果我错了,向你道歉!

家长指着小学生的作业本说,你骂我们家孩子“逻辑”,我上过初中,我知道什么是逻辑(逻辑不通,是老师在学生作业本上的批语)。

大家听了这个段子都笑了。

现在想想也没有什么好笑的。

对有些问题,仍想多说几句。

关于能源。因为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中之重。行动方案可能表达的内容就不猜想了,只想几个关系仍需讨论。

一是煤炭等传统能源还能用多长时间的问题。控制煤炭等传统能源消费总量是专家和管理者的共识,而从现实出发,没有煤炭等传统能源的生产和供应,居民的能源消费还真的难以得到保证,否则中央政治局7月30日的会议就没有必要提出“做好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问题了。简单说,煤炭等化石能源不是短期内就能不用的。

一些地方为什么要对新上煤化工限批呢?由于新上煤化工项目的企业不是大型国有企业就是上市公司,为什么地方要限批。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很容易理解背后的道理:那些企业要占当地的能耗、二氧化碳等排放指标,但并不能对地方创造多大的财政收入。说到底,还是企地关系问题。

关于煤化工问题。最近看到有专家反对煤化工,大声疾呼:煤化工可以休矣!

目前,除美国大平原煤气化厂(1984年投产)和南非萨索尔煤液化(1955年投产)外,再无煤化工项目。而大平原煤气化厂已成为世界最大煤炭二氧化碳捕集和利用项目,产品用于两个油田强化采油。萨索尔公司则采用先进的间接液化技术,生产汽油、柴油、乙烯、合成氨、醛、酮等高附加值产品113种,年产760万吨,公司保持盈利。

记得十多年前参加过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的一个会议,除我这个外行,其他与会专家都是化工领域的权威专家,包括原化工部的一位退休老部长;议题是煤化工问题。

当时,我国已经上了近二十套煤化工设备,每个厂的投资最少的是160多亿,最多的是近300亿。记得当时的结论是:可以作为技术储备,不宜新上项目。

非常有趣的是,近年来煤化工产品,包括甲醇之类的初级产品,价格高涨,是企业赚钱生意。随着煤炭的压产、煤化工的限产,我推测,相关产品还会涨价,这就是经济规律:供应减少,价格上涨!

二是新能源产业。现在各地都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也是相关专家鼓吹的。

那么,新能源产业发展就是坦途吗?个人认为,还有一系列技术、经济方面的问题,需要一个个地加以解决。

最近看到一位院士提出,新能源产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诸如新能源站场出现宽频带震荡、频率和电压稳定、微电网出现环流与谐振、直流传感和保护等等。

当然,经济上也有不少的问题,如新能源发展能给地方带来什么收益,对于一些欠发达地区,能否发展高载能产业吗?如果不让发展,这些地区发展需要的高能耗产品要从外地运入,运输也是需要耗能和排放二氧化碳的;更主要的是,经济学上的产业转移规律在我国就不适用了吗?

从这个意义上说,要统筹新能源生产-输配电-消纳-节电等环节,保障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三是“先立后破”问题。

现在很少能从有关文件或媒体上了解到什么可以发展,背后的假定是地方会做。本人的随笔曾提出“先立”的产业发展类型,这里就不再重复。

如果假定地方知道做什么,国家强调严控就是合理的。当然,还需要考虑以下平衡问题:

一是淘汰落后与新增产能的平衡(本质是供需平衡问题);

二是淘汰落后与社会稳定(能源供应安全和保就业问题);

三是新增能源供应与能源安全的问题(讨论很多就省略了)。

延伸阅读:

对我国碳达峰行动方案的思考之一:关于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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