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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采购公告(重新招标)

来源: 网
时间:2021-08-16 17: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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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采购公告(重新招标)污水处理厂 污泥处置 江苏水处理网讯: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江苏省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采购公告(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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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网讯: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江苏省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采购公告(重新招标),本项目预算总价672万元(以实际处理污泥量计算为准),处置单价280元/吨。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7189-1

(二)项目名称: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总价672万元(以实际处理污泥量计算为准),处置单价280元/吨。

(四)最高限价(如有):280元/吨,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报价以报单价为准)。

(五)采购需求: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有资质单位鉴定为一般工业固废,含水率不超过80%,年产污泥约2.4万吨(具体以过磅称重为准)。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置的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相关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环评批复、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须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站填报相关信息并予以公开。投标时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与网址供评标时核查,如因投标单位提供信息有误导致核查失败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得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或者环评文件或者竣工验收材料中含有可以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10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环评批复、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须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站填报相关信息并予以公开。投标时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与网址供评标时核查,如因投标单位提供信息有误导致核查失败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得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或者环评文件或者竣工验收材料中含有可以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

注:承诺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置的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相关要求。污泥处置单位(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本项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实承诺,评标后招标人将对该项承诺进行核查,如发现承诺不实的,将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处理。投标人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七、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8月05日09:00至2021年08月12日18:0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1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5日15:0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江苏政府采购网(.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355927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沭阳县迎宾大道611号

联系方式:王延志13815734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金源公寓301

联系方式:孙莹15896323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志孙莹(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815734311 1589632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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