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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碳定价现状与趋势——我国碳交易体系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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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1 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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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碳定价现状与趋势——我国碳交易体系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碳交易 碳排放 碳定价大气网讯:随着气候变暖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应对气候变暖、有效减少碳排放也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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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网讯:随着气候变暖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应对气候变暖、有效减少碳排放也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议题。世界银行(World Bank)发布的《2018年碳定价现状与趋势》(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18)年度报告,概述了世界各地现有和新出现的碳定价举措,指出在过去一年中碳定价继续在区域、国家和地方层面取得进展。我国也于2017年底启动碳交易市场,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本文将带各位梳理碳定价的基础概念、全球形势以及我国发展概况。

什么是碳定价(Carbon Pricing)?

碳定价是一种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工具,它可以记录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成本,即公共支付的排放成本,如农作物受损成本、干旱和升温带来的医疗保健成本、洪水带来的财产损失及海平面上升产生的影响等,这些成本将通过对排放的二氧化碳定价的方式展现出来。这种定价方式有助于将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损害负担转移给那些对此负责的人,或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人,如排放二氧化碳的工厂、企业等。碳定价不是决定谁应该在何处排放以及如何减少排放,而是向排放者提供经济信号,并允许他们决定改变其活动并降低其排放量,或继续排放但同时为其排放量付钱。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以最灵活,成本最低的方式实现全球环境目标。在温室气体排放中设定适当的价格对于在为清洁发展制定经济激励措施时将气候变化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具有根本意义。

碳定价的意义

各国政府和企业对碳定价在向脱碳经济转型中的基本作用日益达成共识。

对于政府而言,碳定价是减少排放所需的气候政策一揽子计划之一。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也可以成为一种收入来源,这在预算紧张的经济环境中尤为重要。

企业可以使用内部碳定价来评估强制性碳价格对其运营的影响,并作为识别潜在气候风险和收入机会的工具。

长期投资者使用碳定价来分析气候变化政策对其投资组合的潜在影响,使他们能够重新评估投资策略并将资本重新分配给低碳或适应气候的项目。

碳定价的主要类型

碳定价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方式是排放交易系统和碳税,其他类型还包括碳定价抵消机制、基于结果的气候融资和组织设定的内部谈价格。

1. 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ETS)

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是一个基于市场的节能减排政策工具,排放者可以交易排放单位以满足其排放目标,纳入碳交易体系的公司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就需要有一个单位的碳排放配额。这些公司可以实施内部减排措施减少排放,也可以获取或购买这些配额,或是和其他公司进行配额交易,具体选择将取决于每个方案的相对成本。通过创建碳排放单位的供需,形成碳排放的市场价格。ETS有以下两种主要类型:

· 总量控制与交易系统(Capand trade):遵循“总量控制与交易”原则,政府对一个或多个行业的碳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纳入交易体系的公司可以进行在这个限额内进行免费或拍卖交易。

· 基准线与信贷系统(baselineand credit):该系统为纳入交易体系的公司规定各自的排放基准,并向已将排放量降至此水平以下的实体发放信用额度。这些信用额可以出售给超过排放基准的其他实体。

全球首个主要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ETS) 于2005年投入运营 — —即欧盟排放交易系统 (EU ETS) 。截止到目前已有遍布四大洲的24个碳交易系统相继出现。随着越来越多的政府考虑采纳碳市场作为节能减排的政策工具,碳交易已逐渐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工具。大部分系统均涵盖工业和能源行业,部分碳交易系统也被用于减少其他行业部门的碳排放,如建筑、航空等。

图1,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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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圆圈的大小表示所对应的碳市场大小的粗略估计

覆盖范围指的是碳市场在其对应的经济体总排放中的占比

(来源:ICAP《全球碳交易体系概览》)

2. 碳税(Carbon Tax)

碳税是针对化石燃料(如石油、煤炭、天然气),以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的比例为基准所征收的一种税种。虽然碳税和碳交易都是基于市场机制的调节手段,但二者有着很大的不同:

· 碳交易往往会导致碳配额价格的波动但碳排放量可提前准确预测且相对稳定,而碳税的税率可以保持相对平稳但会导致碳排放量的波动且较难预测;

·比起碳排放权交易,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实现。

3. 其他类型

碳补偿(Carbon Offset)是指个人或组织向二氧化碳减排事业提供相应资金,以充抵自己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些资金会给到专门企业或机构,由他们通过植树或其他环保项目抵消大气中相应的二氧化碳量。这种方式可以是仅限于国内或全球范围内的。

RBCF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气候融资方式,以低碳或气候适应力的建设为目标的资金流动。其关键是提高技术改进和生态建设要促成发展中国家努力加强气候适应能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温室气体吸收,并支持可持续发展。气候资金以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为主。

内部碳定价是组织内部用于指导其遇到气候变化影响,风险和机遇时进行相关的决策过程的工具。

全球碳定价形势

截至2018年初,42个国家和25个地方管辖区(城市,州和地区)通过碳排放交易体系或碳税对碳进行定价。其中包括24个排放交易体系,主要是在地方管辖范围内;23个碳税制度,主要在国家层面实施。这些碳定价倡议涵盖了80亿吨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的15%。在过去十年中,碳定价举措的司法管辖区数量翻了一番。这些司法管辖区包括全球十大经济体中的七个,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四分之一 。碳定价举措的实施或计划实施数量在过去十年中翻了两番,在过去五年几乎翻了一番,在2017年达到47个。过去五年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新举措中,有一半是在中高收入经济体,而在2013年之前,碳定价举措几乎全部在高收入经济体中实施。

在所有碳定价倡议中,所涵盖的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是中国,包括在其8个ETS试点范围内,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3亿吨。于2017年年底启动的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可能会成为世界最大的碳定价市场。

目前碳价格跨度很大,最低1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最高139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平均价格1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最新碳价格远远低于斯特恩-斯蒂格利茨碳定价高级别委员会认为符合《巴黎协定》气温目标的2020年每吨40-80美元和2030年每吨50-100美元的水平。

在2017年的碳定价收入中,政府筹集了大约330亿美元。2018年,ETS和碳税的总价值达到820亿美元,比2017年增长了56%。如果现有的碳定价计划采取符合《巴黎协定》气温目标的价格水平,收入可能突破每年1000亿美元。

图2 全球碳定价机制发展现况(圆圈代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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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orld Bank 《2018年碳定价现状与趋势》)

图3 碳定价机制覆盖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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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orld Bank 《2018年碳定价现状与趋势》)

我国碳定价发展现状

我国当前的碳交易市场尚处在构建初期,以《京都议定书》中的CDM项目为起点,划分三个阶段:清洁发展机制阶段(2002-2011年)、试点交易阶段(2011-2017年)和全国交易阶段(2017年至今)。

试点阶段进行碳配额交易,交易品种为地方配额现货和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现货,以地方配额为主导。2011年起,先后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启动7个碳交易试点。7个试点启动以来,碳交易市场十分活跃,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七省市试点碳市场及福建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为1.85亿吨。

图4:7个试点及福建碳市场配额总量及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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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碳交易网)

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正式启动了碳排放交易体系,同时制定了国家排放交易体系的路线图。ETS路线图包括两个阶段:基础设施开发和模拟交易。基础设施建设阶段持续大约一年,是专注于完成为中国ETS的法律基础和市场支持系统,包括交易平台,注册系统和数据报告系统。下一阶段预计将持续一年,电力部门将借助现货市场参与模拟交易。因此,根据模拟阶段的结果,排放交易体系要逐步扩展到其他七个领域:航空,建筑材料,化学品,钢铁,有色金属,纸浆和造纸以及石化产品。一旦投入运营,我国将有望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碳市场,对全球碳排放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可覆盖全球5%以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如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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