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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唐钢超低排放智能管控系统(无组织排放)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网
时间:2021-06-04 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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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网讯: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河钢唐钢超低排放智能管控系统(无组织排放)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名称: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河钢唐钢超低排放智能管控系统(无组织排放)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001257003001

招标内容: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河钢唐钢超低排放智能管控系统(无组织排放)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8】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钢唐钢超低排放智能管控系统(无组织排放)E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编号:HBCT-210017-004; 3.项目规模:河钢乐亭一期工程总占地8145.22亩,规划概算投资417亿元,主要建设3座2922m3高炉, 2座200吨转炉,1座200吨脱磷炉,3座100吨转炉,年产生铁732万吨、钢747万吨、钢材710万吨(其中热轧板带410万吨,优特长型材300万吨)。

2.2招标范围: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全厂集中管控平台对厂内无组织排放源清单中所有监测、治理设备进行集中管控,并记录各无组织排放源点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收尘、抑尘、清洗等治理设施运行数据、颗粒物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历史数据。视频数据保存6个月,其他数据保存1年。根据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和产尘点无组织排放监测数据,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无组织排放的智能化自动管控和治理。本项目主要包括:原料系统; 2×360m2烧结机系统; 2×760m2带式焙烧机系统; 3×2922m3高炉系统;热轧系统(2×200t转炉、200t脱磷炉及其配套精炼系统)、热轧材生产线;长材系统(3×100t转炉、2座LF炉、2套KR系统及其配套精炼系统)、棒线材生产线;公辅系统(门禁系统+物流系统+精益系统+工厂数据库系统+厂区道路等);钢渣处理(哈斯科)平台软件;白灰窑平台软件等。 3#烧结、4#高炉、冷轧生产线等主体工序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因正在建设,不包含在本次建设范围,本平台需预留接口及容量。 钢渣处理及白灰窑的超低排放无组织管控系统的硬件设施及数据传输部分(至本平台)不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范围须涵盖可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智能管控系统(数据监测)总承包工程或智能管控系统工程(数据监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盖单位公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3至2021-06-07,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41中西邻,河北招标集团)311房间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4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23 09:00:00,地点为唐山市锦江之星新华道店会议室(唐山市路北区新华东道1号,新华东道与棉纺路交叉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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