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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生态环境部2021年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 网
时间:2021-05-26 17: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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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生态环境部2021年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臭氧污染防治 碳市场 生态环境监测大气网讯:5月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如下: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臭氧污染防治 碳市场 生态环境监测

大气网讯:5月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如下: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0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先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席科学家、副总工程师李健军先生介绍两个公报和生态环境监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我部近期工作。

一、启动重点区域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部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并于近日全面启动重点区域大气监督帮扶工作。

今年的大气监督帮扶在工作方式上进行了全面优化创新,深入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按照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的要求,组建专业组和常规组两支队伍,紧紧围绕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减排,统筹开展专项监督和常态帮扶,实行两支队伍,两种方式,协同配合,一体化作战。一方面,对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开展机动化、点穴式的专项监督,着力发现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有效传导监督压力。另一方面,对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重点城市,开展“有温度”的常态帮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难题,充分发挥帮扶效能。

根据统一部署,生态环境部已派出11个专业组,紧盯钢铁、焦化、石化、化工、玻璃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监督,从工艺全流程到治污各环节深挖细查,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派出28个常规组开展常态帮扶,重点对京津冀及周边污染物浓度较高的“热点网格”开展监督检查,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寓监督于帮扶之中。同时,旗帜鲜明反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动辄停产关闭、先停后治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对于监督帮扶发现的“一刀切”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准备工作

2020年年底,生态环境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印发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公布包括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在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覆盖排放量超过40亿吨,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又陆续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等技术规范,印发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等市场管理规则,并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配额核定等工作。

近期,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0〕3号)的有关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基本完成配额预分配工作。我部已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上线交易模拟测试和真实资金测试,正在组织开展上线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拟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刘友宾:下面,请柏仇勇司长介绍情况。

柏仇勇: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夕,非常高兴在这里与大家如期相约。首先,我代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表示衷心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和近年来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作简要介绍。

一、全国生态环境状况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11个部门,共同编制了《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0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发布。报告显示: 2020年和“十三五”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均圆满超额完成,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20年,全国337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3.4%,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4.5%。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定,管辖海域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同比基本持平,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6.6%。全国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总体良好。经初步核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9年下降1.0%,比2015年下降18.8%,超额完成“十三五”下降18%的目标。

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的工作历程,我们深刻感受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在服务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过程中,生态环境监测事业也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重大进展、重大成果。

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监测改革部署为主线,监测网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监测数据质量稳步提高,政府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更加真实准确。深入落实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层面统一布设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环境等监测点位,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加快联网共享,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初具规模。深化推进监测垂改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健全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入刑,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显著提升。

二是以支撑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中心,服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全力支持。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中重度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加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白洋淀、渤海入海河流等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强化土壤污染重点风险监控点监测;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监测。实时发布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每半月发布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每月发布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以及“2+26”城市、汾渭平原降尘监测结果,推动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引导全社会共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以推进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统一监测评估取得显著进展,监测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统一监测评估”职责,加强法制建设和顶层设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修订,出台《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等沟通合作,推进网络共建和数据共享,加快形成“一张网、一套数”。提升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装备能力,强化卫星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应用。每年召开全国监测系统行风建设座谈会;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委,共同举办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在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处处闪耀着监测人的身影和风姿。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有力支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下面,我愿意接受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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