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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批崇左与保山治污不力 地方党委政府不作为影响治污成效

来源: 网
时间:2021-04-21 13: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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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批崇左与保山治污不力 地方党委政府不作为影响治污成效城市污水直排 黑臭水体治理 生态环保督察水处理网讯:●崇左市对黑臭池塘一填了之,而不对污水管网“动刀子”,实际上

城市污水直排 黑臭水体治理 生态环保督察

水处理网讯:●崇左市对黑臭池塘一填了之,而不对污水管网“动刀子”,实际上是在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文章”

● 保山市委、市政府对东河水污染治理缺少系统谋划、全盘考虑,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不力

● 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不仅违背了党中央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而且直接影响地方的污染治理成效

广西崇左93.3%的城市污水直排;云南保山“母亲河”沦为“纳污河”。这是正在进行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近日公开的两个典型案例,并指出崇左与保山两地党委、政府不作为、慢作为。

督察组透露,崇左市污水收集率只有6.7%,收集率之低创下全国之最。仅崇左市百货大楼排涝泵站一个点位,每天就有逾万吨重度黑臭污水直排左江。保山市放任东河污染问题长期存在,自2018年以来,东河水质持续恶化为劣Ⅴ类。

督察组指出,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不仅违背了党中央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而且直接影响地方的污染治理成效。

申报城市黑臭水体

拈轻怕重填报失实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按照国家要求,2015年,崇左市排查出总水域面积约为38550平方米的城区污染池塘11个,崇左市将其中5个池塘作为黑臭水体上报国家。

据督察组介绍,2017年1月和7月,崇左市住建局先后组织编制了《崇左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和《崇左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崇左市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先后予以批复。

“崇左市在申报黑臭水体时,明明已经掌握全部11个池塘的位置和水质情况,但申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时不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来判定黑臭水体,而是拈轻怕重,不如实填报。”督察组在崇左市调查发现,“烈士陵园池塘1”和“烈士陵园池塘2”是紧紧相连的两个黑臭水体,但崇左市在申报时却只申报“烈士陵园池塘1”,不申报“烈士陵园池塘2”,被“遗漏”的“烈士陵园池塘2”至今黑臭。

督察组指出,被选择性“遗漏”的黑臭水体还有“江州区党校池塘”,目前这段水体只有靠抽取左江清水回灌才能避免水体复黑复臭。

据督察组介绍,崇左市《整治方案》《可研报告》和中央资金批复材料中均明确提出,所有池塘都采用“外源控制、内源消减、生态修复、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治理。但崇左市住建局在没有办理任何项目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改变治理方式,降低治理标准,对全部11个池塘治理任务中的7个“一填了之”。其中,上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5个池塘,有4个被填平。

截至2020年年底,崇左市将5个作为“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池塘全部上报为“完成治理”。而真实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西塘池塘原是西塘村的纳污水体,被一填了之后,西塘村源头污水无地排放,在距离原池塘不足200米的居民房前屋后形成了新的纳污水体。现场检测显示,水体中氨氮浓度22毫克/升,溶解氧0.15毫克/升,属重度黑臭。督察组透露,西塘池塘的污染问题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群众在督察现场向督察组举报。

督察组还发现,在距离西塘池塘污水渠数百米的百货大楼排涝泵站,每天有超过万吨污水直排左江。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86毫克/升、氨氮18.5毫克/升、总磷2.48毫克/升,达到重度黑臭程度。在丽江南路丽江加油站斜对面的河堤下,同样存在大量污水直排左江。

黑臭池塘一填了之

治污大做表面文章

究竟是何原因导致崇左河流出现黑臭?对此,督察组也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造成崇左市部分池塘黑臭的根本原因在于崇左市不重视污水管网建设,大量生活污水没有纳入城市排污系统,而是经沟渠汇集、地表漫流、渗流,在低洼处形成多个污水池塘。”督察组指出,崇左市对这些池塘一填了之,而不对污水管网“动刀子”,实际上是在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文章”。

督察组调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部门数据发现,2020年崇左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这是崇左市治污做‘表面文章’的必然结果,也充分暴露出崇左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迫感不足。”督察组透露,至今,崇左市仍没有摸清管网底数,污水长期乱排、直排,市住建部门对污水走向“一问三不知”。

督察组发现,作为崇左市城区唯一一座污水处理厂——江南污水处理厂距离丽江南路污水直排口仅仅数百米,距离百货大楼排涝泵站污水直排口距离不足2公里,但因管网不完善等原因,“近在咫尺”的两地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

一边放任污水直排,一边污水处理厂长期“吃不饱”。督察组透露,2010年,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以来,处理负荷长期不足40%。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3万吨,2020年实际日均处理水量仅为1.12万吨,但是崇左市却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底日处理水量3万吨支付污水处理费。督察组表示,仅2020年的污水处理费就超过1000万元,高额处理费被浪费,环境效益却收效甚微。

在痛批崇左治污做“表面文章”的同时,督察组指出,崇左市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谋划部署不力;在推动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上不作为、慢作为,治污决心长期“难产”。

万吨污水直排东河

母亲河沦为纳污河

发源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北部的东河,是保山市的“母亲河”。今年4月7日,中央第八生态环保督察组到保山市进行现场督察发现,“母亲河”已经变成了“纳污河”。督察组透露,由于保山市主城区隆阳区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自2018年以来,东河水质持续恶化为劣Ⅴ类。

据督察组介绍,保山市隆阳区现有两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5.5万吨,远远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需求。2020年,隆阳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仅为31.16%,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东河。

督察组透露,为了补齐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十二五”期间,保山市就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但一直未动工;“十三五”继续规划建设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第三污水处理厂。

督察组说,由于保山市对污水处理厂项目协调推进不力,直到2019年8月,第三污水处理厂才动工建设,主体工程至今仍未建成,配套的10.17公里污水干管也仅完成4.72公里。

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导致东河水质持续恶化。督察组指出,石龙坪监测断面是东河隆阳区出境监测断面,近年来水质一路下滑,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为Ⅲ类、Ⅳ类、劣Ⅴ类。位于石龙坪监测断面上游的双桥监测断面是东河出隆阳城区的第一个监测断面,水质更差,近年来均为劣Ⅴ类,2020年氨氮、总磷指标分别达到4.42毫克/升和0.8毫克/升,超过东河水环境功能区Ⅳ类水质标准的1.95倍和1.67倍。

大沙河是东河重要的一级支流,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大沙河水体污浊不堪,河面有大量泡沫,现场采样监测水质为劣Ⅴ类。东河的另一条一级支流易畴河黑臭明显。一些入河农村沟渠水质更差,富营养化严重。现场采样监测显示,小枯树庄旁一条无名入河沟渠化学需氧量高达337毫克/升。

财政资金严重浪费

治污问题久拖不决

在公开披露保山“母亲河”沦为“纳污河”的同时,督察组指出,保山市党委、政府对东河污染治理问题久拖不决。

督察组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但是,保山市委、市政府对东河水污染治理缺少系统谋划、全盘考虑,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不力。

督察组透露,2017年至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计安排给保山市用于隆阳区水污染防治的项目资金为5.58亿元,而市区两级实际用到隆阳区水污染治理上的资金仅1.23亿元,不到四分之一。

“保山市政府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反映东河污染突出问题的有关报告,只是简单地一批了之,放任东河污染问题长期存在。”督察组说,2020年9月4日,保山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要求第三污水处理厂在2020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但在2020年9月11日和22日省级河长两次批示指出隆阳建成区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之后,保山市政府反而在随后制定印发的整改方案中,将污水处理厂投产时间推迟到2021年8月。

督察组指出,在水污染治理上,保山市隆阳区政府工作敷衍应付,落实政府要求打折扣。

督察组说,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先后安排隆阳区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3.56亿元,但隆阳区实际投入到东河修复治理的资金仅2843万元,不到10%,致使相关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隆阳区河图镇、板桥镇、汉庄镇等城镇生活污水直排东河,污染严重。2021年1月,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保山市隆阳区东河石龙坪断面水质恶化问题督促整改的函》后,隆阳区委、区政府在落实过程中仅对东河沿岸75家企业开展了排查,并未对其他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入河排污口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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