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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亿!湖南省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来源: 网
时间:2021-03-03 0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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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网一体化 PPP项目 永顺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湖南省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总投资为10857.78万元,其中溪州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购控制的投资额为6958.46万元,新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采购控制的投资额为3899.32万元。本项目采用“O&M+BOT”模式,合作期限30年,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允许联合体投标。公告详情如下:

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永顺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并授权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即采购人),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永顺财采计2020-088

委托代理编号:JXGJZCX-001

2.项目授权主体:永顺县人民政府

3.采购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采购代理机构: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采购需求

包括存量项目的委托运营和新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维护,其中存量项目为芙蓉镇污水处理厂,土建规模为5000m3/d、设备规模为2500m3/d,采用IBR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消毒工艺为接触消毒,污泥处理采用一体化带式压滤机脱水工艺;新建项目为溪州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50000 m3/d,共分两期,本次为一期工程,生物池、二沉池、机械絮凝池及纤维转盘滤池按20000m?/d规模建设,其他建筑物按50000m?/d规模一次建成,设备按20000m?/d安装,处理工艺采用“强化型A2/O”,出水消毒工艺为紫外光线消毒,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污泥调理+板框压滤机压滤”工艺;溪州新城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长度约为12100米。(注: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经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为10857.78万元,其中溪州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购控制的投资额为6958.46万元,新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采购控制的投资额为3899.32万元。

6.PPP运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O&M+BOT”模式。经永顺县人民政府授权,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为本项目依法采购专业的、有资金实力的社会资本;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的社会资本与永顺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方股东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按9:1的股权比例在永顺县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并明确项目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建方案;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授予其项目特许经营权后,由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包括优化)、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含项目设施日常维修、中大修及更新),以及存量项目的运营维护(含项目设施日常维修、中大修及更新),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绩效标准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通过使用者付费收入和实施机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当项目公司不能及时完成融资时,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完成,以保证项目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政府及政府方股东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项目合作期末,项目公司对项目设施进行恢复性大修,并在合作期满时将本项目范围内所属的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全部完好、无偿移交至永顺县住建局或永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 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进行监管。

(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存量项目自正式委托运营开始日起计30年。

(3)股权比例: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9。

(4)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二、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1.2 资格预审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以成立时间之日起至资格预审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缴费凭证)和依法纳税的证明资料(纳税凭证);(若为联合体,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1.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2投资人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2.2.3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2.2.4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前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污水处理类似项目业绩(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2.2.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2.6本项目资格预审前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社会资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单位的数量不能超过2家;

②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施工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③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股份比例。

④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注: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2.1.1的相关条款。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1)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2)或者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竟买方登录→CA数字证书登录→点击“采购业务-选择投标项目”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标段信息页面,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

(注: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但申请人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3.2各申请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注: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4.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柒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由申请人企业授权委托人递交至指定地点。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网上发布。

六、疑问及质疑:

1、申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申请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0〕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其他事项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审查。

7.2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7.3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申请人还是不足3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5资格预审时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参与投标时缴纳。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顺县政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彭武明

联系电话:13787929328

采购代理机构: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镇溪街道太丰中央广场悦和城B区22楼2210-2215

联系人:向婷

电话:1557481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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