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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近2亿元!湖南省新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

来源: 网
时间:2021-02-02 09: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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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近2亿元!湖南省新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乡镇污水处理厂 配套管网工程 湖南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获悉,2月1日,湖南省新邵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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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获悉,2月1日,湖南省新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总投资为18886.24万元。

项目位于新邵县各乡镇的镇区,建设地点分别为太芝庙镇、迎光乡、寸石镇、巨口铺镇、龙溪铺镇、严塘镇、新田铺镇、潭溪镇、大新镇、小塘镇等10个乡镇。

项目采用 BOT 方式实施,资产的所有权为新邵县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资产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资产所有权无偿移交新邵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政府出资代表:新邵县恒信新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期为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为 28 年。项目融资贷款期限为25年。

公告如下:

新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新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新邵财采计【2021】000015;委托代理编号: XSXN【2021】011;项目编号:2021CG01XS0084)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2、品目编码:C160201

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1】000015

项目编号:2021CG01XS0084

委托代理编号: XSXN【2021】011

3、采购代理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授权主体:新邵县人民政府

3、采购人: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邵县各乡镇的镇区,建设地点分别为太芝庙镇、迎光乡、寸石镇、巨口铺镇、龙溪铺镇、严塘镇、新田铺镇、潭溪镇、大新镇、小塘镇等10个乡镇。

2、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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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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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建设内容以经政府方批准的设计文件为准。

合作范围为新邵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3、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8886.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65.71万元,占总投资的78.7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983.93?万元,占总投资的10.50%;预备费为1602.61万元,占总投资的8.49%;建设期贷款利息434?万元,占总投资的2.30%。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3966.1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00%。其中代政府出资企业出资比例为5%,出资额198.31万元;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5%,出资额3767.80万元。项目资本金即为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债务融资共计14920.1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79.00%,由中选社会资本负责融资。

三、项目运作模式:

1、运作模式和资产权属:采用 BOT 方式实施,资产的所有权为新邵县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资产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资产所有权无偿移交新邵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政府出资代表:新邵县恒信新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项目公司为纳污范围的居民污水处理服务和配套管网的维护服务,有使用者付费的收入来源,但使用者付费不能覆盖投资成本及获取合理回报,因此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3、中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 95%:5%

4、合作期限:合作期为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为 28 年。项目融资贷款期限为25年。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资料: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六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六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财务要求:

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以申请人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指标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信用要求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没有被湖南省内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业绩经验要求

申请人须在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成员身份(须在项目公司持股)至少承担过1个日处理规模不低于1.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

备注:须提供项目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处理规模等关键信息,须同时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4)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由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

(5)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由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

(6)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数不能超过三家。

2)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及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申请。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第四条1款、第四条2(1)款、第四条2(3)款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中担任本项目牵头方的成员应至少符合第四条2(2)款、第四条2(3)款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中担任本项目施工方的成员应至少符合第四条2(6)款的资格条件。

7)参与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占股,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即运营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不能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的,联合体和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成员又加入到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的,有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投标均无效。

9)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由联合体成员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除该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的情形外,均视为无效。

(7)其它要求: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

[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

2、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为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评审的申请人视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的投标,不限制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前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2、登陆平台,点击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申报—投标企业,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保存,签章,完成企业信息入库。

3、在2021年2月1日上午09:00时至2021年2月8日17:00时,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1、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电子文档一套(U盘)。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4、申请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送达至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申请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在递交时应外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

6、申请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由授权代表递交的,在递交时应外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各一份,同时出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同步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2、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等通知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申请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未按要求查阅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名称: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易炜炜

电话:13657391258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开区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柳女士

电话:0739-3668555

地址:原新邵县政府采购办后栋二楼

邮编:422900

电子邮箱:281585773@qq.com

八、监管部门信息

监督管理部门:新邵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开区东谷大厦西楼903

联系电话:0739-3608898(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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