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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1.44亿元!三峡基地发展联合体中标湖北省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来源: 网
时间:2021-01-07 0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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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1.44亿元!三峡基地发展联合体中标湖北省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三峡基地发展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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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1月5日,湖北省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三峡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打包实施,项目主要涵盖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共4个子项目。

一、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二、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三、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四、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本PPP项目总投资约为1144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7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429万元,预备费805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4179万元。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类型为新建项目,本项目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拟采取“BOT”运作模式推进,其中在建设阶段、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总承包的“EPC”建设模式。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SGQT0026-202002-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兴采计备[2020]XM0538号

三、项目名称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三峡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3号楼0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6.15(%)

工程类

名称: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施工范围:1、投资与融资 (1)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规定注入资本金; (2)对本PPP项目进行投融资; (3)其他相关的工作。 2、PPP项目勘察设计 PPP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概况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3、PPP项目工程建设 (1)接受招标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已开展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工作移交,移交后继受相关委托单位前期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2)PPP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概况范围内的PPP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3)PPP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的协调。 4、PPP项目运营及维护:在确定的合作年限内进行项目运营及维护管理。 5、PPP项目移交 (1)运营期结束或项目合同终止后,进行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的移交; (2)进行移交前的检测评估与修复,符合取得该项目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

施工工期: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即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为2年(各子项起始/结束时间不同,各子项目建设期为1-2年不等)。各子项目分别以各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自行根据项目性质安排各子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任一子项目具备相应竣工验收条件后,即可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各子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之日起即进入运营期。各新建子项建设期、运营期按项目不同分别为1年+24年、2年+23年,具体如下: 一、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二、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三、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四、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立忠,陈光羽,李万选,阮李剑,张建明,覃传喜,秦朝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2-31

2、评审地点:兴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02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本项目PPP总投资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中施工类计取。

2、收费金额:69.203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投标报价为:税前综合收益率6.15%,运营绩效服务费合理利润率6.0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00%,勘察设计费下浮率20.00%。

信息发布媒体:《兴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xsSite/)、《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香溪大道45号

联系方式:15335733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4层

联系方式:13996355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欢

电 话:1399635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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