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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10起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网
时间:2020-10-11 09: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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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10起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危废管理固废网讯: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危废管理

固废网讯: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省生态环境厅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期间执法检查发现的10起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危险废物漏报瞒报,规避监管问题

1、2020年9月21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渤海新区分局执法检查发现,河北中钢滨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申报危险废物有关信息。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数据及危废管理台账显示,该公司申报的废电路板、废包装材料、废三元催化剂产生量均为0,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际生产中产生了82公斤废电路板、73公斤废包装材料、23公斤废三元催化剂等3类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危废间,尚未转移,但未如实申报,涉嫌规避监管。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2、2020年9月26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执法检查发现,河北天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工业废酸液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擅自将产生的15吨工业废酸液违法贮存在厂区污水处理厂调节池内,尚未转移,但未如实申报,涉嫌规避监管。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无证产废问题

3、2020年9月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执法检查发现,唐山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未在排污许可证中填报产生的煤焦油、废铅蓄电池、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化验室废液、废毒性化学试剂瓶、筛焦楼除尘灰等9类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涉嫌无证产废。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4、2020年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藁城区执法检查发现,青岛啤酒(石家庄)有限公司未在排污许可证中填报产生的废培养基和废油墨盒等2类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涉嫌无证产废。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产生工序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反“三同时”问题

5、2020年9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泊头市执法检查发现,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新建5条镀铜生产线;未按环评和“三同时”要求对含镍、含铜、含铬废水进行分类处置;未按要求配备安装压滤机,含镍、含铜、含铬污泥直接进入综合废水污泥池处置;企业自主验收结论与环评要求不符,自主验收涉嫌弄虚作假。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未批先建项目拆除恢复原状,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隐患突出问题

6、2020年9月15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在无极县执法检查发现,石家庄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收集危险废物污盐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废污盐扬散、流失,且在危险废物焚烧前预处理过程中将部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7、2020年9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辛集市执法检查发现,辛集市裕恒皮革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以来未对废含铬蓝皮丝进行转运,擅自将20吨废含铬蓝皮丝存放在甩软车间,未按规定在危废间贮存。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8、2020年9月16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在涿州市执法检查发现,河北华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设有6个危废间,危废间内无危险废物贮存。但发现危废间南侧机加工北邻院内约1吨废油漆、废油漆桶、废漆渣露天堆放,涉嫌违法违规贮存。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9、2020年9月17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在大厂回族自治县执法检查发现,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西南角一般固废存储间外露天堆放527公斤含漆废棉丝、废漆渣、粘漆滤网、粘漆塑料等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在危废间贮存,造成部分扬散流失。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防范措施缺失问题

10、2020年9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丰润区执法检查发现,唐山市丰润区丽泽金属制品加工厂、唐山市丰润区立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均在2018年将自行处置废酸改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由于涉酸量大,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两家公司均未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意外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针对上述两家企业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厉打击偷存偷排偷放、非法生产、非法转移、违规贮存、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危险废物去向不明、非法转移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并第一时间移交协调公安部门予以侦办。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10起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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