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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 网
时间:2020-10-01 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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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垃圾焚烧发电 PPP项目 PPP模式垃圾发电网讯:项目概况: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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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网讯:项目概况: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0092011010141C

项目名称: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19997.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2011010141C)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共武平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35号会议精神,武平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授权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委托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

武平县人民政府已原则同意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 项目地点:龙岩市武平县。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武平县规划建设规模建设1×300t垃圾焚烧炉,配1×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及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供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辅助设施设备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厂区工程项目和配套工程“三通一平”等。

表 1-1 焚烧发电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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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 建(构)筑物特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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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9997.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01.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861.49万元,预备费918.17万元,建设期利息595.2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54万元。

表 1-3 工程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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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

2.6垃圾处理范围:武平县域辖区内的1街道,14个镇,以及2乡,分别包括平川街道;城厢、中山、万安、十方、岩前、桃溪、中堡、东留、武东、永平、象洞、湘店、大禾、中赤14个镇;民主、下坝2个乡(含现有填埋场的陈腐垃圾,经筛分后的陈腐垃圾处理价格按照生活垃圾价格执行);武平县未来的餐厨垃圾处理(处理规模约20t/d)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实施,具体详见《特许经营协议》。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所在地(武平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资本应在签署《PPP合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和运营。

2.8投资回报机制:由垃圾处理费和售电收入构成。

2.9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本金和债务融资构成;

(1)自有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其它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规定,结合金融机构对自有资本金的要求,设定中标社会资本提供纳入本项目投资额25%的自有资金,约4999万元。

(2)债务融资:本项目债务融资部分为总投资额的75%,约14998万元。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委托贷款、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资产支付债券、项目收益债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

2.10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融、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合同、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①投标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资金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未及时到位,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

(5)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接过一项处理规模达到300吨/天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项目业绩包含BOO、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业绩均予以认定);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日期需在递交投标文件一个月内)。

(7)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针对投标人行贿犯罪的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

(8)项目不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开标厅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1)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应从独立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项目名称。

(2)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从独立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该上级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3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无需密封)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429975687888

9. 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old.fjzfcg.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联系方式

10.1 招 标 人: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平县碧水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7-3050056

邮 箱:578818864@qq.com

10.2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电 话:0591-28059625,17359152826

传 真:0591-28059659

邮 箱:fjzbzx3b@126.com

11. 监督部门:武平县财政局

附件一:《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FJTP-00092011010141C

项目名称: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致: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6、我方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异议。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20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①投标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资金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未及时到位,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5)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接过一项处理规模达到300吨/天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项目业绩包含BOO、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业绩均予以认定);(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日期需在递交投标文件一个月内)。(7)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针对投标人行贿犯罪的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8)项目不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09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平县碧水路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7-3050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方式:张先生、刘先生 0591-28059625,17359152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7-3050056

原标题: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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