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
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北极星环保网在阜新人民政府获悉关于印发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
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北极星环保网在阜新人民政府获悉关于印发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政策全文如下: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7〕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养殖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阜蒙县、彰武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为主要处理方式,以农用有机肥、农村能源等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加大相关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提高处理和利用水平,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根据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实行畜禽养殖与种植业相结合,以肥料化还田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堆肥发酵、有机肥加工等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由有关县区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多种形态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模式。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充分发挥我市各级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质监、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1%以上。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相关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按照“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的原则,有关县区政府组织环保、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关闭或搬迁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在禁养区内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存在,禁止再新建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二)基本完成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落实养殖业主治理主体责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采取养殖场投入为主、政府支持引导、引入环保科技和有机肥加工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管理,对涉及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要全程跟踪,确保各环节指导到位。有关县区政府要主动参与,积极推动本地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利用工作。(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延伸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全文|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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