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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污泥处置中心3.05亿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 网
时间:2020-02-12 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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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污泥处置中心3.05亿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水处理网讯:(浦口分中心)江北灰渣填埋场一期建设工程南京市污泥处置中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2020年01月16日1. 招标条件本招

水处理网讯:(浦口分中心)江北灰渣填埋场一期建设工程南京市污泥处置中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年01月16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灰渣填埋场一期建设工程-南京市污泥处置中心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备[2018]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陵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5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5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2.1.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污泥干化焚烧项目,一期污泥处理规模400t/d(以80%含水率计),工程总投资3.05亿元(约合吨投76.25万元),采用污泥干化焚烧工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湿污泥贮存系统、污泥干化系统、焚烧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

2.1.3 合同估算价:30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589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包含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补勘(如有)、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单机及联动调试)和指导试运行等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脱水污泥的卸料、储存、输送、暂存、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及其公辅系统、项目配套的工程设计;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含红线范围内对现状的场地平整、绿化、道路、围墙、管线、所有配套工程等)及蒸汽外线;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工艺管道及配套设施的系统集成、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单机及联动调试)和指导试运行一年;人员培训、提供操作手册及软件编制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直至具备所有交付用户进行正式生产的条件。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400t/d(以8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200t/d(以6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80tDS/d及以上)的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干化+焚烧)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规模及工艺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不能反映规模或工艺的,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环评批复;提供的资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400t/d(以8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200t/d(以6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80tDS/d及以上)的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干化+焚烧)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规模及工艺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不能反映规模或工艺的,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环评批复;提供的资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400t/d(以8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200t/d(以6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80tDS/d及以上)的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干化+焚烧)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规模、工艺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以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为准,若合同中不能反映规模或工艺的,必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环评批复;提供的资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本章正文1.4.3的要求。

3.2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2)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6)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设计文件:35分、商务标: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1设计说明1:项目建设与江北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匹配性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2设计说明2:项目处理污泥来源、泥量、泥质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3设计说明3:项目边界情况分析,包括交通、热源、供电、供水、排水。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4设计说明4:总体设计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匹配性分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1技术方案1:全流程的物料平衡、热量平衡、水平衡分析说明,并提供相应平衡图。优(4);良(3.6);中(3.2);差(2.8);无(0)

1.2.2技术方案2:全流程的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处置的合规性分析,尤其是对重金属及二噁英等敏感污染物的控制。优(4);良(3.6);中(3.2);差(2.8);无(0)

1.2.3技术方案3:技术路线比选及干化焚烧核心设备选型分析。优(4);良(3.6);中(3.2);差(2.8);无(0)

1.2.3技术方案4:包含污泥运输卸料储存输送、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烟气处理、废水处理、臭气处理控制、飞灰处理处置等方面的完整设计方案。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1设计深度1:从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臭气处理、噪声控制等方面,分析本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2设计深度2:对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臭气处理、噪声控制等方面,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4.1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技术方案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分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2绿化设计与新设计应用2:循环经济理念理念分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3绿化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运行成本经济性分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1经济分析1:项目投资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5.2经济分析2:全寿命成本分析,项目建成后不同时期的成本分析。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中级职称得0.5分;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得1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得0.5分(注: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4.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得0.5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人员不得重复得分,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400t/d(以8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200t/d(以6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80tDS/d及以上)的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干化+焚烧)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规模及工艺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规模及工艺以合同为准。若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规模或工艺的,须提供可研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环评批复,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400t/d(以8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200t/d(以60%含水率计)及以上或80tDS/d及以上)的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干化+焚烧)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规模及工艺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规模及工艺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为准。若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规模或工艺的,须提供可研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环评批复,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分;(满分2分)


原标题:江苏省南京市污泥处置中心3.05亿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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