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政策|《葫芦岛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葫芦岛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北极星环保网讯:《葫芦岛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方案规定到2020年,全市单
北极星环保网讯:《葫芦岛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方案规定到202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2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1637吨、5255吨、43372吨、24114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3.4%、8.8%、16.5%、17.2%。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基本完成全市有条件的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葫芦岛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21号)精神,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2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1637吨、5255吨、43372吨、24114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3.4%、8.8%、16.5%、17.2%。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葫芦岛行动计划》,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质监局等)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围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智慧城市开展工作。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建立核心环保产业调查统计制度,完善环保产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支持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质监局、统计局等)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加强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工程,推进兴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推进我市风电场建设,提高风电消纳能力。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徐大堡一期核电建设。提高天然气和煤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5%。(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水利局,葫芦岛供电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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