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政策|《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政策|《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南宁市政府印发了《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目
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南宁市政府印发了《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目标显示到2020年,南宁市能耗强度和碳强度指标稳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南府办〔2017〕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11日
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十三五”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围绕能耗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目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主要污染物和各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以能源消费年均6.24%的增速支撑了地区生产总值年均10.6%的增长,促进了全市经济提质增效,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
2015年,南宁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3789吨标准煤(2010年不变价,下同),五年累计下降18.2%,超额完成“十二五”自治区下达的下降15%目标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5044吨二氧化碳,五年累计下降16.83%,超额完成“十二五”自治区下达的下降16%目标任务;能源消费总量为1128.92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年均增速为6.24%,总量和年均增速都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二五”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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