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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生元解读:《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来源: 网
时间:2017-10-10 09: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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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生元解读:《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北极星环保网讯:全过程评价、依法依规评价是本指南的核心。本指南很重要内容就是“全过程”和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

北极星环保网讯:全过程评价、依法依规评价是本指南的核心。本指南很重要内容就是“全过程”和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不论是工程分析、影响分析与评价,还是污染防治措施,均是按照全过程进行的!

一、关于适用范围

明确指出: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即对从事危险废物处置处置者,不适用。如各地建设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试行。

二、关于评价原则—3项基本原则

(一)重点评价,科学估算

对于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应科学估算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并将危险废物作为重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章节中细化完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内容可适当简化。

(注意,虽然这里写的是“所有”产生危废的建设项目,但应该分种类和数量,而不是在报告中一定要将其列为“重点”。只是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写者要重视,并细化评价内容。要求工程分析应科学估算种类和数量)

(二)科学评价,降低风险

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妥善利用或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保障环境安全。

(科学性是环评的基本属性,是环评工作中的通用要求;至于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利用或处置方式,这三项也是其他污染物分析的基本内容,而“三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但要注意,本指南针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将“无害化”列为首位)原则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基本原则,早在“固废法”中就明确了)

(三)全程评价,规范管理

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提高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化水平,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监督管理。

(注意:全过程分析,是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但要注意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12字全过程要求,这12个字6个过程均有严格的规范、标准、法规方面的要求,在环评工作中不可忽视)

三、关于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一)工程分析

1.基本要求

工程分析应结合建设项目主辅工程的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及生产工艺,全面分析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理化性质及其产生、利用和处置量。

(注意:从原辅材料开始,根据生产工艺分析产污环节,判断废物的理化性质,为确定危险废物作基础分析。这里突出有害成分、理化性质)

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这属“种类”方面的内容,主要有1条依据+3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物质(除目标产物,即:产品、副产品外),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等进行属性判定。

(本条明确了判定危险废物的方法及依据,即依法依规)

(1)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对照名录明确危险废物的类别、行业来源、代码、名称、危险特性。

(首先,采用直接判定法,判定的依据—名录)

(2)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从工艺流程及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等角度分析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环评阶段可类比相同或相似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判定结果,也可选取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样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该类固体废物产生后,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再次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并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进行归类管理。

(其次,危险废物的类比判定性、鉴别法)

(3)环评阶段不具备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条件的可能含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明确疑似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可能的有害成分,并明确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并要求在该类固体废物产生后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等要求给出详细的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方案建议。

(其三,后补(续)判定,环评报告要提要求或建议)

3.产生量核算方法—属于“数量”方面的内容

采用物料衡算法、类比法、实测法、产排污系数法等相结合的方法核算危险废物产生量。

(给出了4种核算方法,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法)

生产工艺成熟的项目,应通过物料衡算法分析估算危险废物产生量,必要时采用类比法、产排污系数法校正,并明确类比条件、提供类比资料;若无法按物料衡算法估算,可采用类比法估算,但应给出所类比项目的工程特征和产排污特征等类比条件;对于改、扩建项目可采用实测法统计核算危险废物产生量。

给出4种方法的应用条件,注意改扩建项目要求实测)

延伸阅读:

政策|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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