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布提醒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布提醒 中新网努尔苏丹1月29日电 塔什干消息:鉴于近期国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28日发布相关提醒。
中新网努尔苏丹1月29日电 塔什干消息:鉴于近期国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28日发布相关提醒。
使馆提醒,春节期间回国探亲休假的中国公民,如有湖北旅行史、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或疑似者接触史,或身体不适且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为避免旅行途中再次被感染或传染他人,建议暂时不要返乌。
使馆提醒,乌兹别克斯坦主管部门已开始在各大机场、火车站等口岸对全部入境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有发热等肺炎疑似症状,将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请大家入境时积极配合检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实向检疫人员报告身体状况和旅行史,并配合检查。
使馆提醒,考虑到旅行期间被感染的可能性,为稳妥起见,建议大家返乌后自我隔离观察14天,如出现疑似症状不要自行赴医院,请及时拨打乌急救电话103并向使馆报备,乌方承诺统一安排就医。
使馆提醒,请在乌中国公民通过正规渠道密切关注疫情,学习掌握相关防疫常识和措施。鉴于目前正值乌流感高发季节,请大家加强日常自我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咳嗽和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地区和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家中自备口罩、消毒剂等常用防护品。
使馆提醒,请中资企业高度重视,切实有效加强人员管理,做好防范工作。严格梳理回国休假人员流动情况,并按国内有关规定做好隔离。国内休假人员返乌后需自我隔离14天,安排专人对企业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请及时向使馆通报。
使馆提醒,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证件申请人,及两周内去过湖北或接触过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的,请尽快就医或自我隔离观察,暂缓来使馆办证。来馆办证者,请配合使馆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体温检测、消毒等措施并佩戴口罩。
使馆表示,已同乌方主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将第一时间向大家通报乌方防疫工作有关措施。(完)
-
广东疾控中心专家建模评估新型冠状病毒传染力,提醒更严控制2024-08-19
-
提醒!因疫情防控需要及雨雪天气影响 安徽高速部分入口临时封闭2024-08-19
-
儿科医生提醒:疫情面前重视儿童防护2024-08-19
-
关注丨防控疫情,云南各高校提醒学生不要提前返校~2024-08-19
-
环境监测商机无限 环境部提醒社会参与机构“珍惜机遇”2019-12-03
-
提醒企业这些固废都是危废 须依法合规处置2019-08-23
-
山西大同再推进浑源矿山治理 市委书记提醒要有四个反思2019-04-28
-
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廉政纪律再提醒2018-09-14
-
专家提醒A2/O不宜作为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艺201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