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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

来源: 网
时间:2017-08-15 15: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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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桐乡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已经印发。全文如下: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2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桐乡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桐乡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

为确保完成全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机制改革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手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减排刚性约束,创新生态机制改革,加大环境执法监管,着力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目标。

(二)工作目标。2017年,全面完成减排计划工作要求,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实现下降,削减率不低于上级下达给我市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力推进工程减排

1.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新增建设污水管网80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2%。加强提标改造工程的长效管理,确保4家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并稳定达标排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成新建20万吨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论证及立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完成管网普查及GIS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监测、数字化管理。

2.推行热电企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嘉兴市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实施方案(2015-2017年)》要求,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家热电企业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运行,推进在线监控系统更新改造,热电企业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必须满足超低排放的技术要求,推进电力绿色调度,积极化解因负荷不足导致脱硝设施运行效率低的问题,推进煤电机组全工况脱硝。

3.强化农业源污染治理。切实加强畜禽养殖复养反弹监管力度,巩固生猪退养成果。全面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促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和巩固提升,督促养殖场全面落实主体治理责任,现有1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底前全部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完成污水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养殖污染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监管,确实推进畜禽养殖行业的减量提质。

4.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巩固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四大行业整治成果,开展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全达标三年行动,倒逼企业污水排放浓度达标、排放总量达标、中水回用达标,今年年底实现全市市控以上重点企业全达标,确实提升污染防治水平,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负荷。推进废水分质处理,强化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技术的运行,切实落实运行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废水处理回用率。

5.深化VOCs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源头削减,继续推动企业采用低毒性、低挥发性、低VOCs含量的原辅料,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优化过程控制,强化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连续密闭化生产的石化、化工、化学合成材料(含化纤)生产企业继续按规范要求推行LDAR技术改造,严格排查并在其他行业逐步推进LDAR技术改造,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深化末端治理,以石化、化工、印刷包装、工业涂装、制鞋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减排项目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完成26家企业的VOCs污染治理。对上报的10个重点工程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VOCs稳定达标排放。

(二)强力推进结构减排

1.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推进环境资源要素指标预算管理,实施以减量定增量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总量指标基本账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严控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重污染行业排污权总量指标实现同行业内部削减替代制度,建设项目的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通过市场化交易后取得。

2.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市用煤计划的通知》(嘉节能办〔2017〕2号)和相关文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7年全市非电用煤总量控制在67万吨以内,其中规上企业非电用煤总量控制在61.96万吨以内;3家燃煤热电企业用煤总量控制在71万吨以内。进一步推进10蒸吨/小时以下的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工作,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在印染行业集聚区内重点推广集中供热替代燃煤导热油锅炉技术,对集聚区外的印染企业推广定型机天然气直燃技术,基本实现燃煤导热油锅炉替代。强化煤炭质量控制,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禁止使用硫分大于1%的煤炭,洁净煤使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桐乡利明印染有限公司、桐乡市屠甸荣翔热能有限公司、桐乡市冠峰热能有限公司、桐乡市高桥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及浙江帝斯曼中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按要求完成锅炉关停。

(三)强力推进管理减排

1.深化环境资源要素改革。深入实施“生态有偿”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以排污权交易为核心,建立排污权价值化、资产化、市场化的“生态有偿”运作体系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要素配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总量减排,实现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持续下降和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继续推进重污染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根据《桐乡市“十三五”期间四项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费缴纳工作方案》(桐政发〔2016〕27号)文件要求,对印染、制革、化工3大重污染行业的企业,根据最新公布的全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执行差别化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政策。本年度内完成上述3个行业企业2018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入库率达100%。

2.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为基础,按行业分布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2017年底前,完成水十条、大气十条规定的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3.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巩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污染整治成果,积极妥善做好长效监管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强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继续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排污企业的排污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4.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各减排责任单位的减排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查考核。各减排责任单位要严格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年度减排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协调配合,强化推动落实,共同推进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可持续开展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削减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组织保障

(一)严格督查考核。各减排责任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年度污染减排方案的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将对列入本方案的减排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公布督查结果。对减排工作开展不力以及未达到减排目标要求的,将进行问责,取消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并对涉及行政区域的涉水、涉气非电新(改、扩)建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因未落实减排工作目标,对全市污染减排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年度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二)严格考核奖励。实行污染减排工作年度考核奖励。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减排工程,完成建设要求并认定产生减排效益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和补助。对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减排责任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对在全市年度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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