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湖南省环保督察组向益阳市反馈意见 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盲目决策上马重污染
湖南省环保督察组向益阳市反馈意见 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盲目决策上马重污染 湖南省环保督察组对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反馈意见会近日在益阳市召开。省环保督察组组长陈克鑫宣读了经湖南
湖南省环保督察组对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反馈意见会近日在益阳市召开。
省环保督察组组长陈克鑫宣读了经湖南省委、省政府审定的《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向益阳市移交整改问题84个,移交办理重点案件5个,落实和建议追责6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省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省环保厅厅长王一鸥对督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试点督察
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省督察组于2016年12月对益阳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试点)。
省督察组听取了益阳市、县(市、区)级党委政府环保工作汇报,调阅各类资料档案2400多份,与有关领导干部43人开展个别谈话,走访市直部门17家,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230多家,受理并办结信访举报249件。
督察期间,益阳市封存停运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石化油库码头,大面积拆除柘溪水库和洞庭湖区网箱、围网,关停城市三区实心黏土制砖厂101家,责令停产整治环境违法企业130家,移送环境污染刑事、行政案件16起,刑事、行政拘留18人。
省督察组认为,益阳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推进洞庭湖和志溪河、兰溪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全市关停涉重金属企业204家,完成40余个重金属治理项目,大幅度削减了锑、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存在问题
省督察组同时指出了益阳市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好。有的地方主要负责人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 护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未作批示和研究部署;有的地方党委政府盲目决策,引进和上马重污染企业,导致局部环境质量下降;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督察交办的 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污染反弹。
环境质量形势仍然严峻,局部环境质量有所下降。2016年市内22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有7个监测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2015年以来, 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区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高于全省均值;从根本和源头上加强污染防治的措施和力度不够。
存在部门联动和联防联控不足、源头管控措施和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全市9个省级工业园区中6个未建成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
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还不到位,历史遗留累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点多面广;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不够,破坏问题比较突出。南洞庭湖湿地水禽保护区、安化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等存在矮围网围、畜禽养殖、旅游项目开发等现象。
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不能适应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环保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环境执法车辆装备得不到保障。
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督察组向益阳市提出5点建议:一要坚持把保护摆在前面,走好绿色发展之路;二要落实党政同责,强化一岗双责,做到齐抓共管;三 是要强化治污举措,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四要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五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察整改,巩固和深 化督察成果。
王一鸥强调,要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督察是对一个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对 一个地方突出环境问题的一次把脉巡诊。要坚持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一要立即梳理、举一反三。二要立行立改、杜绝反弹。要坚 持以落实环保责任为抓手,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要切实履责,落实追责。
益阳市委书记瞿海代表益阳市委、市政府向省督察组表态时说,益阳市委、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省督察组的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立说立行,在落实上务求实效,认真、坚决、彻底抓好整改,用好督察成果。
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督察组对益阳市督察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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