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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由积分奖励渐趋强制性 住建部专家:应更精细化分类

来源: 网
时间:2019-06-26 09: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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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由积分奖励渐趋强制性 住建部专家:应更精细化分类固废网讯:随着鲜艳的四色垃圾箱即将替代给人刻板印象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当我们摈弃了随意乱丢垃圾的恶行以后,接下

固废网讯:随着鲜艳的四色垃圾箱即将替代给人刻板印象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当我们摈弃了随意乱丢垃圾的恶行以后,接下来又该告别“随意扔进不妥垃圾箱”的时代。

在此前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再过一周,号称史上最严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在第一个“吃螃蟹”的上海市付诸实施,还有一些城市也正准备效仿上海的这一模式,这也为我国垃圾分类市场带来了相当明朗的前景。仅从资本市场的表现来看,从6月6日上述《通知》印发以来,A股市场上垃圾分类概念的上市公司股价便已连续飘红。

住建部一位知情专家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上海等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把鼓励性质转变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是一件好事,也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未来在实践中还可以观察政策的效果,比如垃圾为什么会采取当前这四种分类等,都可以寻求更强的理论支撑。可以预判的是,未来垃圾分类还将会向更精细化的方向发展,而住建部也一直在开展这方面的相关工作。

积分奖励约束力有待提高

想看清当前中国垃圾分类的走向,需要从两年前的文件说起。

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在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地区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实施强制分类的范围主要是一些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宾馆、饭店、超市、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而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居民垃圾分类,则要求“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提出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记者梳理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从46个试点城市所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和方案看,通过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成为主流。

以北京市为例,2017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印发,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引导居民将滤出水分后的日常厨余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完善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

同时,北京市在居民垃圾分类方面采取价格激励机制,调整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的收费价差,建立以减量化、资源化效果为导向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试行居民厨余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和“不分类、多缴费”政策。

在4个直辖市中,天津、重庆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方面采取的政策与北京市类似。比如天津市建立可兑换积分奖励机制,鼓励居民生活垃圾分类;重庆市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相比之下,上海市在垃圾分类上的要求明显更严。

2018年2月,上海市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要按照规定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巡查执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除此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南京、广州等东南沿海地区城市,武汉、长沙等中部城市,贵阳等西部城市,以及沈阳、哈尔滨、长春等东北城市,在居民垃圾分类上也普遍采取积分奖励等方式。

一位试点城市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城市试点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以积分奖励等方式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难以持续,约束力不够,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也比较大,需要更强有力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以约束和规范。

未来垃圾分类走向精细化管理

住建部等部门发布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在“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下,一些城市已率先出台了地方版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其中在针对个人的垃圾分类管理方面,该条例规定,如果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

无独有偶,今年6月,《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将于9月1日起实施,文件明确,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此,上述住建部专家介绍,日本等国家垃圾分类之所以做得比较好,是因为几乎把所有的居民都调动起来了。相比之下,目前中国主要是一小部分人在对垃圾进行分类,比如环卫工人及一些拾荒者等,绝大多数人未能参与其中,这也导致了近年来国家推行垃圾分类的效果比较一般。从这个角度来讲,当前上海的做法能够把居民的积极性给调动起来,这是一件好事情。

那么,上海垃圾分类的做法能否引起其他地区效仿,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呢?

该住建部专家称,上海市的垃圾分类做法只是一个探索,在具体操作上还需要观察其效果。比如在罚款方面,执法部门需要把握恰当的松紧尺度;另外,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的分类标准,需要阐释清楚这样分类的理论依据。

“垃圾分类划分标准一方面是为了获得相应资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后端更好地处理垃圾。但现在个别地方存在‘为了分类而分类’的做法。”上述住建部专家说,有一些地方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去划分分类标准。实际上,垃圾分类应该讲清楚要什么和不要什么,现在分类只是做到不要什么,导致了分类的效果还有待提高。

未来垃圾分类要往精细化分类方向发展,在这一方面,住建部近年来一直在进行研究,现在是要把第一步先做起来,后续再慢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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