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自贡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自贡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水处理网讯:导读:通过实施攻坚行动,全市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业面源污染
水处理网讯:导读:通过实施攻坚行动,全市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到2020年,力争实现91%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主要产粮大县、果菜茶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9年达到100%;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到68%以上。
自贡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重大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统筹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为路径,突出重点领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建设生态宜居、青山绿水、美丽田园新农村,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攻坚行动,全市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到2020年,力争实现91%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主要产粮大县、果菜茶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9年达到100%;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到68%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力争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开展乡镇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确保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鼓励有条件区域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开展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农村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措施。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逐步销号。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积极清理农村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白色污染,防止城市垃圾等各类废弃物下乡。(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配合。各项工作任务均需区县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优先实施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污水治理,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实现5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分类选择污水处理方式与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原则,优先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选择一批村庄(聚居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行动,积极探索适宜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方式,不断推广成功治理经验,放大试点示范效应。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等项目,重点推进脱贫攻坚农房建设户用厕所配套。有效衔接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清捡漂浮垃圾,实施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村内库塘渠水质功能性达标。围绕“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建设目标,2019年全市建成水美新村20个,2020年全市建成水美新村60个。(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3.建立适宜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运行管护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长效管护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开展建筑工匠等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按有关规定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每年开展巡查监管不少于12次,确保禁养区内不复养反弹、不新建畜禽养殖场;宜养区内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要严格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备案登记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配套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储存、利用设施,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每年开展1次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因地制宜推广健康养殖和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2019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水产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巩固全面取缔江、河、库、堰网箱养殖成果,打击天然水域非法捕捞,依法全面取缔禁止养殖区的养殖,严格监管限制养殖区的养殖。每年不定期开展天然水域养殖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养殖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对集中连片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区域开展养殖尾水整治。加快老旧池塘改造,引导养殖场建设进水沉淀池和养殖尾水生态净化池,促进水产养殖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装备全面升级,全市每年改造老旧池塘1150亩,其中富顺县、荣县每年各改造300亩,沿滩区、贡井区、大安区每年各改造150亩,自流井区每年改造100亩。做好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渔的基础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富顺县镇溪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渔民上岸转产转业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配合)
3.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明确区域生产功能,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每年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50个。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水库生态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陆基集装箱式健康养殖等。以生态养殖场为重点,开展养殖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带动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三)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1.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推动化肥减量化使用,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措施,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技术。全市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20万亩次,推广秸秆还田100万亩次,推广沼渣沼液还田80万亩次。推动农药减量化使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加快构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2019年、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分别达到29%、3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39%、4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配合)
2.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秸秆收储体系,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大力开展以秸秆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以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为补充,积极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秸秆产业化利用机制,促进秸秆由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2019年、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6%、88%以上。深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加大新国标地膜推广力度,推广农田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建立健全“农户捡拾交售、回收网点积极收集、龙头企业加工利用”的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建立“谁使用、谁回收”的农田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配合)
3.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行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节水技术,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以整建制打造成片连线的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为载体,集成组装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模式。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打造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区县政府对本辖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完善经济政策。深入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施用有机肥和配方肥。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秸秆和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用地支持政策。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向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村民自治。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广泛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目标综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作为市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对污染问题突出、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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