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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今年底建成 明年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来源: 网
时间:2019-05-11 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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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今年底建成 明年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固废网讯: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成都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

固废网讯: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成都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成都市城乡生态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103号)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

扎实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城乡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逐步改变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力争2020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19年底,成都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镇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6800吨/日,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能力1048吨/日,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00吨/日,完成66.1424亿元固定投资,确保完成川办函〔2018〕103号文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建成成都金堂环保发电厂和温江区、彭州市、邛崃市、成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基本建成成都宝林环保发电厂和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成都邓双环保发电厂完成3.5亿元投资目标,成都大林环保发电厂完成10.2亿元投资目标,成都简阳环保发电厂完成4.2亿元投资目标。

2020年底前建成成都大林环保发电厂、成都简阳环保发电厂和成都邓双环保发电厂,力争2020年实现成都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进一步加快完成主要任务

(一)统筹建设区域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按照川办函〔2018〕103号文和《成都市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要求,着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

1.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位于彭州市隆丰镇,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发电装机容量30MW。该项目于2015年开工建设,2018年底建成投运。(责任单位:彭州市政府、成都环境集团)

2.成都宝林环保发电厂。位于邛崃市宝林镇,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发电装机容量40MW。该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底基本建成。(责任单位:邛崃市政府)

3.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位于龙泉驿区洛带镇,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发电装机容量60MW。该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底基本建成。(责任单位:龙泉驿区政府、成都环境集团)

4.成都邓双环保发电厂。位于新津县邓双镇,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发电装机容量36MW。该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底建成投运。(责任单位:新津县政府)

5.成都大林环保发电厂。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大林镇,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400吨,发电装机容量50MW。该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底建成投运。(责任单位: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

6.成都简阳环保发电厂。位于简阳市平泉镇,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发电装机容量30MW。该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投运。(责任单位:简阳市政府)

7.成都金堂环保发电厂。位于金堂县淮口镇,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发电装机容量15MW。该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底建成投运。(责任单位:金堂县政府)

(二)新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

1.温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温江区金马镇,设计日转运能力500吨。该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底建成投运。(责任单位:温江区政府)

2.彭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彭州市天彭街道办事处,设计日转运能力400吨。该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投运。(责任单位:彭州市政府)

3.邛崃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设计日转运能力100吨。该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投运。(责任单位:邛崃市政府)

4.成华区致力路垃圾转运站。位于成华区府青路街道办事处,设计日转运能力48吨。该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建成投运。(责任单位:成华区政府)

(三)统筹建设大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

1.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二期)。位于龙泉驿区洛带镇,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300吨。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投运,主要承担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龙泉驿区政府)

2.加快编制《成都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并按程序报批。(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3.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推进郊区市县1-2座大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属地区(市)县政府]

(四)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成都中心城区城乡居民垃圾分类收集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启动,2018年10月全面完成,实现9万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五)建设垃圾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成都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项目垃圾清运数字化管理系统。该项目于2016年2月启动建设,2017年12月建成投运,平台功能主要是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管信息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三、进一步加快重点流域、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加快推动沱江流域和岷江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生活垃圾焚烧率,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系统。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示精神,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完成。有关区(市)县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统筹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涉及环卫设施“邻避”类项目的区(市)县,要由政府分管领导全程统筹,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和“邻避”事件应急预案,分节点推进建设工作,同时做好民意疏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控涉稳风险,做到维护稳定和项目落地两不误。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属地主体责任。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区(市)县政府、有关单位是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明确“任务书”、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考核,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到位,加强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协调服务、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等。

市城管委牵头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生活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实施,拟定设施建设推进计划,确定设施建设节点目标,督促检查考核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设施建设的投资管理和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管理,协调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协调项目业主单位申报项目核准审批等相关工作。

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业主单位申报电力上网审批和项目用气等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业主单位报建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业主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和项目环保验收等工作。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项目业主单位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论证报告审批等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业主单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的规划许可等工作,依法依规加快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规划审批,负责指导相关区(市)县将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新增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并指导做好用地预审和用地报征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试点推进。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系统试点建设,确保设施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垃圾处理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等相关知识,在全社会树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观念。完善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附件:成都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实施项目计划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8日


原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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