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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详细任务分解表 杭州市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美丽杭州”建设行动方案

来源: 网
时间:2019-02-17 09: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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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详细任务分解表 杭州市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美丽杭州”建设行动方案大气网讯:环保网最新获悉,2月1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文件: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

大气网讯:环保网最新获悉,2月1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文件: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美丽杭州”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对烟气、水、土壤都方面都作出治理规划,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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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美丽杭州”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杭州市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深化“美丽杭州”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18号)和“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13-2020年),紧密结合杭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纵深推进“美丽杭州”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阔步前进,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美丽杭州”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努力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打造美丽中国的杭州样本,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杭州篇章,推进“美丽杭州”永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不懈努力,到2020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2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系统持续恢复,生态文明体制不断健全,“西湖繁星”“钱塘碧水”“江南净土”成为美丽杭州的生动写照,全面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一)大气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节能和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基本消除臭气异味污染,2个县(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到2022年,全市PM2. 5平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所有县(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二)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在90.3%以上,力争消除V类水质断面,彻底消除劣V类水体;到2022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

(三)土壤环境质量(含固废)。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到2020年,80%以上的区、县(市)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县、市);到2022年,我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行动任务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清洁排放区、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大幅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1.全面治理“燃煤烟气”,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项目减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锅炉废气排放“杭州标准”。全面巩固深化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成果,到2020年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淘汰以煤炭(含煤炭制品)、重油及轻质柴油为燃料的工业炉窑或对其实施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油改电”。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2020年,实现中心镇天然气供应全覆盖,全市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40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提高至11%以上。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到2020年,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要求。

2.深入治理“工业废气”,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杭州标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全市化工、印染、造纸、冶炼、铸造等大气重污染企业的淘汰关停,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制定实施严于国家和省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家以上,淘汰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全面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每年完成120家以上废气重点工业企业整治。深入开展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水泥、石化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合成革等8个重点行业及卫浴、制鞋、制笔、羽毛球拍等特色产业VOCs治理,2020年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对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或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示范,完成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开展恶臭异味治理,完成萧山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聚酯化纤行业整治,完成处理能力超过5万吨/日(含)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治理,到2020年,基本消除垃圾、生活废物的臭气异味污染,推进区域性恶臭异味污染“全面清零”。

3.加快治理“车船尾气”,实现车船尾气清洁化。大力推进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各类国Ⅲ柴油货车和燃油公交车“全面清零”。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Ⅵ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到2021年年底,出租车(含网约车)力争全面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加快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建设,到2020年,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160座、公用充电桩不少于3000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加快老旧船淘汰及提升工作,推动船舶清洁能源替代,划定全域河流为船舶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以国V标准(含)以下柴油为燃料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在2018年全市新建作业区(码头)低压岸电工程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港口码头低压岸电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源清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和淘汰更新。加快修订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理要求纳入修订内容。

4.强化治理“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理精细化。制定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出台重点领域扬尘排放地方标准。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七个100%”长效机制,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扬尘在线监控等措施,到2020年,全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控标准化管理全覆盖,深入推进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工地扬尘“全面清零”。拆房工地要严格落实湿法施工,六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1个月以上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绿化带裸露土地要落实临时绿化或覆盖等抑尘措施。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0年,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达到65%以上。市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洒水作业1次/天。加强堆场装卸扬尘控制,到2020年,主城区物流堆场全面实施顶部覆盖,内河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达到100%,装卸及堆场区域喷淋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5.推进治理“城乡排气”,实现居民生活清洁化。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块抓条保”的工作原则,依法落实属地和部门相关职责,以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为重点,按照“规范一批、提改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合理规划布局配套建设餐饮专项用房或专用烟道,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污染和市场需求间的矛盾。加强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管理,定期清洗维护,开展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全市域禁烧秸秆和垃圾。逐步扩大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延伸阅读:

官方解读丨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美丽杭州”建设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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