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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碳排放仅次于能源行业,推进农业领域减排固碳有哪些路径?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09-05 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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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碳排放仅次于能源行业,推进农业领域减排固碳有哪些路径?【讯】农业兼具碳源和碳汇的双重特性,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农业碳排放已经成为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仅次于能源行业的第二大来源。实现

农业兼具碳源和碳汇的双重特性,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农业碳排放已经成为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仅次于能源行业的第二大来源。实现我国“双碳”目标需要减少农业碳排放,增加碳吸收,以低碳带动农业转型,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我国农业碳排放状况

在农业产业聚集的初始阶段,产业发展主要依靠大量投入各种农业生产资料,扩大生产规模,农业碳排放量迅速增加。但是,随着农业产业聚集程度的提高,农业生产开始向绿色化方向发展,农业碳排放量开始递减。2016年我国农业碳排放量达到8.85亿吨,是1961年的3.6倍,从2017年以来,农业碳排放量保持8.7亿吨以下,呈稳中有降的态势。高排放地区空间分布缩小,较低排放区域增加。同时,农业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2020年全国农业碳排放强度已降至1吨/万元以下,东中部地区农业碳排放强度下降速度较快。

我国农业减排固碳基础薄弱,政府比较重视工业和能源碳排放,对农业碳排放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尽管近年来农业碳排放总体绩效略有提升,但区域非均衡性现象突出。农村生产和生活过度依赖传统能源,农村能源利用率较低,农村居民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能力不足。我国中低产田比例较高,全面提升农业土壤固碳能力仍然不足。

我国农业领域缺乏专门针对气候变化、农业温室气体减排固碳的政策法规,在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后,农业温室气体减排和土壤固碳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尚未进行整体规划。当前法律对于农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仍然缺乏具体规定,缺乏配套政策支持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财政政策对低碳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市场激励措施尚显乏力。

目前,我国尚未将农业纳入碳交易市场,农业低碳补偿缺乏完善的制度框架,低碳农业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低碳意识和减排能力较低,碳排放监测、核证等技术能力较弱。由于农业碳排放分散,投入产出品种较多,导致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碳排放量估算难度较大,碳排放转换系数没有明确标准,制定减排固碳政策缺乏可靠依据。当前我国低碳农业技术并没有得到大面积推广,低碳农业基础设施水平较低,缺乏针对基层低碳生产技术的引导与支持。

我国农业减排固碳的推进路径

如何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挖掘农业碳减排潜力,激励农业碳汇产出,是探索减排固碳路径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应采取激励为主、约束为辅的制度安排,将农业碳减排和碳汇的正外部性内部化,持续降低农业碳排放强度,增强农业碳汇功能。

一是推动生态种植和养殖融合。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和生态养殖,推进区域生态农场建设,在高养殖密度区实行种养结合,合理安排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等生产部门,构建林果鸡、桑鸡鱼、稻鸭鱼等生态种养模式。根据区域土壤特性和作物养分需求,以种定养,合理规划粮经饲种植结构,实现作物绿色优质生产与畜禽养殖密度、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高效匹配,提升农业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

二是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关注农业减排固碳重点区域,制定农业减排固碳方案,协同推动区域农业减排固碳进程。明确农业减排固碳的制度需求,采用多元主体参与模式,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农业减排固碳的实践,构建降耗减排环境规制体系,完善农业碳排放和碳汇法律制度。加强农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注重提升整体协同控制效率,强化政府、农业企业、农民在农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中的互动合作。制定区域农业碳排放标准和各阶段实施目标、考核任务,对考核后符合协同控制标准要求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实施奖励。引导农村居民绿色低碳生活。

三是加大低碳农业发展力度。促进低碳农业发展,在尽可能减少农业碳排放的同时,增加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汇,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碳汇量。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优化农资利用结构,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的投入,选择低碳化肥和农药,使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提升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资废弃物。推行畜禽粪污干湿分离、沼气转化、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以及废旧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等。补充土壤有机质,做到土壤固碳储碳。推行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业用地固碳的能力。同时,优化农业要素资源配置,提升农业生产节能技术水平。推广新型低碳农业生产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农业生产机械和灌溉设备等。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能源使用,降低农产品加工、运输和储存能耗,提高循环利用和低碳化处置效能。将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转化为可再生能源,推广生物质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燃烧发电等,并用于乡村居民生产和生活,形成以生物质能源为主,以太阳能、电能和天然气等为辅的农业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四是培育农业碳市场。建立农业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扩大碳排放权交易的覆盖范围,形成协调统一、权责分明、监管有效的资源权益交易市场。将农业碳减排和碳汇一同纳入碳交易市场中,鼓励农业碳汇交易作为抵消项目,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实现碳减排和碳汇资源的有效配置。可率先在农业绿色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以县为单位,选择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规模较大、市场意识较强的主体,开展农业碳市场试点。构建农业碳补偿机制,增加低碳农业技术的研发与推广等投入,对低碳农业生产主体进行税费减免、项目投资和补贴等。建立低碳技术补贴、低碳消费补贴的专用账户,精准补贴农业领域低碳技术创新,引导补贴从生产端向消费端转移。增加农产品低碳标签制度,形成绿色低碳生产与财政资金奖励的闭环。鼓励重点区域设立农业碳减排和碳汇基金,落实市场化补贴政策。

五是加强农业减排固碳的能力建设。完善适宜多元主体的约束和激励制度,制定更加细致详尽的规则,拓宽约束和激励制度的实际作用范围,促进农业生产者积极投入低碳农业生产。构建本地专属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农业企业和农民自愿参与低碳农业实践,倡导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精准农业和高科技农业生产系统建设。将传统的高碳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低碳农业生产方式,增加农户固定生产成本投资,降低可变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生产中资源损失和浪费,有效提升农业用能效率。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制度保障,坚持政府对农业行业的督导,健全低碳农业服务标准与规范,提升农业减排固碳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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