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原则同意江苏最新国土空间规划!
国务院原则同意江苏最新国土空间规划!【讯】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批复原则同意《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
【讯】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批复原则同意《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批复指出,《规划》是江苏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江苏省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是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批复提出,到203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6.1%;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62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批复提出,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太湖、洪泽湖等全流域系统治理,保护苏北沿海、长江口等重要滨海湿地,提升黄(渤)海候鸟等生物多样性,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营造湖美水清的生态空间。依托沿海城镇带推动陆海空间协同,提升陆海通达度,分区分类保护利用海岛资源,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统筹,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整体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加强苏州古典园林、大运河(江苏段)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山水环境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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