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发布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典型案例
长三角示范区发布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典型案例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两省一市相关部门,编印发布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典型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两省一市相关部门,编印发布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这是一套总结提炼示范区一体化经验的图文集,也是对示范区生态环保工作阶段性成效的一次集中展示。”示范区有关负责人表示。
《案例》共收集整理了示范区3年来形成的加强联保共治、夯实生态基底、推动绿色发展3个方面、22项制度创新成果和46个典型案例(应用场景),包括生态环境、水利(务)等部门打破行政藩篱,共同探索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制度创新的实践成果。同时,优选、收录了加强跨界水体联合共治、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厚植生态优势转化基底、推动绿色创新融合发展等各种类型的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与制度创新成果配套。
在联保共治方面,《案例》收录了雪落漾、元荡生态岸线整治工程、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联合保护机制等。示范区成立以来,其环境质量尤其是重点跨界水体水质持续稳定改善,太浦河跨省界断面水质连续3年年均值达到Ⅱ类以上,淀山湖、元荡等重点跨界湖库已经提前达到2025年水质功能目标。
在制度创新方面,示范区以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创新等为重点,持续探索和深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制度创新,协同构建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监测网络,不断健全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体系,为持续夯实生态环境基底提供强有力制度和能力保障。
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加快探索绿色创新融合发展路径。示范区3年来坚持筑牢生态绿色本底,持续加大投入,已经吸引了华为研发中心、复旦大学创新学院、浙江大学智慧绿洲、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英诺赛科半导体等一批创新研发高等级平台、项目落户,示范区绿色创新融合发展能级效应正不断放大。
“案例的发布,充分说明3年来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引领和支撑示范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制度创新成果红利不仅在示范区持续释放,也逐步复制和推广到长三角和全国其他合作区域。”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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