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潍坊市重奖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潍坊市重奖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生态环境污染安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生态环境污染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持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我市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给予举报人不同档次的奖励,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奖励。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潍坊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实行属地管理,举报人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对于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向市生态环境局举报。
潍坊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通过“潍坊融媒客户端”有奖举报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举报;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通过拨打0536-12345潍坊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属实,给予举报人不同档次的奖励。生态环境部门受理举报后,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期限调查处理。举报受理单位受理举报后,对有奖举报事项进行登记,符合举报奖励范围内的填写《潍坊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记录交办单》;对不属于有奖举报范围的,及时告知举报人并按照普通投诉举报予以受理。对符合有奖举报范围的,各承办单位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潍坊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结单》《潍坊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无法联系到举报人或者举报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申请奖励时,应当提供本人真实姓名、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因举报人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发放或者错发奖金的,由举报人负责。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金凤 井峥/文
编辑: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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