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碳达峰实施方案彰显我国行动力
各地碳达峰实施方案彰显我国行动力【讯】中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国家联络人近日向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进展报告(2022)》,反映2020年中国提出新的国
【讯】中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国家联络人近日向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进展报告(2022)》,反映2020年中国提出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以来,相应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其中特别提到,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上都已制定了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总体上看,系列文件已构建起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形成各方面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
事实确实如此,为顺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30年前不增加、达到峰值后逐渐减少的碳达峰目标,去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国家版方案印发后,各地也陆续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更加具体的实施方案。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发布相关实施方案的地区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海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等地。
通过梳理不难发现,各地的实施方案既注重与国家版的一致性,也在布局和侧重点上各有地方特色。
目标一致又有差异
在主要目标方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各地实施方案在目标设定上基本与国家目标保持一致。如江西、湖南、北京等地,明确提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这其中,也有一些省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个别目标上有所调整。
上海自我加压,提出到203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比国家版目标高5个百分点。
高标准要求的还有海南,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比国家设定的25%的目标高出29个百分点。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上海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提前实现碳达峰目标打下了基础。“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坚持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制,煤炭消费占比持续下降,天然气消费占比稳步提高。目前,上海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比重已降至31%。
海南省制定的目标远高于国家目标,有分析指出,这与其新能源发展优势相关。海南岛的地理位置和条件在发展风能、海洋能和太阳能方面有较大优势。记者注意到,海南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优势主要在于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十四五”期间海南规划海上风电场11个,总容量达到 1230 万千瓦。
同样结合本地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不同地区实现碳达峰的速度有所不同,期间设立的目标也各有侧重,灵活调整。吉林、黑龙江、辽宁、宁夏都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低于国家目标。
《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也提到,各地区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因地制宜、有序达峰。
此外,江苏除了对标国家外,还强调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林木覆盖率持续提升。
因地制宜明确重点任务
在具体措施和任务上,各省份行动方案基本与国家方案一致,均包括清洁能源、产业结构、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生态碳汇及配套措施等内容。结合各地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也各有侧重和不同,可谓因地制宜。
具有人才和创新优势的北京,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努力为全国实现碳达峰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具体措施体现为,强化低碳技术创新,推进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充分发挥“三城一区”主平台作用,在智慧低碳能源供应、低碳交通和低碳建筑等方面逐步形成完备的技术支撑能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
上海在对标全国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绿色低碳区域行动”这一项,明确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各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鼓励支持重点区域和企业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计划推进重点区域低碳转型示范引领。在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五个新城等重点发展区域,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样本。
湖南作为中部省份,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鼓励TOD模式(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规划开发。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现有农房绿色改造,研究推广适合绿色农房建设的关键技术及产品。
作为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天津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港口。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智能水平运输系统,实现港口基础设施智慧化。推进港口低碳设备应用,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型港口作业机械、水平运输等设备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天津港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力争达到100%。创建“低碳码头”试点,推进港口太阳能、风能等分布式能源建设。到2025年,天津港生产综合能源单耗要低于2.74吨标准煤/万吨吞吐量。
聚焦重点领域谋划工作
除了全面系统的实施方案,也有一些省份聚焦某个领域,提出相应的碳达峰行动方案、计划或规划。
聚焦能源领域,上海市印发了《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全社会用电量碳排放强度下降至3.8吨/万千瓦时左右。
浙江和宁夏关注科技创新,分别发布了《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和《宁夏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行动方案》。
广东借力绿色金融,发布了《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
黑龙江聚焦城乡建设,发布了《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将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纳入施工图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也于今年8月印发,旨在为探索区域一体协同落实碳达峰目标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出到2025年,在两区一县(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分别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力争示范区能耗强度较2020年降低15%左右、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到2030年前,整体率先实现碳达峰并稳步下降,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这些方案的制定,为实现碳达峰明确了行动方向和重点。之后,陆续会有更多的省份出台相应的碳达峰实施方案。相信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实现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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